磐安县公安局关于涉案财物发还的公告
原创 磐安公安 磐安公安 2023-10-26 14:43 发表于浙江
我局在办理浙江省磐安县袁某被诈骗案中发现:
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6月份期间,陈某、陈某某、苏某三人成立“万宏科技公司”,在2018年3月至6月间,陈某、苏某在江西宜春另外开设“招商”公司;2018年6月,陈某解散上述两公司,并于2018年7月与易某等人成立“金牛”公司。三公司均招聘了相应的成员从事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
易某明知“招商”、“金牛”公司从事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在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期间,实施套路贷诈骗数额2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45万余元。
谢某明知“万宏科技”公司从事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实施“七天贷”套路贷诈骗犯罪,涉案数额共计564万余元。
现磐安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易某、谢某作出判决,现有被扣押的部分暂扣款尚无受害人前来认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以上扣押的涉案物品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六个月。请该案件有关受害人前往磐安县公安局领取,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579-84611037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双溪路110号
磐安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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