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崇川公安微警务 2023-10-31 11:17 发表于江苏
关于云南宏杉林业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警方通告
目前,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正在侦办云南宏杉林业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侦办过程中,发现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曹某亦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罪。
2013年初至2023年6月期间,曹某先后在南通市崇川区新景大厦602-A室、南通市崇川区金飞达大厦6-204室负责云南宏杉林业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的运营,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了进一步查明案情,深挖余罪,请在上述曹某负责的公司进行投资的、至今未至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被害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等)至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
联系人:陆警官
联系电话:0513-85029805、13390963760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399号(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5号楼一楼接待大厅)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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