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蛙文創涉賣私製醫療口罩不法所得4401萬 北檢起訴
2023/11/6 11:08(11/6 11:27 更新)
(台北6日電)檢調獲報,蛙蛙文創公司張姓男子涉嫌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並販售醫療口罩,犯罪所得新台幣440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蛙蛙文創、張姓男子及張男的胞弟。
檢調接獲檢舉,蛙蛙文創自民國109年下半年起,陸續向各大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推銷「醫療級口罩」團購,卻在收取款項後發生遲未出貨或消費者收到非醫療級口罩的狀況。
檢調查出,張男於109年9月間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擅自製造並販售醫用口罩,獲得不法利益總計4401萬餘元,北檢今天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起訴蛙蛙文創及張男兄弟。
另外,有505名消費者因未收到口罩或收到非醫療口罩,提告蛙蛙文創涉詐欺等罪。北檢認為此為民事糾紛,應循民事程序救濟,與刑責無關,予不起訴處分。
最大口罩糾紛!蛙蛙文創涉一般口罩混充醫療口罩 負責人遭起訴
2023-11-06 11:01
台北即時報導
蛙蛙文創負責人張友慧(中)。
2020年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蛙蛙文創負責人張友慧(原名張智人)、胞弟張維倫,涉嫌未經衛福部核准製造一般口罩、混充醫療口罩售出,無法如期出貨,不法獲利共4401萬餘元,號稱史上最大口罩消費糾紛。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嫌起訴張友慧、張維倫與蛙蛙文創公司;至於505人提告訂購口罩未出貨,檢察官認定屬於民事糾葛,被告25人獲不起訴處分。
北檢前年10月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搜索5處,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約談負責人張友慧及張維倫兄弟檔共4人到案。
蛙蛙文創及好妙文創前負責人李子斌也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不過李子斌於2021年已歿,故獲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張維倫自2020年9月19日起擔任蛙蛙文創湖口口罩廠現場負責人,未經核准站自製造印有鋼印「True Colors」的口罩,接續委託不知情的億彩公司印製「特威公司」的紙盒,數十名員工將一般口罩混充醫用口罩,寄送給消費者,不法獲利4401萬2095元。事後民眾投訴口罩品質不良,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蛙蛙文創停止使用他牌口罩紙盒。
檢方指出,張友慧、張維倫及蛙蛙文創未經核准,擅自販售製造醫療器材、冒用他人醫療器材標籤,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詐欺、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嫌,不法獲利共4401萬2095元。檢方建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另外,有關505人提告向蛙蛙文創訂購口罩卻未收到商品方面,檢方認定屬於民事糾葛,被告不具有詐欺犯意,不構成詐欺,被告25人獲不起訴處分。
蛙蛙文創一般口罩混充醫療口罩 史上最大口罩糾紛今起訴
2023/11/06 09:54
〔台北報導〕史上最大的口罩詐騙糾紛!「蛙蛙文創」公司2020年接下大批口罩訂單,卻爆出未出貨、不退款等糾紛;台北地檢署查出,該公司未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涉嫌製販一般口罩,混充醫療口罩牟利,不法獲利4401萬2095元,今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起訴該公司實際負責人張智人(改名張友慧)、張智人胞弟張維倫,以及法人蛙蛙文創公司。
至於該公司被505名消費者提告,涉嫌接單後不出貨,檢方認定此部分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詐欺,將案發後一度被諭令交保的林潔韵、曾婕琳等該公司23位職員不起訴。
蛙蛙文創的消費糾紛遍及全台,僅台北市政府就受理1千多名消費者的申訴,前年初還傳出該公司負責人李子斌的死訊,一度引起受害者擔心求償無門,總計505名受害人向北檢提告。
全案起源於有多名消費者反映,蛙蛙公司出貨的口罩品質、包裝有異,甚至還有延遲出貨的情況,經消費者報警提告後,北檢前年10月隨即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展開搜索,並扣得該公司的相關訂單、出貨明細等證物。
檢方查出,該公司自2021年10月21日起,陸續已出貨1萬9907箱,每箱2000片的醫療口罩,總計出貨口罩3981萬4000片;其中,該公司自行生產及出貨的數量占880萬2419片、該公司向其他公司購買並轉售的口罩則有3101萬1581片,以市售每片5元估算,不法所得合計4401萬2095元,檢方建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
史上最大口罩詐騙案 蛙蛙文創負責人兄弟檔被訴
更新於 6分鐘前 • 發布於 1小時前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時期,蛙蛙文創揪團賣口罩,訂單大爆滿卻出不了貨,受害消費者多達上千,金額高達2億元,檢調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發現蛙蛙文創涉嫌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口罩,甚至還冒用其他公司合法口罩,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蛙蛙文創負責人張友慧(原名張智人)、張的弟弟張維倫,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另外,蛙蛙文創接了訂單卻不出貨,共有505位消費者對該公司前負責人李子斌(已殁)、張友慧及公司員工共25人提起詐欺罪告訴的部分,台北地檢署認為當出蛙蛙文創收到訂單後確實有要出貨,但卻一直調不到貨,且事後也努力與消費者協商退換貨及還款,因此認為並不購成刑法詐欺取財罪,屬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應民事程序進行救濟,因此將25人處分不起訴。
2020年間,蛙蛙文創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時趁機做口罩生意,透過不少知名公司的福委會揪團買口罩,接下大量訂單卻無法履約出貨,受害者遍全台,多地消保官接獲消費投訴,是史上最大宗口罩消費案。
當時蛙蛙文創員工透過北市議員陳怡君開記者會指控,「蛙蛙張老闆打算自成工廠賣自己的口罩,自從買了機台後,蛙蛙就開始大量減少跟大廠買口罩,反而出自己的口罩,且動不動就斷繩或斷耳,鐵片壓條都有問題。」
有消費者提出告訴後,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展開調查,發現蛙蛙文創雖然領有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發的販賣藥商許可執照,明知醫療用口罩屬於醫療器材,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擅自製造,時也不得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醫療器材。
另外蛙蛙文創也未取得製造「看我臉色醫療口罩」,也未取得特威公司授權或同意使用的「特威守護兔醫用口罩」的紙盒及外箱,卻在自家生產「看我臉色醫療口罩」上,用自行印製「特威守護兔醫用口罩」紙盒及外箱包裝,混充為醫用口罩,再寄送給訂購的消費者,獲取爆利萬4401萬2095元。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友慧、張維倫2人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司。另外張友慧為蛙蛙文創的實際負責人,因執行業務犯《醫療器材管理法》,因此蛙蛙公司應依規定科處罰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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