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天津市南开区宋强涉嫌诈骗罪 2021.12.16……【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宋强,男,1988年出生,初中肄业,无业,在津无固定住所。
本案由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宋强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11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7月,被告人宋强因缺乏经济来源,遂生假冒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入户推销燃气泄漏报警器骗财之念。被告人宋强在原籍低价购买50台◯◯牌燃气泄漏报警器,并找人制作了燃气公司工服,标有公司名称、姓名、工号等字迹的工作证件,及两枚分别刻有“天津◯◯燃气热备有限公司”“徐州◯◯燃气热备有限公司”字样的公章,印有其本人通讯码号的横条章等物,购得收据两本,于2021年8月携如上物品乘车抵津,暂居于本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一宾馆内。同年8月23日至9月3日间,被告人宋强潜入本市南开区林苑里、颂禹里、风湖里,河西区海建里、育学里等十八处繁华地段的居民小区,佯装燃气公司员工,随机选取住户,以上门检测燃气安全为由进入居民家中,再谎称近日燃气泄漏事故多发,燃气公司为住户免费安装报警设备,需先行缴纳押金290元,待检查更换燃气管后将退回押金,取得住户的信任,骗得莫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22户居民缴纳的燃气泄漏报警器押金费用共计人民币6380元。被告人宋强得款后即失去联系,并将所骗钱款全部用于生活开销等使用。部分居民拨打燃气公司电话查核被告知公司无上门安装燃气报警器业务,从未派人入户,方知被骗并报警。被告人宋强于2021年9月4日在其暂住的西青区张家窝镇◯◯宾馆◯◯号房间内被公安警员抓获归案。上述作案工具及未及出售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均已被公安机关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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