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站前区“青岛蓝山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查处情况的通告
平安站前 2023-11-08 18:57 发表于辽宁
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通告
2018年8月6日,站前公安分局依法对站前区“青岛蓝山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正在全力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现通告如下:
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到站前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制作报案笔录、提供证据材料。目前,已接受报案群众28人,未报案的受损群众尽快携带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对账单至站前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报案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20日,如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放弃报案造成个人损失的由放弃报案的受损个人承担。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投资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办案单位: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报案取证地点: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剧院西侧白楼4楼
联系人:刘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0417-2218266
特此公告
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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