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286期>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告知书
瓦房店检察 2023-11-10 15:56 发表于辽宁
犯罪嫌疑人于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由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4年至2019年期间,犯罪嫌疑人于刚系瓦房店市阎店乡薛家商店经营者,以薛家商店需要储备化肥为由,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张贴广告等宣传方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并承诺保本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8人,金额10546210元,造成损失10229772元。现犯罪嫌疑人于刚资金链断裂,无力返还所吸收资金。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集资参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以行使权利。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刘检察官
联系电话:0411-62898256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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