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法院执行案款领取 2023.11.10……【资金清退】本院对杨超峰、原鹏英、张浩杰、李文丰、陈亚楠一案刑事罚金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晋0522执781号;对王华伟、黄吉承、侯好林一案刑事罚金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晋0522执730号;对王哲、赵佳伟一案刑事罚金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晋0522执1304号。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将被害人未提供个人收款账户的及无联系方式的案件予以公告,请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人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支行名称及支行行号)等材料,联系执行人员办理执行款认领手续。

执行案款领取公告!
阳城法院 2023-11-10 17:59 发表于山西

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领取公告

本院对杨超峰、原鹏英、张浩杰、李文丰、陈亚楠一案刑事罚金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晋0522执781号;对王华伟、黄吉承、侯好林一案刑事罚金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晋0522执730号;对王哲、赵佳伟一案刑事罚金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晋0522执1304号。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将被害人未提供个人收款账户的及无联系方式的案件予以公告,请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人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支行名称及支行行号)等材料,联系执行人员办理执行款认领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356-4227060 16635618052
联系地址: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416室

阳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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