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公安局关于洪依莎等人涉嫌集资犯罪的通告
松阳警方 2023-11-13 17:16 发表于浙江
松阳县公安局关于洪依莎等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通告
松阳县公安局于2023年10月5日对洪依莎等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进行立案侦查,现已依法对洪依莎、张思源执行逮捕。为保障集资参与人的正当权益,确保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到松阳县公安局登记报案。
登记报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出借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如集资参与人因行动不便等原因确实不能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可委托直系亲属持集资参与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办理。
特此通告
登记地点:松阳县公安局东侧附楼一楼案件受理中心
联系人:程警官(18967051604)、王警官(18967051575)
松阳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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