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李洪涛、曲连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1.14……【警方通告】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于2021年7月30日对李洪涛、曲连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于2022年7月24日对大连华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于2022年10月21日移送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案件在北林区人民法院审理阶段。
➤凡是在绥化市北林区通过“大连华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绥化市华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臻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投资“爱(艾)教育分期”项目,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请于此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拨打通告下方联系电话进行报案登记,对逾期不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权利,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其报案,由此导致司法鉴定机构无法确认其投资金额,从而影响挽回其经济损失的,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通 告
北林公安 北林公安 2023-11-14 18:27 发表于黑龙江

我局于2021年7月30日对李洪涛、曲连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于2022年7月24日对大连华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于2022年10月21日移送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案件在北林区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为避免遗漏投资人情况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有效打击犯罪,现再次发布通告:

凡是在绥化市北林区通过“大连华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绥化市华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臻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投资“爱(艾)教育分期”项目,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请于此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拨打通告下方联系电话进行报案登记,登记后请准备好以下报案所需材料,等待公安机关通知取证: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和返利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

3、到银行打印自投资之日起投资和返利的所有银行交易明细清单两份(用笔标明哪笔交易与投资返利有关);

4、投资合同、交款收据等复印件;

5、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如宣传单、微信截图、视听资料等。

注意:提交的复印件须用A4纸单面复印。

对逾期不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权利,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其报案,由此导致司法鉴定机构无法确认其投资金额,从而影响挽回其经济损失的,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请投资人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同时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和散布谣言,恶意煽动非法上访和聚集闹事,干扰案件侦办和审理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455-8241122

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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