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山县绿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山县绿源豆类专业合作社、沈雪琴、赵旦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责令退赔执行一案推选代表人参与执行的通告
武山县人民法院 2023-11-15 17:02 发表于甘肃
各集资参与人:
被告单位武山县绿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山县绿源豆类专业合作社、被告人沈雪琴、赵旦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2023)甘0524刑初36号刑事判决,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现已进入执行程序。为切实保障本案集资参与人相关权利,提高执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集资参与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推选3至5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限届满前及时书面告知本院,附代表人推选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期限届满前推选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将依法指定代表人。代表人可以依法参加相关执行活动,向本院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本院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
联系人:汪警官
联系电话:0938-4977309
地址: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115办公室
特此通告
武山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5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