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关于对“马艳菲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登记报案的公告
峰峰公安 2023-11-17 17:55 发表于河北
我局已对“马艳菲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为查明案件事实,完善证据链,请该传销参与人进行报案登记,现就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参与“全民理财333”投资并处于马艳菲、田娜娜、平江燕团队链条中的投资人。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7日,为期一个月。
三、登记地点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地址:峰峰矿区滨河路刑警大队4楼411室。
四、报案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及回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
3、其他与投资相关的证据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已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过的,不需要再登记。
2、未在有效时间内办理报案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不尽事宜,可咨询薛警官,电话:0310-5011888。
特此公告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2023年11月17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