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河南中投天中实业有限公司(胥志强)非法集资案 2023.11.15……【资金清退】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河南中投天中实业有限公司(胥志强)非法集资案拟兑付核准信息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
➤登记对象:前期已经到公安局申报登记债权,持有河南中投天中实业有限公司有效借款担保合同、借据、交款凭证等有效材料的所有集资参与人。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正常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登记地点:平舆县中原银行解放街分行(解放街551号,四小对面)。
➤附:【法院判决书】
2016.11.21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胥志强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任焕昌、胥小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姚瑞犯窝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7.4.2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审被告人胥志强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任焕昌、胥小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姚瑞犯窝藏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原判认定,2013年9月份,被告人胥志强在河南省平舆县成立河南中投天中实业有限公司平舆办事处(以下简称平舆办事处)。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日期间,胥志强以平舆办事处负责人的身份,在未得到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隐瞒其无实力支付高额利息和提成的事实,聘请被告人任焕昌负责吸收群众资金,采取口头宣传、电视广告等方式,以高额借款利息和提成为诱饵,吸收社会公众在其公司存款。期间,被告人胥小瑞帮助胥志强收取客户现金并提供POS机。经司法会计鉴定,上述被告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65人次3018.9万元,案发时尚有2092.2万元未归还。胥志强仅将其中的1052万余元用于生产经营,并将部分款项用于购买住房、偿还个人借款、挪作他用或挥霍。在资金链断裂后,胥志强委托周绪伦帮助其出具虚假买卖合同和虚假收据,伪造虚假的资金去向。被告人姚瑞帮助胥志强提供隐匿的场所、财物,帮助其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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