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徐雷、李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1.22……【资金清退】现开展退赔被害人损失工作。
➤一、提交材料人员范围:经莒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决认定的退赔人员。二、集中受理登记期限:2023 年 11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12 月 6日止(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三、登记地点: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室(莒南县人民法院四楼)。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徐雷、李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人提供账户等材料相关事宜的公告
莒南县人民法院 2023-11-22 16:32 发表于山东

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徐雷、李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开展退赔被害人损失工作,现就集资人提供本人相关材料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交材料人员范围:经莒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决认定的退赔人员。

二、集中受理登记期限:2023 年 11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12 月 6日止(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登记地点: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室(莒南县人民法院四楼),办公电话:0539-7398687。

四、注意事项:

1.此次公告针对尚未提交材料的集资参与人,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2.需提交集资参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与身份证一起复印,账号不清晰的需要抄一遍账号,并写明该账户开户行地址)、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联系电话;

3.本次退款总额为8万元,计算方式为80 000*【集资数额(本金)/申报债权总额(本金)*100%】;

4.同意支取退赔款的人员需要填写认可退赔数额及计算方式的材料,并书面保证不得因此事信访;

5.请集资人及时提交,否则将影响集资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和工作进度,请相互转告;

6.司法机关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谨防诈骗;

7.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阻挠集资人登记、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请集资人依法表达诉求,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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