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办理“镇宁县黄善明、吴凡珍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的公告
镇宁公安 2023-11-24 20:37 发表于贵州
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已于2023年11月6日对镇宁县黄善明、吴凡珍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全面收集证据,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相关事项
根据我局整理该案的相关会单,请以下集资参与人在2024年1月22日前到镇宁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镇宁县环翠街道干河村公安大楼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7室)进行信息核对登记。
1.小斌斌、小红艳、小老三、幺妹(参与会期:2023年8月15日至2025年4月15日);
2.小红艳(参与会期: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
3.邓红丽、吴兰珍(参与会期:2022年8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4.吴妹娥、小刘(参与会期:2021年8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
二、登记所需资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会单、原件及复印件;
3.微信、支付宝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截图、宣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登记,避免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公告期(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及异议期(公告期满十五日内)结束前未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的,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警官 联系电话:13618536135
贺警官 联系电话:15870153155
镇宁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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