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报
新余公安 2023-12-01 06:01 发表于江西
广大新余市民:
近两日,渝水区连续发生两起针对公司财务人员的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假冒公司老板及其他员工微信头像、名字等资料,建立微信“工作群”,并将公司财会人员拉进群,而后“老板”以支付货款等理由,要求财会人员转账。
案件一:11月30日,渝水区某鑫实业公司会计H,被拉进一个以公司名字命名的微信群,群内成员微信名、头像和公司老板L、业务经理Z完全相同。H进群后,“老板”和“经理”假装聊了聊项目工作就@会计H,称有一笔款需要转。H完全没有防备,随即按要求转款35.8万。
案例二:11月29日,渝水区的陈先生扫码后进了一个和公司微信工作群一模一样的假冒微信群,骗子冒充陈先生弟弟及公司老板的账号,在聊天对话中,“弟弟”称有一笔钱需要马上汇款,随后,“老板”也催促其转账。于是,陈先生将公司账上31.5万元转入对方账号。
目前,公安机关已接到多起类似报案,请广大市民,特别是财务会计从业人员,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民警提醒:
1.公司、企业内部要知晓此类诈骗类型,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制度,转账前一定要当面或电话核实。
2.不要扫码陌生的二维码。
3.为防止头像盗用,可以解除手机号搜索微信号的链路。
新余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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