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16:19:16 打印 36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鑫、莫少丹、余奕鑫、巫秀芬、吴许先、孙禹琴、陈海娜、卓嘉棠、王炼隆、卓嘉民、吴倩、曾晓旋、黄秀娥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深圳市州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拟定于2023年11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旁听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11月29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庭审现场旁听。因本案的被害人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被害人可推选3-5名代表参加庭审。
三、开庭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第六法庭(四楼)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庭审纪律和规则,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庭审现场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助理,联系电话:0755-25038057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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