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宜诚-汉德”(江苏宜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通汉德投资理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2.1……【资金清退】2016年我局立案侦办的“宜诚-汉德”(江苏宜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通汉德投资理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办结,为配合本案的涉案资金首轮清退工作有效推进。
➤请至今仍未收到上述案件的首轮清退资金、以及对已收到首轮清退资金但对数额有疑议的投资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含:投资合同复印件、投资款付款及获取收益的银行卡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完整流水、以及其他能证明付款以及收益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接收首轮清退资金的银行卡号,备注户名、开户银行)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399号,备注“宜诚-汉德专案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首轮分配。

警方通告
崇川公安微警务 2023-12-01 17:23 发表于江苏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关于宜诚汉德集资案首轮清退相关工作的通告

2016年我局立案侦办的“宜诚-汉德”(江苏宜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通汉德投资理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办结,为配合本案的涉案资金首轮清退工作有效推进,现通告如下:

请至今仍未收到上述案件的首轮清退资金、以及对已收到首轮清退资金但对数额有疑议的投资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含:投资合同复印件、投资款付款及获取收益的银行卡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完整流水、以及其他能证明付款以及收益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接收首轮清退资金的银行卡号,备注户名、开户银行)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399号,备注“宜诚-汉德专案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首轮分配。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3年12月1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