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的公告
泰州高港检察 2023-12-01 10:13 发表于江苏
崔娜、刘东等69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近日由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移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原因,本院无法对部分被害人送达《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相关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若对案件处理等方面有意见,可向本院寄送书面材料或者来电反映。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523-86960192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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