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告
衡水景县公安 2023-12-05 16:14 发表于河北
景县公安局关于对景县宏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查登记的通告
景县公安局正在侦办的景县宏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依法侦查查明:2015年至2016年,景县宏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任法人徐秀华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设立固定对外办公地点,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做好集资参与人身份、集资金额及资金去向的核查登记工作,确保案件顺利侦办,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利益,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现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二、登记对象:
尚未报案登记的本案集资参与人
注:前期已进行过核查登记并制作询问笔录的集资参与人不需再次进行登记。
三、集资人报案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存款时的银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取利息的银行账户及该账户的交易明细。银行交易明细自第一次存款收息始至最后一次收息止。
5、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资料和凭证。
6、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手机截图、宣传单、短信息、通话录音等资料复印件、打印件或电子版。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景县城区景安大街167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电话:18531808850
五、重要提示:
1、本次登记是确认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的重要依据之一,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时要清晰、准确、如实填报,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核查登记工作。
2、请相关人员务必于2023年12月20日前进行登记。
3、集资参与人如不按通告要求进行报案登记,造成自身经济损失,后果自负。
景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5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