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关于山东晟铎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人提供账户等材料相关事宜的公告
利津法院 2023-12-07 22:03 发表于山东
利津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山东晟铎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开展退赔被害人损失工作,现就集资人提供本人相关材料事宜公告如下:
01、提交材料人员范围
经利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认定的退赔人员。
02、集中受理登记期限
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03、登记地点
利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中心(审判楼三楼),办公电话:0546-5629675。
04、注意事项
- 此次公告针对尚未提交材料的集资参与人以及已经提交材料未完成签署笔录的集资参与人。
- 需提交集资参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与身份证一起复印,账号不清晰的需要抄写一遍账号,并注明银行开户行地址)、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联系电话。
- 本次退赔数额是刑事判决书认定的普睿德会专审字(2022)第39号专项审计报告认定的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
- 请集资人及时提交,否则将影响集资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和工作进度,请相互转告。
- 司法机关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谨防诈骗。
- 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阻挠集资人登记、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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