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17起被诈骗案被骗资金返还 2023.12.14 ☑警方通告
宝应警方发布被骗资金返还公告(12月14日):拟将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返还给被害人。

宝应警方发布被骗资金返还公告(12月14日)
宝应警方 2023-12-14 18:28 发表于江苏

1、2023年4月1日至6月14日期间,被害人孙某因网上包办驾驶证被诈骗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12260509009958182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997元,返还给被害人孙某。

2、2023年5月8日,被害人杨某在网上交友被诈骗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6633103092451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340元,返还给被害人杨某。

3、2023年5月16日,被害人吕某因虚假网课退费被诈骗3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17857900004962774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630元,返还给被害人吕某。

4、2023年5月18日,被害人秦某在网上交友被诈骗4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17002030012557202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2484元,返还给被害人秦某。

5、2023年5月27日至31日期间,被害人郑某在网上投资理财被诈骗5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8231178011912272、6217857000100431061、6228481176803612677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378元、9721元、6106元,返还给被害人郑某。

6、2023年5月28日至30日期间,被害人鲁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17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30520400245298773、621569500000378138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2元、463元,返还给被害人鲁某。

7、2023年5月29日,被害人乔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23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1505200029990613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313元,返还给被害人乔某。

8、2023年7月8日,被害人杨某因处理虚假信誉问题被诈骗5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12264000069997647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7956元,返还给被害人杨某。

9、2023年7月12日至14日期间,被害人圣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近2万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823291536952586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500元,返还给被害人圣某。

10、2023年8月22日至23日期间,被害人陈某在网上约炮被诈骗1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16697000025947395 、6236683320022146658 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756元、5201元,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11、2023年8月27日至31日期间,被害人刘某在网上投资理财被诈骗10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7001277610524585、6231010100001040550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538元、805元,返还给被害人刘某。

12、2023年10月10日至26日期间,被害人吴某在网上投资被诈骗51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30520600115956679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68600元,返还给被害人吴某。

13、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期间,被害人夏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1万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2020407008851443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698元,返还给被害人夏某。

14、2023年11月2日至3日期间,被害人衡某在网上贷款被诈骗3万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14835779498706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391元,返还给被害人衡某。

15、2023年11月5日至19日期间,被害人徐某在网上炒股被诈骗近40万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6902005161114、6223450010052619265、6221808330000295817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5569元、1424元、2759元,返还给被害人徐某。

16、2023年11月8日,被害人王某因被人冒充孩子报名缴纳培训费被诈骗4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28481416705881271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2627元,返还给被害人王某。

17、2023年11月26日,被害人柴某在网上炒股被诈骗5万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明确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对银行账号6213323100000411042 内的涉案资金依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拟将上述银行账号内的部分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0元,返还给被害人柴某。

如有疑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江苏省宝应县公安局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

联系人:谢警官、闵警官
联系电话:0514-88899110

宝应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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