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吴某诈骗案 2023.11.29 ☑官方发布
经查,犯罪人吴某于2019年2月在防城港市登记成立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以下简称“该中心”)。其后,吴某隐瞒其已有大量欠款,无力偿债的事实,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筹建该中心缺少资金为由,许以高额利息及可享受养老服务等为诱,利用该中心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投资或借款协议,相继骗取金额760余万元。吴某收到款项后,仅将少部分资金用于装修,其余款项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偿还旧债等,导致该中心未能竣工营业,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归还借款并逃匿。2023年9月26日,吴某被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附:2022.9.16 ☑检察院发布 以建设养老项目为名诈骗800余万,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附:2022.7.2 ☑警方发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 涉案金额高达800多万元!港口分局跨数千里打击养老诈骗

非法集资构成诈骗罪!防城港一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
2023-11-29 17:15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防城港市一社会组织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构成刑事犯罪,被防城港市民政局依法作出撤销登记。

经查,犯罪人吴某于2019年2月在防城港市登记成立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以下简称“该中心”)。其后,吴某隐瞒其已有大量欠款,无力偿债的事实,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筹建该中心缺少资金为由,许以高额利息及可享受养老服务等为诱,利用该中心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投资或借款协议,相继骗取金额760余万元。吴某收到款项后,仅将少部分资金用于装修,其余款项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偿还旧债等,导致该中心未能竣工营业,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归还借款并逃匿。2023年9月26日,吴某被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防城港市民政局依法依规对该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是防城港市首例针对社会组织法人被人民法院判决诈骗罪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执法。本案中,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充分调查,根据掌握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依规对社会组织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有助于营造防城港市清朗健康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防城港市民政局关于对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2023-11-24 15:55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经查,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40XK;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11月24日被我局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之规定,因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丢失无法缴回,现依法对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防城港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防民罚〔2023〕1号
2023-11-24 15:50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根据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立案侦查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涉嫌养老诈骗的线索,本机关于2022年8月2日对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吴某于2019年2月26日经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批复成立登记“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40XK;法定代表人:吴某 公民身份号码:2306○○○○○○○○○○2527。其后,吴某以筹建该中心缺少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及可享受该中心养老服务等为诱,以该中心借款形式相继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760余万元。吴某收到款项后,仅将少部分资金用于该中心装修,其余款项用于个人生活开销、偿还个人债务等,导致该中心未能竣工营业,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归还借款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防审批社〔2019〕9 号)文件以及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桂0602刑初58号(2019年9月26日)案件部分卷宗(主要是被告人吴某的讯问笔录,多名被害人的询问笔录,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与多名被害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八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防城港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以建设养老项目为名诈骗800余万,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2-09-16 18:00 发表于广西

近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案件研讨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于2019年在防城港市港口区登记成立某康养中心,经营健康养老等服务。其后,吴某以筹建该中心缺少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及可享受该中心养老服务等为诱,以借款形式相继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800余万元。吴某收到款项后,仅将少部分资金用于该中心装修,其余款项用于个人生活开销、偿还个人债务等,该中心未能竣工营业。吴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归还借款并逃匿。

因该案涉嫌养老诈骗,案情重大复杂,被诈骗的人员较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立案侦查后,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受邀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并就案件的定性、诈骗的数额、追赃挽损、证据等方面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分析,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开启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办理,经审查后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加快案件侦破力度,并协同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对本案赃款赃物的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保护被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 涉案金额高达800多万元!港口分局跨数千里打击养老诈骗
防城港政法 2022-07-02 15:53 发表于广西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全面深化线索研判,深入开展破案攻坚,远赴黑龙江往返跨越7000多公里,成功将以投资建设养老院为名实施合同诈骗在逃的主要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有力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在守护“夕阳红”中亮出闪耀的“警察蓝”。

高息诱惑 以投资建设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

去年4月份以来,港口分局陆续接到杨某、昌某等人报案称,吴某以在建设养老院为由,许诺给以高息,向他们借款数百万元后拒绝还款并且逃匿,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无独有偶,今年6月份,公安机关又接到报警人张某某称,吴某以同样借口向其借了20多万,并向其许诺养老院建成开业后让其夫妇到养老院免费养老,但拿到钱后的吴某却失联了。该案涉及养老诈骗,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专班全力开展侦查。经初查,吴某于2019年登记注册成立该旅居康养中心,随后吴某多次其以在康养中心筹资建设养老院为由,先后向他人借款800多万元以后“人间蒸发”,不知去向。

抽丝剥茧 迅速固定案件证据锁定主要嫌疑人

该案时间跨度长,相关线索缺失,受害人分布在区外多地,涉案人员反侦查意识较强,案件侦办、取证等工作难度相当大。在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分局组织协调多警种同步开展工作,围绕人员、案情、资金等要素,对案件线索进行层层抽丝剥茧,发现嫌疑人吴某打着建设养老院的幌子实施合同诈骗,在借款到账后,立即将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当中,并未用于康养中心养老院建设,而是用于个人消费和挪用。吴某在拿到钱款后,迅速逃离我市,并且更换了手机联系方式。在全面固定证据的前提下,分局一边继续循线追查吴某的藏匿之处,一边对其实施网上追逃。

不惧艰辛 由南向北跨越数千里将嫌疑人收入法网

嫌疑人逃窜到外地,港口警方却从未停止追踪的脚步。他们根据摸排的线索,多次与吴某可能落脚地公安机关联系,协同组织开展核查布控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7日,藏匿在大庆市卧里屯区的吴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专班民警迅速组织前往黑龙江将吴某带回归案。因吴某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不能搭乘飞机、高铁,为确保万无一失,分局严密制定细化押解返程方案,乘坐绿皮火车辗转约4000公里的路程,耗时60多个小时,从祖国的最北方黑龙江省将其押解归案。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下一步,港口分局将持续加强对涉老诈骗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在进一步做深宣传防范、做细预警预防的基础上,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源头治理,坚决斩断涉老诈骗利益链条,决不允许利用“养老房”坑骗老年人。


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

2019-02-27 10:34 来源:防城港市行政审批局

社会组织名称:防城港市福遥旅居康养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遥

业务范围:开展健康养老,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照顾,定期为老人提供生理、心理的健康评估,建立档案进行健康管理等一系列个性化的生活照料;在院内举办和开展能够调节老年人心情和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湖路南侧301号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