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非法集资案 2023.12.21 ☑警方通告
➤福建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寻找李美娇涉嫌非法集资案参与人。
➤江西丰城市公安局正在侦办丁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对犯罪嫌疑人丁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参与该案相关集资参与人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速到丰城市公安局报案登记。
➤重庆巫溪县公安局请各集资参与人配合开展郑俊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调查。
➤福建永安市公安局办理的陈开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该案进入清算核对阶段,请参加陈开连非法组织民间标会的会员,自本公告之日起,于2024年1月20日前到永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永安市中山路1239号,永安一中、东坡加油站旁)核对参会情况,如到期不登记,造成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西安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请涉及该案的群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相关资料(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到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已在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报过案的群众无需再次报案)。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关于寻找李美娇涉嫌非法集资案参与人的通告
三元警方 2023-12-21 17:30 发表于福建

为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已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李美娇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全面收集证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有参加犯罪嫌疑人李美娇组织的标会(互助会)或借款给李美娇的,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会会单、借条原件及复印件,往来交易转账记录等凭证到三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元大队(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66号)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二、犯罪嫌疑人李美娇因涉嫌犯罪已于2023年10月27日被我局逮捕。请相关标会参与人、资金出借人不要听信他人谣言,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因逾期未报案登记或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损失后果的,由标会参与人、资金出借人自行承担,望各相关人员互相转告周知。

三、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凡是有交付出借款、标会款给犯罪嫌疑人李美娇的,要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得从事非法滋事、集访等活动。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肆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或者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警官、周警官。
联系电话:19559831149,0598-8765283。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丁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平安丰城 2023-12-21 17:14 发表于江西

近日,丰城市公安局正在侦办丁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对犯罪嫌疑人丁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进一步开展案件侦查和证据收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请参与该案相关集资参与人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速到丰城市公安局报案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案登记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26日止;

二、报案登记地点:丰城市公安局大楼八楼815室。联系人:廖警官(电话:18770567810)、郭警官(电话:15727550798);

三、报案登记需携带材料: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信用卡等有关转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丰城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1日


​巫溪县公安局关于配合开展郑俊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调查的通告
平安巫溪 2023-12-21 18:00 发表于重庆

巫溪县公安局正在侦办郑俊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保障本案所有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配合开展调查取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各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1月31日前到巫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受取证询问并提供出资凭证,前期已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但未提供出资凭证的需在此期限内提交相应凭证。

逾期未到巫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配合调查或未提供出资凭证的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通告

巫溪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胡警官,19802790212、代警官,19802790315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陈开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平安永安 平安永安 2023-12-21 19:06 发表于福建

永安市公安局办理的陈开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该案进入清算核对阶段,请参加陈开连非法组织民间标会的会员,自本公告之日起,于2024年1月20日前到永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永安市中山路1239号,永安一中、东坡加油站旁)核对参会情况,如到期不登记,造成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永安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0日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关于西安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西安碑林公安 2023-12-21 18:42 发表于陕西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西安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请涉及该案的群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相关资料(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到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已在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报过案的群众无需再次报案)。

二、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已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司管理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告诫西安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员等涉案人员,立即前往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全额退缴所获佣金、返点等非法所得。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退赃、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登记、报案地点: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长乐坊派出所院内后楼502办公室)
联系人:李警官 田警官 联系电话:18591897525 18591875495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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