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期>关于犯罪嫌疑人陈钦龙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相山检察 2023-12-26 15:06 发表于安徽
犯罪嫌疑人陈钦龙涉嫌诈骗罪一案,近日已由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
因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陆检察官 联系方式:0561-3198971
被害人名单
房秀玲 | 周华利 | 谢书影 | 朱丽华 | 张欣欣 | 戴丽英 |
黄子寒 | 储雪玲 | 关淑芳 | 胡静 | 刘莉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我院已收到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陈钦龙诈骗案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冯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12-26 12:04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冯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22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冯强在微信群以介绍海南、九寨沟旅行团带队为由,收取30余名被害人导游保证金,数额较大,约定日期旅行团未出行,冯强逃匿,被害人索要保证金未果并发现冯强提供了虚假办公场地遂报警。犯罪嫌疑人冯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胡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28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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