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深圳融金所案 2023.12.26 ☑自媒体
融金所288号案二审,深圳中院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一审二审阶段,有关一号主犯孙明达的定罪量刑:“核心组”、出借人代表代表广大出借人,诉求“非吸”、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及以上。历次线上、现场、实名联署诉求、与案发地公检法办案机关对接交流等,原QQ“总群(两年多前不明原因被封停)”和新QQ“总群”群文件、公众号也有不完全记录。
法槌落下:
一审判决,孙明达接近“非吸”顶格判刑;
二审判决,“上诉不加刑”的司法原则下,孙明达减刑的企图落空;
不虚“核心组”和出借人代表、出钱出力出智的侠女义士、2048位实名联署借友们累年的艰辛努力!
以下转发二审判决书全文纸质图片(被告人个人信息脱敏)。☑法院判决书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明达、张东波、沙起鑫、宋佳奇、罗凤林、王延、鄞丹、施乐、刘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2022)粵0304刑初288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孙明达、张东波、沙起鑫、宋佳奇、王延、施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讯问各上诉人,并听取了各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此内容受密码保护。如需查阅,请在下列字段中输入您的密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