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榆次区韩大蕤诈骗罪及赵勋盗窃罪一案 2024.1.4 ☑资金清退
领取执行案款。
➤关于韩大蕤诈骗罪及赵勋盗窃罪一案,本院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现将部分无法取得联系的被害人予以公告。请相关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本院302办公室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领取的,本院将对相应案款依法予以提存。

请转,领取执行案款!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2024-01-04 17:52 发表于山西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关于领取执行案款的公告

关于韩大蕤诈骗罪赵勋盗窃罪一案,本院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将部分无法取得联系的被害人予以公告。请相关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本院302办公室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领取的,本院将对相应案款依法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4日

未提交收款信息被害人列表

序号被害人领款金额(元)
1王建凯1072
2高嘉樱3000
3胡雨彤536
4康杰600

联系人: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3302302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2号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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