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案訊, 詐欺, 詐騙, 詐團, 打詐, 起訴 2024.1-4 ✓Police ✓Press ✓Taiwan,台灣,台湾

2024.4.25, 「台版柬埔寨」詐騙案主嫌「S姐」傅榆藺,因指揮手下囚禁虐死3人,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仍在二審中。但傅榆藺另外被查出在宜蘭成立「控房」蒐集人頭帳戶,宜蘭地院依63個詐欺取財罪、洗錢罪,合併判處7年6月。但傅女上訴求輕判,高等法院認為她涉犯63罪,又為詐團上層,綜合考量科處之刑已屬從輕,今(25)日駁回她的上訴。

「台版柬埔寨」虐死3人判無期!首惡S姐另涉詐 63罪判7年6月

「台版柬埔寨」詐騙案主嫌「S姐」傅榆藺,因指揮手下囚禁虐死3人,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仍在二審中。但傅榆藺另外被查出在宜蘭成立「控房」蒐集人頭帳戶,宜蘭地院依63個詐欺取財罪、洗錢罪,合併判處7年6月。但傅女上訴求輕判,高等法院認為她涉犯63罪,又為詐團上層,綜合考量科處之刑已屬從輕,今(25)日駁回她的上訴。

傅榆藺以「美女媽祖」、「S姐」等暱稱加入詐騙集團群組,2022年間在宜蘭多間民宿為據點,利誘多名被害者提供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密碼,並要求他們必須住在民宿內接受控管才能領到報酬。隨後在確認帳戶資訊正確後,即由詐團內部以不同方式詐騙各被害人匯款,待收到款項後,再轉至第二、三層帳戶製造斷點,使警方無從追查。

判決指出,傅女以相同手法陸續詐騙63人,並將他們誘騙至桃園、淡水犯罪據點拘禁,隨後以電擊棒、鋁棒、甩棍等鎮暴武器勒令被害人配合,並於嘴內塞入毛巾、勒住頸部,再以手銬腳鐐控制被害人行動,並在食物內摻入毒品使人昏睡無力脫逃,待被害人無從抵抗後,再由機房詐欺267名被害人,金額多達3億9342萬餘元。

宜蘭地院依63個詐欺取財罪、洗錢罪判傅女7年6月,但傅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並主張其中21罪應判無罪,並請求另外42罪從輕量刑。但高院認為,傅女被捕後,並未坦承相關犯行,也沒制止被害人匯錢。審酌她育有2名年幼子女,入監前在家中便當店幫忙工作,63罪各判1年3月至2年不等刑度,合併判她7年6月徒刑已屬從輕,亦難謂有何違反比例、平等原則過苛之情形,駁回上訴。

台版柬埔寨害3人慘死 首惡「S姐」另涉詐騙判7年半

史上最凶殘、破獲最高層的「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凌虐案」,詐團首惡「S姐」傅榆藺指揮手下囚禁虐死3人,一審將傅女判處無期徒刑,目前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傅女另涉在宜蘭成立詐騙集團部分,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將她依詐欺取財罪共63罪判囚7年6月。可上訴。

傅榆藺以暱稱「今晚打老虎」、「美女媽祖」、「S姊」組成詐騙集團,2022年遭查獲她先後以宜蘭縣多處民宿為留宿據點,取得多人之金融帳戶資料(即存摺、提款卡、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並要求提供帳戶之人需留在住宿地點(控房)才能獲得其等應得之報酬。

傅榆藺查核此等人頭帳戶網路銀行資料為可用後,即由集團內之人,先後以不同方式,詐騙各被害人匯款,待集團之人收到款項後,再轉至第二、三層帳戶,以此方式製造上開詐欺犯罪所得之金流斷點,使警方無從追查,而掩飾、隱匿上開詐欺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及去向。

高院駁回傅女上訴,認為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已經詳為審酌她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並予以綜合考量,在法定刑內分別科處決1-63之刑(有期徒刑1年3月至2年不等之刑度),已屬從輕,合併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7年6月,亦難謂有何違反比例、平等原則過苛之情形,駁回她上訴。

「台版柬埔寨案」傅榆藺民宿當據點狂騙63被害人 二審判7年半

「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奪3命,其中詐騙集團核心幹部「S姐」傅榆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審理中;傅榆藺另被查出2022年間加入另一個詐騙集團,以宜蘭民宿作為據點,留宿人頭帳戶者,再詐騙63名被害人,一審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共63罪判刑7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2022年「台版柬埔寨案」囚禁61名帳戶提供者,釀3人死亡,傅榆藺在其中擔任核心角色,身為驗車手,展現她測試金融帳戶可否使用的專業,幾乎所有遭囚禁的被害人,都經由她與下手蔡博臣測試、確認帳戶可供網路轉帳使用。

傅榆藺除「台版柬埔寨案」之外,也被發現她2022年5月4日加入其他詐騙集團,和詐團成員先後以宜蘭線6家民宿為留宿據點,要求人頭帳戶提供者留宿,才能取得報酬,藉此詐騙63位被害人。

傅榆藺坦承犯行,一審認為她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以謀取生活所需,反貪圖不法利益,參與詐騙集團犯罪組織,且受騙金額甚鉅,至今沒有和被害人和解,並在偵查過程中飾詞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依法判刑7年6月。

案件上訴,高院認為,一審判決已詳細審酌、綜合考量傅女犯罪情節、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再科處刑度,沒有違反比例、平等原則過苛的狀況,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傅女7年6月徒刑。

2024.4.25, 彰化縣警察局113年4月8日至19日執行「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總計查獲詐欺集團43件,12天內就查獲191名詐欺犯;查扣汽車4輛、房屋1處、土地6處、現金及虛擬貨幣,總計查扣不法所得價值新臺幣3,958萬餘元。

彰警打詐、阻詐一把罩 12天抓191名詐欺犯
更新日期:113-04-25 發布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彰化縣警察局113年4月8日至19日執行「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總計查獲詐欺集團43件,12天內就查獲191名詐欺犯;查扣汽車4輛、房屋1處、土地6處、現金及虛擬貨幣,總計查扣不法所得價值新臺幣(以下同)3,958萬餘元。

本次專案行動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查獲之詐欺集團,被害人於去(112)年6月間至派出所報案,稱在網路上結交網友後,介紹投資美國購物平台,並透過Line與專員聯繫後簽立買賣商品合約,讓被害人誤以為每件商品平均可獲利5成甚至1倍以上,後另詐欺集團成員再假扮客戶,與被害人聯繫欲購買相機、包包等奢侈品,製造買賣假象,被害人依詐團成員指示,將商品的進價費用以網路轉帳或臨櫃匯款方式,轉入指定帳戶,當被害人想要出金時,專員又要求繳納保證金66萬元,被害人始發覺有異至派出所報案,損失達上百萬元;經本局循線並立即調閱相關資料,一舉查獲該集團犯嫌13人到案,清查不法所得達3,000萬元,經法院扣押裁定核准追徵犯罪所得,查扣汽車2輛價值約300萬元、存款600萬元、房屋1棟約1,750萬元、土地6筆約300萬元,合計2,900萬餘元。

彰化縣警察局局長陳明君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輕信網路上任何投資訊息,不論投資股票、電商網購、虛擬貨幣等,標榜「保證獲利、穩賺不賠」都是詐騙。另今年1至4月,彰化警方結合金融機構臨櫃攔阻民眾遭詐騙共154件,攔阻金額達1億1,178萬餘元,有效保住民眾荷包,打詐、阻詐成果豐碩。

2024.4.22, 赴柬埔寨詐騙台灣人下場慘 呂秋遠2點警示
近年有多名台灣人受了高薪引誘,前往柬埔寨工作,驚覺是詐騙時,卻拖不開身,只得找救兵「營救」。知名律師呂秋遠昨(21)日語重心長表示,「你是去異鄉做詐騙台灣人,或者中國人的壞事,離譜的是,這件事你事先就完全知情,結果現在老闆要對你下手,你終於覺得很害怕,然後呢?」「小時候我媽跟我說,做人要善良。後來我希望,那些人,他們都有媽媽。」

赴柬埔寨詐騙台灣人下場慘 呂秋遠2點警示
記者台北報導/2024年4月22日 週一

近年有多名台灣人受了高薪引誘,前往柬埔寨工作,驚覺是詐騙時,卻拖不開身,只得找救兵「營救」。知名律師呂秋遠昨(21)日語重心長表示,「你是去異鄉做詐騙台灣人,或者中國人的壞事,離譜的是,這件事你事先就完全知情,結果現在老闆要對你下手,你終於覺得很害怕,然後呢?」「小時候我媽跟我說,做人要善良。後來我希望,那些人,他們都有媽媽。」

呂秋遠表示,這兩天,我就在忙一件棘手的事情,這個人我也不認識,但他被綁去柬埔寨,想回國卻求助無門,所以找上我。雖然我很想吶喊,「我又不是刑事警察局也不是外交部,找我能幹嘛?」但我還是幫他找了立委,也跟地檢署聯繫,希望能聯絡上他家人,盡快把他帶回來。

現在一切都還在進行中,而且需要「營救」的台灣人也不少,所以我就不多說細節,等他們回來再說。可是,說到這個故事,即使我還在幫忙,心裡還是很多的牢騷想對那個人說:你在台灣無業,或者覺得自己月薪不高,一個人到國外工作,也不會比較好。你不會當地語言,或者英文沒有當地人說得好,去到國外,原有的技能都會打折打到骨折,憑什麼相信換一個環境會更好?

去泰國,本來就只是藉口,你們知道現在台灣政府對於去柬埔寨有相當的戒備,所以你們為了掩人耳目,先去泰國,再從泰國坐車涉水越過邊境到柬埔寨,說被騙或是威脅,其實我覺得還是很勉強。

什麼月薪幾十萬、每天都有妹子帥哥相伴,最好是有這種工作,就算有,也是我去,怎麼會是你?當然,問題其實也不是我或者你,而是,你真的覺得去國外幫忙貸款,或者是當客服人員,就可以月入數十萬?雖說有時候貧窮會讓智商下降,但是到底是誰比較傻?

反正我現在也沒工作,說不定到國外搏搏看,還會有機會,對吧?你確定,到了國外,你只有兩個不會,這個也不會,那個也不會,你還可以順利拿到高薪?你要不要誠實一點,其實,你早就知道要去那裡從事詐騙工作?不論是騙中國人,或是台灣人,你就是要去騙。

你心裡清楚,做這種工作才能賺到那種薪水,你心想,反正做幾年就有幾百萬可以賺,被騙的人損失慘重關我什麼事?我有錢賺就好,誰叫他們這麼笨被我騙?

所以,你現在做不出業績,老闆要賣掉你,你終於想到了家鄉的人?你希望家鄉的人可以把你「救回來」,因為你被騙去柬埔寨,現在需要贖金,不然會被打斷手,你在家幫你顧孩子的老母親,應該盡快再幫你籌錢救你?

不對啊!外交部、刑事警察局、立委、還有我這個沒什麼用的律師,到底這麼努力幫你,是為了什麼?你不是去異鄉打拼,你是去異鄉做詐騙台灣人,或者中國人的壞事,離譜的是,這件事你事先就完全知情,結果現在老闆要對你下手,你終於覺得很害怕,然後呢?

這些話,我不想在私訊裡跟你說,因為你現在已經夠難過,隨時會被老闆拖去小黑屋裡。我想公開寫在臉書上,主要是因為兩個目的:

第一,我希望還沒去的人,不要再去了。詐欺是不對的,在哪裡,一瓶水都要扣你的卡片一百元,你賺的根本不夠付你的園區生活開銷,況且,往後你真的不一定回得來,要回來又是一大筆錢贖金要給。

第二,我也希望那位要我幫他的人,看看這篇文章。我們真的都在幫你想辦法回來,只因為你是台灣人,也是活生生的一條生命。可是,我不收費用接受訊息諮詢的原因,是因為想要幫忙受到委屈的人。你現在的處境,是因為你想去靠騙別人來賺錢,最後導致的結果,我會幫,但是其實我不太甘願,大概就是這樣。

我回答網友問題,純粹是自己想幫忙,但不包括什麼願望都能達成啊!畢竟,小時候我媽跟我說,做人要善良。後來我希望,那些人,他們都有媽媽。

2024.4.19, 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洩漏檢警偵查秘密,協助詐騙集團串證,今年2月遭收押禁見,台北地檢署昨發動第4波搜索,再約談10名律師到案說明,訊後依涉《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分別諭令20萬到80萬不等交保,或限制住居、請回。

律師為詐騙集團辯護涉洩密 北檢再偵查10人

(台北19日電)北檢偵辦律師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漏偵查秘密案,今年發動3波搜索約談行動,聲押4名律師獲准。北檢昨天兵分21路搜索,約談10名涉案律師,訊後9人交保或限制住居,1人請回。

檢調偵辦詐騙集團案時,發現有律師利用陪偵或閱卷時獲得偵查秘密,並利用通訊軟體傳送偵查內容給詐騙集團成員,涉嫌刑法洩密、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

檢調今年2月間兵分12路搜索6名涉案律師的住居所及事務所,並約談6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將鄭姓、楊姓、李姓律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林姓、張姓律師分別以新台幣45萬元、30萬元交保,朱姓律師請回。

檢調深入調查後,發現1名黃姓律師為詐騙集團洩漏偵查秘密,涉及不法,另查出鄭姓律師的林姓助理涉案,鄭男的李姓友人涉嫌協助鄭男洗錢,賴姓律師接受鄭男派案。

檢調3月間展開第2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黃姓、賴姓律師、林姓助理、李姓男子到案,檢察官訊後將黃姓律師、林姓助理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諭令賴姓律師、李姓男子分別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

檢察官發現,鄭姓律師在羈押禁見期間,透過辯護人劉姓律師將通訊軟體帳號、密碼等訊息交給鄭男家屬,指示同夥利用通訊軟體聯繫客戶,以及繼續承接詐騙集團陪偵案件。檢調3月底搜索劉男所屬律師事務所,並約談劉男到案,訊後請回,4月16日依洩密罪起訴劉男。

檢調過濾卷證後,查出台北、高雄、台中、嘉義、台南另有10名律師為詐騙集團車手辯護時,涉嫌洩漏偵查秘密,檢察官昨天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21路,搜索10名律師的住家及事務所等地,並約談10人到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依組織犯罪,洩密等罪諭令陳姓、廖姓律師80萬元交保,林姓律師請回,其餘7名涉案律師分別限制住居或20萬元至6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律師勾詐團洩密!案情延燒 北檢再約談10律師

【台北報導】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洩漏檢警偵查秘密,協助詐騙集團串證,今年2月遭收押禁見,台北地檢署昨發動第4波搜索,再約談10名律師到案說明,訊後依涉《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分別諭令20萬到80萬不等交保,或限制住居、請回。

全案源於檢方去年偵辦一起詐騙集團案,查扣成員手機,發現裡面有檢警訊問的筆錄,而傳送者的身分竟是律師,懷疑鄭鴻威等律師幫詐團成員辯護時,利用陪同偵訊、被告遭聲押後的閱卷機會,取得偵查資料,再透過具有閱後焚毀模式的通訊軟體telegram,將這些偵查資料洩露給詐團首腦,協助串證。

台北地檢署今年2月執行第一波搜索約談,依涉犯《刑法》洩密罪,將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聲押獲准,另涉案律師林聰豪、張作詮分別45萬元、30萬元交保、朱姓律師則獲請回,3月14日再執行第二波搜索,律師黃耕鴻、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也遭收押禁見。

後來檢察官從林佳毅手機發現,鄭鴻威透過辯護人劉育年,傳訊指揮助理用沒被查扣的電腦聯繫客戶,並通知其他律師繼續承接詐團案件,隨即前往平安恩慈法律事務執行第3波搜索,由於劉育年坦承協助鄭鴻威傳遞紙條,台北地檢署16日依洩密罪將他起訴。

不過全案持續延燒,鄭鴻威涉嫌將詐團案件分給其他律師承辦,並要求回報偵查秘密,此案涉及全台各縣市,包括台北、高雄、台南、台中等地,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前往21處執行第4波搜索並約談10名律師,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罪,諭令律師廖瑞銓、陳漢笙各80萬交保,其餘6人分別20至65萬不等交保,另2人分別請回、限制住居。

律師組團當詐團「軍師」 檢調又抓到10律師涉案

執業律師鄭鴻威被查出涉擔任詐團「軍師」,還牽線學弟妹們一起助「詐團」脫罪。台北地檢署之前查出,以鄭鴻威為首的8名律師涉有重嫌,檢察官又進一步查出,另有10名律師疑為共謀,昨發動第四波偵查作為,今(19)日凌晨諭令10人限制住居或20萬元至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台北地檢署18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在台北、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地兵分21路搜索,並將廖姓、陳姓、湯姓、鍾姓、曾姓、官姓、蔡姓、李姓等10名涉案律師約談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依《組織犯罪條例》、《刑法》洩密罪,將廖姓、陳姓律師各交保80萬元,官姓等5律師各以65萬元交保,李姓律師20萬元交保,另有2律師請回或限制住居。

因檢方偵辦數起詐騙案的過程中發現,不少律師會利用陪偵,或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涉透過有加密機制的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詐團,協助詐團主嫌及車手脫罪。

進一步追查,發現鄭鴻威疑為牽線者,介紹學弟妹們一起幫詐團辯護,大家都分散在不同事務所,目前在押中的律師包括: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朱一品、黃耕鴻、林佳毅。

詐團軍師1/詐團律師費每年至少4億 司法官直呼:只會多、不會少

桃園曾發生鄭姓車手帶律師到銀行理論,要求解凍帳戶160萬元,鄭男當場遭警方逮捕。(圖/報系資料照)

詐騙集團猖獗,已成為台灣民眾生活的日常,幾乎沒有人沒接過詐騙訊息或電話。刑事局統計,2023年民眾「被詐騙」金額高達88.78億元。檢警透露,近年來抓到詐騙集團成員時,常發現嫌犯連電話都還沒打,律師就先到場,以台北、彰化地檢署偵辦的詐團車手案為例,詐團還在教戰守則中提醒成員:要詳記律師鄭鴻威電話、而且要記得「律師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儘管絕大部分律師是遵守律師規範的好律師,但檢警人員不免懷疑有特定律師跟詐團合作賺律師費,分食每年近90億元的詐騙大餅!

有司法官指出,詐團成員較常被抓到者有3類,分別是:詐團中屬於較高層級的、在機房工作的電話(電腦)手,負責撥打電話或用電腦傳送詐騙訊息,其次是車(取款)手,假冒檢察官、業務人員向被害人取款,最低層的就是人頭帳戶提供者。前兩種成員:電話(電腦)手、車(取款)手,詐團會負責請律師幫忙打官司,以免他們向上攀咬,害主嫌落網,至於人頭帳戶提供者就「可憐」了,通常接觸不到詐團中、高層的成員,一旦出事,就讓他們自生自滅,詐團不會請律師幫忙打官司。

由於詐團每年近90億元的利益太誘人,撥出一些「零頭」聘請律師打官司當防火牆,很划算。有司法官估計,以機房的電話(電腦)手來說,因為較有機會接觸詐團核心事務,因此詐團肯花的律師費較高,一個電話(電腦)手落網,應該會撥出10到20萬元不等的律師費請律師,至於警詢和陪偵的費用則另外算,行情是1天1萬元。如果車手被捕,詐團會花4到8萬元請律師。萬一抓到核心成員,律師費則在20至40萬元之譜。

警方公布查獲詐團贓款和電信器材,相較每年近90億元詐騙財損,只是杯水車薪。(圖/報系資料照)

法界人士透露,保守估計,台灣每年至少起訴150件詐團案件,每團通常被逮6到20人不等,取其中數10人估算,每年詐團至少有1500人被捕,每人律師費20萬元計算,詐團一年需花3億元律師費「營救」集團內落難的兄弟(或姊妹),以免遭檢警順藤摸瓜而滅團。至於單一被捕的車手,詐團也不會置之不理,畢竟他們還是有機會供出上線,因此可能替每個車手花4到8萬元請律師,取其中數6萬元,以一年單一車手1500人落網計算,詐團一年要花9千萬元的銀子找律師「照顧」他們,3億元加上9千萬元,合計律師費一年近4億元,有司法官斬釘截鐵表示,真實金額「只會多、不會少」!

詐團軍師2/律師違法多僅停職 鄭鴻威案將成重要指標

「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沈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彰化地檢署2023年6月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赫然發現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的「救援投手」,同案還有兩名律師也遭彰化院檢點名。無獨有偶,台北地檢署2024年1月偵辦一起車手案件時,破獲詐團御用的律師軍團,查出律師鄭鴻威是首腦,負責發包相關案件給其他律師,至少8名律師涉案,也讓特定律師和詐騙集團的曖昧關係浮上檯面。

有司法官表示,律師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被除名,但實務上大多是停職懲戒了事。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全台灣有近2萬位律師,2022年只有19位律師被暫時停止職務或併研習,被除名者只有1人,律師公會和律師懲戒委員會是否該重視類似案件,已成大眾關心焦點。

許多司法官認為,律師違法通常最重懲戒為停止職務,處分太輕。(圖/圖為台北院檢、報系資料照)

首度詳細揭發特定律師和詐團關係的司法案件,首推彰化地院2023年9月審結的車手案,因內容詳實,判決書在法界瘋傳。判決先提到律師鄭鴻威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還進一步指出,車手周男與詹男遭羈押後,家屬曾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但法扶卻發現兩人都已委任辯護人,推測「律師可能是集團裡的人幫忙請的」,特別提醒檢方留意。

另外,詹男在偵查中聘請的辯護人官厚賢律師,依委任狀記載由詹母委任,但詹男卻向法官表示:律師只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我媽媽請的,還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但審理期間,詹男又告訴法官,官厚賢律師說是家人幫他請的律師,但實際上並不是;至於周男的辯護人,周男向法官表示,王東元律師說是朋友小陳幫他請的,小陳是周男打籃球時的球友,法官追問下,周男才支支吾吾答稱:王東元律師突然蹦出來,我也有嚇到!

至於上述彰化車手案,多次提到重要關係人鄭鴻威律師,更是神通廣大,北檢2024年1月偵辦的車手案件中,也有他的身影,還因涉嫌重大遭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甚至連法務部和檢方前高層,都因為他的案子而登上媒體。

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內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

鄭鴻威與詐團關係複雜、牽連甚廣,在北檢抽絲剝繭下,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律師。不少法界人士判斷,全案可望在520前偵結起訴。目前除了鄭鴻威延押外,黃耕鴻也遭收押,至於一度收押的律師楊雅涵、李明潔,各以60萬交保,賴季倉、朱一品、林聰豪、張作詮等律師,則各以8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此外,還有兩位律師也涉嫌和詐團勾結,其中律師陳士綱擔任台版柬埔寨案辯護律師時,涉嫌將檢方偵訊內容等偵查進度告訴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檢方還認定,陳士綱收下24萬多顆泰達幣,折合台幣778萬多元作為報酬,同時成立公司洗錢,認為他違反法令及職業倫理,依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一個知名律師王晨桓,曾任「ACE王牌交易所」總裁,涉嫌勾結詐團首腦林耿宏等人以虛擬貨幣詐騙近10億元,並協助林洗錢,檢警還在王的住處、辦公室搜獲4900多萬元現金,目前仍在羈押中。

2024.4.17, 台版柬埔寨詐騙虐囚3死案…首腦「藍道」另犯32詐欺罪遭判刑

台版柬埔寨案團滅…主嫌「藍道」再搞詐團騙2千多萬 32起詐欺罪判刑

台版柬埔寨主嫌「藍道」杜承哲,再傅榆藺等人落網,另起爐灶在北市文山區設立詐團,詐32人騙2千多萬元,期間為防止黑吃黑,涉透過台北市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前所長葉育忻,拿到偽造的士林地方法院表單,誤導境外機房成員。士院今針對詐欺案部分宣判,杜承哲犯32起加重詐欺罪,各處1年4月至1年11月不等徒刑。

此案士檢方去年6月第二波起訴杜等8人,案件爭點繁雜牽涉相關專業知識,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分為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三死案、貪汙、及詐欺三部分審理,今士林地院針對詐欺罪部分宣判。

判決指出,2023年2月杜承哲另起爐灶,由洪俊杰負責在台北文山區經營水房,杜隱身幕後牽線境外詐欺機房給洪,洪召募林晏齊加入詐團,並接洽「小余」介紹人頭帳戶提供者介紹人(車商),取得人頭帳戶後,交給境外詐欺機房,讓不詳詐團施用詐術詐騙32人,不法金額2233萬9316元。

王昱傑、林晏齊則是驗車手,負責第一層帳戶轉至第二層帳戶,再由後端詐團將第二層帳戶贓款購買虛擬貨幣,最後,洪俊杰從後端詐團對帳、取回虛擬貨幣,依照協議報酬比例,打至境外機房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及後端詐團,製作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去向。

杜承哲取得收水總額1%報酬,洪俊杰月薪15萬元、王昱傑8萬、林晏齊2萬5千元。2023年3月6日在台中的控房由陳姓控員等人,非法囚禁人頭帳戶提供者,同樣手法,手銬、腳銬、以毛巾塞嘴巴後捆上 膠帶等方式拘禁,直到2日後警方破獲。

杜承哲對詐團成員說「不認真就打,學 不會就打,愛的教育是沒有用的,3天沒開單就直接拿鐵鎚敲手指,5天沒開單抓他頭髮去撞牆」 洪則對控房說「我是做強控,簡單來說就是別把車主當人看,你們要做的就是去指定的地方接車主,一進去就先壓制車主手銬眼罩口罩」

杜承哲、洪俊杰、林晏齊擔憂「黑吃黑」,使境外詐欺機房誤認贓款已為警查扣,杜在去年4月7日從前寧夏派出所長葉育忻取得偽造「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轉交給洪,洪再轉給林交給境外機房成員。

合議庭認定,杜承哲等4人正直青年,在前案查獲後不知收斂,另起爐灶由洪招募林加入詐團,處理詐欺水房,集結境外詐欺機房、虛擬貨幣洗錢後端團隊、控房人員等犯罪,組織化分層分工,讓詐欺金流難以查緝,且杜等人不惜勾結司法警察,偽造本院交保單等。

合議庭認定,杜承哲、洪俊杰、王昱傑、林晏齊詐騙32人,各犯下32起「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每罪各處1年1月至1年11月不等徒刑。

杜等4人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杜7月徒刑,其餘3人4月至6月可易科罰金之刑。杜、洪、林「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各處判處1年2月徒刑。洪俊杰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判處4月可易科罰金之刑。林晏齊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其餘三人,尚有私刑拘禁致死罪審理中,不定應執行刑。杜承哲、葉育忻、劉曼青、陳士綱等人涉違反貪汙、洗錢等罪,將另行審結。

詐騙虐囚3死案 首腦「藍道」另犯32詐欺罪遭判刑

(台北17日電)「藍道」杜承哲涉及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逃亡期間另組詐團,詐得2233萬餘元。士院今天依32個詐欺罪各判1年4月至1年11月不等徒刑,私行拘禁、偽造文書各判7月、1年2月。

杜承哲涉及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部分,另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杜承哲還涉嫌行賄員警,由士院審理中。

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起於民國111年間,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家人北上求職遭囚禁;警方救出遭囚禁者,還發現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棄屍,陸續逮捕詐騙集團成員,全案曝光,被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檢警查出,綽號「藍道」的杜承哲指派傅榆藺等人組織「車隊」,透過網路以數萬元代價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並囚禁帳戶提供者。士林地檢署111年12月間先行起訴傅榆藺等29人,持續指揮警方追查,於112年4月間逮捕杜承哲。

士林地檢署查出,杜承哲涉行賄時任台北市警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並於逃亡期間另成立詐騙集團,將杜承哲提起公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針對杜承哲逃亡期間另犯詐欺等案情,做出一審判決。

士林地方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杜男前案被警查獲後另起爐灶,詐得新台幣2233萬餘元,僅坦承部分犯行,又為掩飾黑吃黑贓款,使境外機房誤認贓款遭查扣,不惜勾結警察偽造法院交保單,導致法院公信力受損,所為甚不可取。

士院表示,杜承哲犯32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判處1年4月至1年11月不等徒刑,另犯私行拘禁罪判刑7月,行使偽造公文書判1年2月,尚未定應執行刑,並沒收未扣案的犯罪所得。

此外,同案被告洪姓男子、王姓男子、林姓男子,均共同犯32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又另犯私行拘禁等罪,分別論罪量刑。仍可上訴。

另方面,「台版柬埔寨案」首波起訴被告傅榆藺等29人,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處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其餘27名共犯各判刑1年2月到29年6月不等。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分批審理,日前駁回其中16名共犯上訴,維持原判。

2024.4.17, 受害大學生超過3百人 揭「無卡分期」聯手「詐騙」深入台灣校園真相

去(2023)年10月底,逢甲大學、東海大學等中部多家大專院校爆發無卡分期詐騙案,造成中部數百名大學生陷入「無卡分期」債務糾紛,所幸台中市法制局介入校園調解,讓百名學生大幅降低還款壓力;但透過這個案例,也凸顯社會上目前的無卡分期交易型態亂象,融資公司也因沒有專責主管機關管理,越來越肆無忌憚。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長李善植接受專訪時直接點出無卡分期的消費亂象,包括常見利率並未揭露透明、手續費不合理,甚至還可能暗藏高額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目前「無卡分期」的交易模式,是由店家推出產品後,同意讓消費者不需要透過信用卡就能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但無卡分期服務大多不是由店家直接提供,而是店家以債權轉讓方式移轉給融資公司,由融資公司先給付價金給店家,再向消費者收取分期款項,賺取利息。

大學生幫業務員衝業績,結果背上高額債務

回顧這一樁校園無卡分期借貸詐騙案,檢警追查,一家台中西屯區3C店家林姓老闆與林姓業務員涉有勾結,由業務員帶學生到通訊行申辦手機,以詐騙手段向融資公司詐得款項,也導致簽下無卡分期的學生,非但沒有拿到手機、筆電等3C產品,事後還遭到融資公司催債。

該案件起源於,這名林姓業務員向多名大學生拜託「衝業績」,慫恿學生只要申辦手機、筆電產品,並且簽立無卡分期合約,就能現賺千元佣金。

業務員透過話術向學生表示,學生申辦手機、筆電等3C產品後,日後該繳的分期付款款項將由他替學生繳納,因此簽訂無卡分期合約只是要幫他衝業績,甚至業務員還簽了本票給學生,強調自己日後若沒有繳納分期款項,學生可以拿本票去強制執行。因此學生並沒有拿到手機、筆電,商品而是由林姓業務員取得。

學生則聽信這名業務員的話,簽下無卡分期合約後,當融資公司去電詢問是否真的有購買此商品,學生也回覆有。而該事件之所以爆發,是因業務員並未繼續繳納分期款項,受害學生陸續接獲融資公司的催繳通知,才驚覺受騙;據了解,此案受害學生超過300位、合計未繳分期款項餘額約1700多萬元。

民間融資公司遊走灰色地帶

該案件自去(2023)年10月底案件爆發後,所幸台中市政府法制局11月初立即深入校園,協助學生進行法律諮詢,並且在今年邀集學生及相關業者就民事債務糾紛部分,召開多次調解會議。

據了解,學生與業者目前已達成和解,由通訊行支付大部分金額、融資公司稍微讓步降低還款金額;至於受害學生也有過失,必須支付一些金額,但比起先前應償還的款項已大幅降低,只是因三方簽訂保密條款,具體調解金額並未對外曝光。

曾擔任過檢察官、法官、律師的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長李善植直言,大學生無卡分期詐騙案件早已不是首例,在無卡分期交易模式當中,分期付款服務是由融資公司提供,但目前並沒有主管機關可管融資公司,導致融資公司進行無卡分期交易時,經常遊走在灰色地帶。

李善植則以此次大學生無卡分期詐騙案為例,融資公司所提供的無卡分期契約當中,並沒有告知消費者使用分期後,分期利率究竟是多少;也沒有提供消費者無卡分期的書面文件,甚至在契約中會用很小的字體記載,當消費者無力償還時,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遲延利息,甚至還可能隱藏雜七雜八等不合理的手續費。

無卡分期四大陷阱:利率不透明、手續費不合理、高額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李善植也說,目前融資公司對於使用無卡分期的消費者並沒有要求擔保、也不用徵信,因此一位大學生隨意就申辦10~30萬元的無卡分期契約,毫無節制;但反觀,銀行業屬於金管會監管,目前金管會規定,發卡銀行對於還在就學的大學生每人只能辦3張信用卡、且每張額度不得超過2萬元,也就是說,大學生用信用卡消費最多僅6萬元。這也凸顯出,在有無主管機關監管下,學生的信用額度差異很大。

美容品、健身房、補習班都有「無卡分期」,高額消費糾紛頻傳

隨著無卡分期交易型態盛行,像是美容業者及健身中心賣課程、補習班賣套書等,都有業者使用無卡分期方式,讓消費者消費。

李善植舉例,像是地方上的美容商品業者,過去是以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提供消費者消費,而一般人的信用額度僅約10~20萬元,但現在已發展成無卡分期消費,申辦金額動輒30、50萬元,也導致高額消費糾紛越來越多。

李善植觀察,市面上常見無卡分期消費的爭議在於,除了原商品訂價之外,通常業者還會進一步包裝成套組、藉此提高商品售價。

他舉例,假設一支iPhone單價5萬元,業者的慣用手法不以單品原價銷售,而是加上保固、手機殼、手機配件等,將套組價格賣至8萬元,「如果你把套組價還原商品單價,會發現比原價高出許多」,而業者似乎是用「包套」的概念,去規避《民法》約定利率上限16%。

除此之外,李善植也說,契約並不會告知,消費者每個月應該償還的利率是多少,而是只告知,消費者買了此商品後,每月要支付多少錢;他舉例,像是健身房無卡分期契約也有這樣的問題,他說,現在很多健身房只會告知消費者每個月要繳多少錢,但不會告知方案總金額要繳多少,但這當中又隱含了利息,結果造成用分期繳完才發現,總繳金額比一次繳清還高出許多。

融資公司沒有主管機關納管,地方高度呼籲立法

這些融資公司與商家買賣所衍生的亂象,至今也讓地方政府相當頭痛。

李善植舉例,台中有某一家美容商品業者,業者直接在路邊推銷攬客,甚至把客人拉進店裡,用疲勞轟炸的話術方式強行推銷美容商品及美容服務,由於過去這家美容業者是跟銀行配合信用卡分期付款,因為業者頻頻出現消費爭議,市政府就直接函請銀行應拒絕跟不肖業者配合,後來銀行也跟業者終止契約合作,因此當時的消費爭議確實有大幅下降。

但近幾年,同一家美容商品業者又冒出來了,這回業者改跟融資公司配合,結果又造成消費爭議大增,甚至消費爭議金額也越來越高;李善植直言,中市府也曾多次發函給融資公司,要求慎選業者,但由於融資公司沒有主管機關,也導致融資公司肆無忌憚。

李善植語重心長地說,融資公司之所以會出現這些爭議,問題就出在於,目前融資公司「無法可管」,並沒有對應的主管機關、也沒有專責的主管機關管理,因而衍生許多亂象,他呼籲,應立即重視這個問題,儘速訂定相關規範予以納管,保護消費者權益。

另外一方面,李善植也指出,從去年1月1日開始,民法成年年齡已下修至18歲,代表高三生、大一生就可以向融資公司借款,但18歲才剛踏入大學校園,還尚未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若年輕人一不小心受騙上當,恐怕就會落入債務陷阱,也呼籲政府應強化下修成年年齡政策的配套措施。

2024.4.15, 新北地檢署完成首例將扣案 2 億餘元之虛擬貨幣匯入法務部建置之「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

扣案虛擬資產監管平台啟用 新北檢搶頭香 首例匯入2億

〔新北報導〕為提升查扣虛擬資產效率及安全性,並徹底剝奪被告犯罪不法所得,法務部建置的「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昨正式啟用;新北地檢署昨上午立即將之前查扣、暫存在電子錢包(冷錢包)中、價值約兩億三九四萬餘元的六七九萬餘顆泰達幣,全數打入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成為首例運用檢察機關虛擬資產帳戶的地檢署。

剝奪犯罪不法所得 提升查扣安全性
據了解,新北地檢所查扣的這六七九萬餘顆泰達幣,包含之前「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洗錢、賭博及違反銀行法所查得虛擬貨幣,以及詐團人員勾結銀行人員詐欺案的虛擬貨幣等。

新北地檢指出,檢察官之前偵辦跨國賭博集團從事地下匯兌及詐騙集團利用個人幣商洗錢等案件,均查扣大量虛擬貨幣,原本的保管方式是,警方將查扣的虛擬貨幣打入新北地檢準備的電子錢包(冷錢包)中,該電子錢包的密碼、助記詞及冷錢包實體,分由不同人員保管,不但保管程序繁瑣,對保管人員亦造成相當心理負擔。

系統安全保管 免去監守自盜等問題
新北地檢指出,法務部建置的「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統一作法,未來將由司法警察機關直接將扣案虛擬貨幣,打入上開平台特定檢察機關虛擬資產帳戶,由系統安全保管,亦免去保管不當、監守自盜等問題,並同步整合檢察機關案件管理系統,操作簡明。

近年非法吸金及詐欺案件層出不窮,以虛擬貨幣洗錢已成為主要手法,檢方表示將從嚴、從速偵辦這類案件,並積極追索及查扣犯罪所得,亦再次呼籲民眾在投資時,務必注意風險及陷阱,以避免受害。

郭哲敏遭扣泰達幣市值近2億 全匯入法務部監管平台

(新北15日電)法務部建置「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今天啟用,新北地檢署將先前偵破詐騙集團洗錢與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地下匯兌等案、價值逾新台幣2億元虛擬貨幣匯入,創首例。

新北地檢署今天說,為提升查扣虛擬資產效率及安全性,並澈底剝奪被告犯罪不法所得,法務部建置「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今天正式啟用。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去年8月與11月分別起訴詐騙集團勾結銀行行員並利用個人幣商洗錢案,以及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等案件,查扣共679萬8270顆USDT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2億394萬餘元,其中郭哲敏遭扣部分就達約1億9238萬元。

新北地檢署說,先前保管方式是警方將查扣的虛擬貨幣打入地檢署準備的電子錢包(冷錢包)中,這個電子錢包密碼、助記詞及冷錢包實體分由不同人員保管,不但程序繁瑣,對保管人員也造成心理負擔。

新北地檢署表示,今天上午已把之前查扣、暫存在電子錢包(冷錢包)中的虛擬貨幣全數打入「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成為首例運用檢察機關虛擬資產帳戶的地檢署。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3年4月15日
聯 絡 人: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
聯絡電話:02-2261-6192

新北地檢署完成首例將扣案 2 億餘元之虛擬貨幣匯入法務部建置之「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

為提升查扣虛擬資產效率及安全性,並澈底剝奪被告之犯罪不法所得,法務部建置之「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已於 113 年 4 月 15 日正式啟用。本署今(15)日上午已將之前查扣、暫存在電子錢包(冷錢包)中之虛擬貨幣(共 679 萬 8270顆 USDT 泰達幣,以 1:30 匯率計算,折合新臺幣約 2 億 394 萬餘元),全數打入上開平台,成為首例運用檢察機關虛擬資產帳戶之地檢署。
本署檢察官之前偵辦跨國賭博集團從事地下匯兌及詐騙集團利用個人幣商洗錢等案件,均查扣大量虛擬貨幣,然保管方式為警方將查扣之虛擬貨幣打入本署準備之電子錢包(冷錢包)中,該電子錢包之密碼、助記詞及冷錢包實體分由不同人員保管,不但保管程序繁瑣,對保管人員亦造成相當心理負擔。嗣法務部建置之「扣案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統一作法,未來將由司法警察機關直接將扣案虛擬貨幣打入上開平台特定檢察機關虛擬資產帳戶,由系統安全保管,亦免去保管不當、監守自盜問題,並同步整合檢察機關案件管理系統,操作簡明。
近年來非法吸金及詐欺案件層出不窮,虛擬貨幣已成為洗錢主要手法,本署將從嚴從速偵辦此類案件,並積極追索及查扣犯罪所得,亦再次呼籲投資陷阱多,民眾在投資時,務必注意風險及陷阱,以避免受害。

2024.4.12,「台版柬埔寨案」高院分批審 惡性重大16人上訴部分今駁回

「台版柬埔寨案」囚禁61名帳戶提供者,釀3人死亡,其中黃姓男子不堪受虐尋短,第一波共起訴29人,案件一審宣判後,台灣高等法院分批審理,今駁回被告張家豪等16人上訴,張等人仍被依私行拘禁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分處26年至1年4月不等徒刑。

其中集團核心幹部「S姐」傅榆藺和「茶董」陳樺韋一審遭處無期徒刑,他們對罪與刑皆上訴,要調查的證據較多,高院因此分批處理,今天宣判的16人僅處理刑之上訴部分。這16人分別是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曾忠義、林順凱、李佳文、吳政龍、楊子霆、周長鴻、林品翔、陳義方、邱宏儒、蔡智帆、葉智升、潘依凡。

高院認為,鄭文誠、張家豪是組織核心成員,擔任桃園、淡水據點指揮控員的控員幹部,參與本案犯罪組織分別為27日、30日,負責接受指令後再指揮各該據點現場控員,對各該據點控員具有一定命令、監督的權力;劉宏翊、邱柏倫參與犯罪集團德時間都是10日;曾忠義負責招募控員及發放報酬,陸續招募成年及未成年成員共15人加入組織後,執行看管被拘禁者的工作。

而林順凱、李佳文、吳政龍、楊子霆、周長鴻、林品翔、陳義方都是桃園、淡水據點的控員,為詐騙集團下層成員,非核心決策角色,參與期間分別為19、18、7、4、2、2、1日。楊子霆、周長鴻、林品翔、陳義方參與控員期間較短,但桃園、淡水據點為警查獲時,被拘禁人數分別為32、26人,他們在拘禁被害人期間,直接面對被害人,依指示上銬拘禁、毆打、電擊、強盜財物,見被害人遭非人待遇卻無所動。

高院認為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因犯指揮犯罪組織罪、參與犯罪組織罪、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私行拘禁罪、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及洗錢罪、遺棄屍體罪,惡性重大,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不值得同情,其他人一審量刑也妥適,今判上訴駁回。

2024.4.9,「金鑰匙」吸金上億!星AGK集團涉拆分盤詐欺 10處被搜、約談7人

新加坡的「金鑰匙集團」(A Golden Key, AGK)於2017年至2020年間,透過用「拆分盤」招攬投資,保證獲利25%,不法吸金上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執行搜索10處,預計訊問台北地區服務中心郭姓負責人、幹部及業務7人,全案朝涉嫌銀行法之非法吸金等罪嫌偵辦。

依據官網顯示,AGK全名為「AGK遊戲理財」,自稱是一個教人理財的遊戲網站總部設於新加坡,後來改名為「完成共同夢想」(FCD)。

據了解,金鑰匙集團於2017年至2020年間,郭替金鑰匙集團在台北設立服務中心,擔任集團台北地區的負責人,該集團透過上課招攬投資人投資「AGK拆分盤」,保證30個月投資期滿,便可獲利投資款25%,並於期間內,不法吸金上億元。

檢調今依違反銀行法第29條之1、第29條,而涉犯第125條第1項之非法吸金、刑法詐欺等罪嫌,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兵分10路搜索,預計稍晚訊問郭、業務及幹部共7人。

2024.4.9,提供帳戶的常見手法及可能的刑事責任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13年04月09日星期二 生活與法律
法律講座:臺北地檢署林晉毅檢察官
一、主題:提供帳戶的常見手法及可能的刑事責任
二、引言:
「人頭帳戶」指的就是被詐騙集團以各種方式蒐集取得的他人帳戶。被詐欺的被害人要匯款時,詐騙集團不可能以他們自己本人的帳戶收錢,所以這些收錢的帳戶可能是收購或騙來的,導致警方追查帳戶只能找到不知詳情的帳戶提供者。詐騙集團會騙被害人將錢匯入這些帳戶,之後再派車手提領或匯款,用以製作層層的斷點,來避免真正的主謀被追查,所以現在的詐騙集團不止是騙錢,連騙帳戶的手段都花招百出。
三、騙帳戶的常見手法
網路兼職:Facebook社團上現在某些徵才廣告,內容通常都是短時間可以獲得大量報酬,或是無工作經驗、只需提供帳戶就能獲得報酬等等,但在詳細工作內容部分都不會記載在廣告上,待求職者加入LINE來當作面試管道後,詐騙集團可能以要匯款薪資並認證帳戶為由,要求求職者寄送金融帳戶之提款卡,但實際上其實是把求職者的存摺和提款卡當作人頭帳戶使用。
貸款詐騙:詐騙集團以「假貸款」廣告的簡訊或廣告訊息吸引需錢孔急的被害人,被害人申請貸款而詐欺集團假裝核貸後,會向被害人需要提供存摺跟金融卡給銀行作為撥款帳戶,導致被害人將自己帳戶存摺及金融卡寄給對方且告知密碼而遭做為人頭帳戶使用。另外詐欺集團也可能會向被害人說因為信用不好,所以聲稱要協助美化帳戶作為財力證明,可以匯錢到被害人的帳戶作為偽造金流使用,但是匯入被害人帳戶的其實詐騙集團騙來的贓款,再請被害人協助提領或匯款到第二層帳戶,藉由被害人的帳戶達到收受贓款的目的。
交友詐騙:現今社群網站或交友軟體充斥著大量的假帳號,其實多是詐騙集團用來詐騙使用,詐騙集團用假帳號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後,除了騙錢以外,也有可能要求被害人寄送帳戶,或者提供帳戶作為收受款項使用,例如佯裝在國外工作,向被害人稱沒有臺灣帳戶而要求被害人協助收款,但實際上是將詐欺贓款匯入被害人的帳戶,再指示被害人人協助提領或匯款到第二層帳戶之情形。
四、提供帳戶可能的刑事責任
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罪:
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於112年6月16日施行前,實務上對於提供帳戶的案件通常是以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罪處理,意思是提供帳戶讓詐欺集團收受詐欺贓款的行為,對於詐欺取財犯罪及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有助長的效果,法院一般都會認為,基於政府宣導詐騙案件不遺餘力,屬於一般智識的民眾都應該能察覺交付帳戶會成為人頭,進而幫助詐欺犯去詐欺受害者;而既然交付帳戶的人能察覺這件事,卻又還是交付帳戶,很顯然對於自己的行為將幫助詐欺、洗錢「有預見到,且毫不在意是否發生」,而用所謂的「間接故意」論以幫助詐欺、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
本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同條第2項:「違反前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裁處告誡。經裁處告誡後逾五年再違反前項規定者,亦同。」同條第3項:「違反第一項規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二、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依前項或第四項規定裁處後,五年以內再犯。」據此,目前在一般提供帳戶行為,原則上第一次違反是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若是告誡後5年內再犯,則將處以刑責,另在有對價(賣帳戶)或同時交付3個以上帳戶的情況,不論是不是初犯均可直接處以刑責。
提供帳戶+提領款項將成立詐欺、洗錢罪之正犯:
在提供帳戶給詐欺集團成員,進而依據該成員的指示將詐欺贓款從自己的帳戶內提領交給其他成員,或以轉帳方式轉出至其他人頭帳戶的情況下,實務上認為此時行為人已經是詐欺集團的成員,並已經從事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之「洗錢行為,且與詐欺集團的其他成員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故將成立詐欺取財、洗錢甚至加重詐欺取財罪的正犯,最高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024.4.9,王牌交易所涉洗錢 中檢起訴7人

號稱全台首家合法合規的ACE王牌交易所,涉成立境外公司設置「Alfred WAllet(阿福錢包)」,詐騙被害人購買泰達幣儲值在該虛擬錢包交易,再移轉贓款,上百人被騙超過三億元。台中地檢署昨天依洗錢、組織等罪起訴王牌創辦人潘奕彰等七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卅九歲潘奕彰是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涉在英屬維京群島成立境外公司,設立虛擬錢包系統「Alfred WAllet」,再轉投資子公司富海數位創新公司,由卅二歲許男擔任富海負責人,投資虛擬貨幣,招攬加盟銷售「A+CArd」虛擬貨幣儲值卡,利用虛擬貨幣「線下場外」交易模式,與假投資詐騙集團合作。

詐團在假投資群組內安插自己人,張貼捧現金照,逢年過節辦理促銷、贈送物品取信被害人,再以股市波動大為由,引導被害人前往潘等人設立的虛擬貨幣門市購買泰達幣,儲存在「阿福錢包」系統。

台中地檢署指揮警調,去年六月至今年二月多次搜索,逮捕廿六人,其中許等六人聲押獲准。此案遭詐被害人一六二人,被害金額達三億四千萬元,其中一對退休夫婦短短三個月被騙一點五億元。檢警目前查扣台幣七百萬元虛擬幣、二七五○萬元房地產和六十二萬元現金等不法所得。

潘奕彰今年一月另被台北地檢署查獲,涉與自稱「系統之神」的林耿宏等人,透過王牌交易所誘騙被害人投資無法流通變現的MOCT(魔券幣)等垃圾幣,不法所得破億,並有律師涉案,多人羈押迄今,案件仍偵辦中。

2024.4.3,澎湖縣113年第1季詐欺犯罪常見手法分析與預防
因社會價值觀轉變及功利主義盛行等諸多因素影響,造成少數民眾追逐暴利、投機心態日益嚴重,尤其經濟型態改變、電子通訊發達及網際網路漸趨普遍化,衍生出諸多詐騙犯罪問題。
詐騙集團運用網路科技轉接作業,在手法上不斷翻新,如假投資訊息能以極快的速度大範圍傳播,結合假冒名人等詐欺手法,導致投資詐欺日益猖獗。

(本報訊)因社會價值觀轉變及功利主義盛行等諸多因素影響,造成少數民眾追逐暴利、投機心態日益嚴重,尤其經濟型態改變、電子通訊發達及網際網路漸趨普遍化,衍生出諸多詐騙犯罪問題。

詐騙集團運用網路科技轉接作業,在手法上不斷翻新,如假投資訊息能以極快的速度大範圍傳播,結合假冒名人等詐欺手法,導致投資詐欺日益猖獗。

為減少民眾受害機會,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特別整理本縣113年第1季詐欺犯罪常見手法分析,並提供相關預防策略。

據統計,澎湖縣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共計受理詐欺案件130件,其中以假投資41件最多、解除分期付款設定11件及假網拍9件次之。分析被害人年齡分布,以20至29歲52人最多、30至39歲24人次之;分析被害人職業別,則以服務業17人最多,家管、商、軍人及學生各14人次之。

常見詐騙犯罪手法及預防策略如下:

假投資詐騙:

詐騙手法:詐騙集團透過網路社群或交友軟體主動認識被害人,並假借股票、虛擬通貨、期貨、外匯及基金等名義,吸引民眾加入LINE投資群組,初期會先讓民眾小額獲利,再以資金越多獲利越多說詞,引誘民眾加入投資網站或下載APP並投入大量資金,後續再以洗碼量不足、繳保證金、IP異常等理由拒絕出金,民眾發現帳號遭凍結或網站關閉才發現遭詐。

預防策略:假投資詐高獲利必定伴隨高風險,聽到「保證獲利」、「穩賺不賠」必定是詐騙。民眾應選擇自己有深入了解過的投資標的,不要輕信來源不明投資管道或網路連結,如遇到加LINE進行投資必為詐騙。

解除分期付款詐騙:

詐騙手法:詐騙集團攻擊資安防護不足電子商務平臺或基金會之後臺資料庫,取得民眾的交易紀錄與個資,再假冒商家或基金會與銀行來電,謊稱因設定錯誤,將重複扣款,要求民眾操作ATM、網路銀行或至超商購買遊戲點數進行解除設定。民眾依照指示操作後,發現帳戶餘額減少,才知道上當受騙。

預防策略:接獲陌生來電或境外來電(來電號碼開頭有+)必須提高警覺,不要因為能明確說出交易明細而相信。接到來電以「誤設為重複扣款」、「升級VIP會員」、「系統出錯」等詐騙關鍵字就要提高警覺,應將電話掛斷後,自行查詢客服電話並撥打確認,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ATM只能「提款」與「轉帳」功能,不能解除分期付款或退款;遊戲點數亦只有儲值遊戲之功能,並無法解除任何設定或身分識別。

取消ATM分期設定結合遊戲點數詐騙:

詐騙手法:民眾透過臉書、LINE或知名拍賣網站從事網路購物,詐騙集團便利用當前最新款的3C產品、限量球鞋、名牌包或熱門演唱會門票等,以明顯低於市價之價格誘引民眾下單並要求以LINE或Messenger私下交易。等被害人匯款後卻不出貨,且失去聯繫;或以貨到付款方式取貨開箱後,才發現是劣質商品。

預防策略:網購商品應慎選優良有信用之網路商家,透過面交方式或選擇提供第三方支付之網購平臺,以保障雙方權益並減少消費糾紛。避免透過LINE、Messenger等通訊軟體與賣家私下聯繫交易,以免求助無門。應加強查核網路商家的真實性,如粉絲專頁成立時間短、粉絲或追蹤人數過少等,可立即至經濟部網站查詢公司名稱、地址等基本資料。

刑大呼籲,現代人常因工作忙碌,較不重視生活周邊環境大事,因此多參考「165全民防騙」網站的詐騙案例介紹,或收聽警廣都可充實生活知識,保護自己拒絕詐騙。

警察局提醒,若來電顯示號碼開頭有「+」號,代表該通電話來自境外,民眾要提高警覺,應牢記「防詐五不」的口訣,「不接陌生來電」、「不點未知連結」、「不聽投資明牌」、「不傳個人資料」、「不信可疑資訊」,並鼓勵民眾加入臉書「165全民防騙」,掌握最新詐騙資訊,避免遭到詐騙。

2024.3.29,破案快訊:刑事局南打掃蕩南北幫派詐欺集團及洗錢水房,25名犯嫌落網!!

一、偵辦單位:臺北地方檢察署、新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岡山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等單位。
二、查獲時間:112年9月至113年3月期間。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高雄市、臺南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張○○(男、29歲)、陳○○(男、26歲)等25人。
五、查獲贓證物:存摺、行動電話、電腦主機、人頭公司大小章及申辦資料、等證物1批,扣押裁定贓款189萬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針對詐欺集團自稱「源○投資公司」、「威○有限公司」等虛設投資公司行號名義詐騙假投資案件,分析後結合相關友軍單位擴大偵辦,近半年間執行數波查緝行動,共逮獲25名犯嫌到案。
(二)偵辦期間發現詐欺集團透過社群媒體以高獲利及假冒知名投顧老師等手法招攬被害人加入假投資詐騙群組,並依指示安裝手機APP應用程式。為取信被害人,詐欺集團先透過調整應用程式上數據使被害人誤信有獲益,並先匯款數仟至數萬元不等小額獲利予被害人,使被害人誤信有賺頭而加碼進場匯款,調查期間亦發現有水房集團成員有黑吃黑侵吞贓款遭拘禁凌虐。
(三)全案自112年9月起至113年3月間執行數波查緝行動,先於9月間搜索攻堅高雄市鼓山區1處水房據點,並拘捕陳姓犯嫌等5名犯嫌到案,近日循線追查後,針對新北市樹林區另1處水房據點執行攻堅搜索並拘捕張姓犯嫌到案,相關犯嫌於警詢後依涉嫌刑法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案解送該管地檢署偵辦,另針對涉案層轉人頭公司帳戶贓款向該管地方法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扣押金額計新臺幣189萬餘元。
(四)刑事局呼籲,假投資詐騙手法猖獗橫行,犯嫌常利用人性弱點,以放長線釣大魚或施以小利誘使被害人上當,進而詐騙大筆金額;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當發現未符合一般邏輯之獲利廣告時,應格外謹慎小心;另為維護社會治安,壓制黑幫氣焰,刑事局將持續掃蕩不良幫派組織,溯源刨根詐欺、洗錢等犯罪集團。

2024.3.29,廣告商首遭開鍘!涉投放詐騙廣告致近百人受騙2億元 5人送辦

〔台北報導〕任職韓國知名「德博」廣告公司在台分公司業務的男子石凱翔,涉嫌協助假投資詐團,協助投放假投資廣告,並優化廣告內容,假冒「楊世光」等財經專家、名人代言,導致至少有93人受騙,財損逾2億元,其中1名北市6旬婦人還因此融掉存放的黃金,投資虛擬貨幣,受騙4000萬元。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一隊今宣布偵破,逮捕石嫌與協助洗錢的石嫌老婆、父親,以及在台分公司林姓負責人、王姓主管等5人送辦。

這是政府為加強防制假投資詐欺廣告,112年6月28日修正公布施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賦予廣告公司負有審核責任後,首件對廣告商開鍘的案件。

「德博」廣告公司表示,該公司一直以來積極配合司法部門,石姓前員工是個人犯罪行為,跟公司政策完全背道而馳,也未得到公司認可或默許,是其個人濫用職權所為,與公司的正常營運無關。

警方調查,35歲石嫌前年4月開始,勾串假投資詐騙集團,利用本身任職的廣告公司,可應用大數據分析網路使用者瀏覽網頁習慣,用以提供廣告主配套精準投放廣告,曝光於全球數位媒體的量能,協助在其公司廣告平台系統,投放假投資廣告。

這些廣告內容多為誇大投資賺錢效率等話術,更假冒財經專家、名人代言,使不特定民眾誤信點擊投資廣告頁面,後即遭引導轉址、連結,逐步落入詐團陷阱。期間,該公司雖曾多次接獲刑事局通知下架涉詐廣告,仍蓄意協助詐欺集團繼續優化、投放金融廣告。

石嫌為躲避執法機關追查,詐團支付的廣告費用,先以虛擬貨幣轉入石嫌的洪姓老婆、父親所成立的虛擬貨幣人頭公司,再轉成現金匯給石嫌。經清查,石嫌投放涉詐廣告金額高達約2.58億元,從中抽取手續費、傭金為百分之10。

警方據報經長期蒐證,去年11月間逮捕石嫌等5人到案,查扣筆電、平板電腦、廣告代理商德博公司客戶資料及隨身碟、主機資料庫、投放廣告素材等;並扣押石嫌等人名下帳戶、房屋2棟、名車2輛、大型重機2部及USDT虛擬貨幣3322顆,共計約1億餘元。

石等5嫌訊後依加重詐欺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檢方複訊後石嫌遭裁定羈押禁見,其他共犯以15至5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2024.3.29,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主嫌傅榆藺判無期 再涉詐被判1年1月

(台北29日電)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主嫌傅榆藺一審判無期徒刑。士檢另查出她曾加入另一詐騙集團以2萬元代價收購人頭帳戶,士院審酌傅女自白犯行,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1月,可上訴。

新北市警方民國111年間接獲民眾報案,指其兒子北上應徵工作卻遭詐團囚禁。警方獲報後歷經數波攻堅救出遭囚禁者,並發現另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棄屍,隨後在桃園、南投尋獲遺體,陸續逮捕詐團成員,全案曝光,被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指派傅榆藺等人組織「車隊」,透過網路以數萬元代價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並囚禁帳戶提供者,共有267名被害人遭詐騙,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餘元。

士林地檢署起訴傅榆藺等29人。士林地方法院去年判處傅榆藺等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犯罪所得;另27名幹部、成員與棄屍者,各判處1年2月到29年6月不等徒刑。傅榆藺等人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另外,士檢查出傅榆藺於民國110年間加入綽號「排骨」為首的電信詐騙集團,以2萬元代價收購人頭帳戶洗錢,導致2名被害人遭詐騙、匯款至帳戶,錢財隨即遭轉匯後提領一空,依加重詐欺取財、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

士院審酌,傅榆藺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獲賠償,考量她偵查時自白犯行,且於詐騙集團中非屬指揮監督的核心人物,日前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訴。

2024.3.26,中部有數百名大學生陷入「無卡分期」債務糾紛,中市法制局兩度舉行大型調解會,協助三百多名當事人解套。

校園無卡分期詐騙受害金額千萬元 300多名學生被同一名男子詐騙
2024-03-26 12:39

中部大學生無卡分期借貸引發爭議,去年10月分布9校至少320名學生受害,因業務員捲款潛逃,整體受害金額約千萬元。中市府今舉行市政會議,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台中市法制局昨召開第二次大型協調會,前後320人達成和解;在校園或針對學生的無卡分期案例不少,因不用保人或保證金,可能造成衝動購買或被利用付高額違約金。

據警方調查,300多名受害生都是被同一名男子涉詐騙。起因是某校第1名受騙學生與涉詐騙者認識,對方以投資為名,鼓吹透過無卡分期付款,有獲利就可抽佣金,學生付5到10萬元,沒想到業務員捲款潛逃,融資公司向學生催逃債務,事情才曝光。

據警方統計,無卡分期詐騙逢甲大學、中台科技大學、台中科技大學、建國科技大學、僑光科技大學、東海大學、嶺東科技大學、亞洲大學、弘光科技大學共計9校,校安通報14件,計89人。向市府法制局申請調解的有340多名學生,但受害者有的未透露就讀學校,據了解也有不少受害學生未聲張。

中部多所大學也曾傳出大一剛入學的新生在校內被強迫推銷,分期付款購買1到3萬元不等的套書,有學生買了想退書,業者卻以超過7天審閱期爲由,拒絕退書,受害學生組自救會,書商則澄清,再三要求業務員絕不強迫推銷,大學生所簽的定型化契約,白紙黑字,一切合法。最後經中市府法制局介入協調,完成退書手績。

李善植說,朝陽大學4年前也發生過「無卡付款」案,受害學生數不少;另輔仁大學也有學生被利誘,申辦無卡付款,找下線辦手機門號可抽佣金。還有健身房也有類似手法,每月繳990元,為期1到2年,學生認為錢不多採無卡付款,卻不知道如果停繳會負擔6000元違約金。

無卡分期詐騙案 320名大學生和解
2024-03-27 01:14

中部有數百名大學生陷入「無卡分期」債務糾紛,中市法制局兩度舉行大型調解會,協助三百多名當事人解套。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中部大學生遭無卡分期借貸詐騙案,九校數百名學生受害欠債,台中市政府上月及本月兩度邀學生及融資公司、3C店業者開協調會,共三二○名學生達成調解,金額一六七二萬元。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政府未對無卡分期交易型態立法納管,無專責主管機關,融資公司肆無忌憚,應盡速制定相關規範管理。

金管會官員說,租賃融資公司並非金管會管轄,金管會不能以銀行法直接管理,但對於這類公司和BNPL(先買後付)相關的無卡分期交易業務,金管會已約談過三大租賃公司,也把先前發給銀行業者的BNPL指引發給租賃公會,希望租賃公會在自律規範中訂定。經濟部方面,本報截稿前尚未取得回應。

無卡分期交易模式是不透過信用卡,商家讓消費者以分期付款購買,再將對消費者的「債權」轉賣給融資公司,商家從融資公司獲得金錢,融資公司向消費者要求分期付款及收取利息。

中部去年爆發無卡分期借貸詐騙案,有三四○餘名學生向中市府法制局申請調解。上月一日開協調會,一九○人達成調解,金額一二○○萬元;前天再開協調會,一三○人達成調解,金額四七二萬元。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融資公司商業登記由經濟部管轄,涉及業務與金管會相關,政府未對此交易型態立法納管,沒有專責管理機關,處於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肆無忌憚,不提供消費者無卡分期書面文件、不揭露利率、契約隱藏不合理手續費等,一旦無力償還,得負擔高額違約金或利息,甚至被不當追討債務。

行政院曾在二○○八年提出資融公司法草案,後來不了了之;二○一九年有立委要求制定專法,當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回應「不可能像保護BABY一樣來保護所有成年人」。李善植說,數百名大學生受騙,政府難辭其咎,應盡速制定相關規範納管,中市府曾多次反映應訂定專法。

檢方調查,中市一間3C店林姓老闆、紀姓店長及林姓業務涉嫌以幫做業績賺獎金,誘使大學生與融資公司簽約,無卡分期買電腦及手機,詐得一千多萬元,至少一三九名學生欠債。台中地檢署去年十二月依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林等三人,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

警方調查時發現,犯嫌向學生佯稱會清償剩下的分期債務,誘使簽約,並介紹同學參加,逢甲、中台科技、台中科技、建國科技、僑光科技、東海、嶺東科技、亞洲、弘光科技共九所大學學生被騙。

2024.3.25,求職詐騙虐囚案 5被害人獲判賠千萬元

(台北25日電)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主嫌傅榆藺(S姐)、陳樺韋(茶董)一審判無期徒刑。民事部分,被害人陸續求償合計上億元。士林地院今天針對2件求償案,判傅榆藺、陳樺韋等人須賠償5名被害人1040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先後收到40件被害人求償案,求償金額為1億2059萬6443元,今天判決其中2案,其他案件仍在審理中。

新北市警方於民國111年間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兒子北上應徵工作,卻遭詐騙集團囚禁;警方歷經數波攻堅救出遭囚禁的民眾,發現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棄屍,隨後在桃園龜山山區、南投山區尋獲遺體,並陸續逮捕詐騙集團成員,全案曝光,被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指派傅榆藺、陳樺韋等人組織「車隊」,透過網路以數萬元代價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並囚禁帳戶提供者,共有267名被害人遭詐,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餘元。

士林地檢署先行起訴傅榆藺等29人,士院去年判處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犯罪所得,另27名幹部、成員與棄屍者,各判處1年2月到29年6月不等徒刑。傅榆藺等人提起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另一方面,杜承哲案發後逃亡,去年4月間經檢警緝獲。檢警查出杜承哲組織新詐騙集團,共31名被害人遭詐,詐得2353萬餘元。此外,杜承哲涉及行賄台北市警察局寧夏派出所前所長葉育炘以刺探警方打詐專案進度,連同詐欺31人案,由士院審理中。

2024.3.21,法務部調查局公共事務室发布「法務部調查局113年春節前後執行兩波打詐專案 同步掃蕩假幣商、話務系統商”」
近期虛擬通貨投資工具快速崛起,吸引了眾多投資者的目光,特別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比特幣ETF上市後,更在全球虛擬幣交易市場掀起熱潮。法務部調查局依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行動方案與具體策略,針對詐騙集團習於農曆春節前大撈一筆的特性,特別規劃於113年1月24日至1月31日及2月26日至3月7日兩段期間進行同步偵辦,集中火力偵辦利用網站、網路社群平台(YouTube、Facebook、Instagram 等)、通訊軟體(LINE等)或透過 VPN 伺服器跨境隱匿真實身分,或以貓池等數位式移動設備(Digital Mobile Trunk,簡稱「DMT」)作為犯罪工具、虛擬通貨投資作為話術之集團性電信機房、洗錢水房。經臺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等11個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動員本局17個外勤處站,同步偵辦案件計33案,搜索83處,約談152人,羈押18人,查扣不法所得新臺幣(下同)5,755萬4,800元,展現強烈遏阻投資虛擬幣詐術漫起、掃蕩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之決心。

調查局除以集團性之投資詐欺機房、洗錢水房及話務系統商為偵辦重點,並致力於溯源追查集團首腦及幕後金主,分析本次同步偵辦「虛擬通貨幣商」及「話務系統商」投資詐欺案件,目前詐欺手法多藉由網路社群結合虛擬幣,衍生出低成本、高報酬、速移轉、無實名、跨地域之犯罪特性,投資人稍有不慎,極易受詐騙,案件類型如次:

一、以「垃圾幣」、「空氣幣」作為投資詐欺標的:

詐騙集團利用一般人對投資虛擬幣欠缺充分認識及理解,卻冀求迅速致富之心態,在社群媒體廣發投資廣告,再利用低廉系統程式「鑄幣」手法,誘騙投資人購買無實際價值之「垃圾幣」、「空氣幣」,這類虛擬幣並無像主流幣區塊鏈具上鏈帳本,交易價格及數量任由詐團掌控之後台操作,詐團最後以系統異常暫停出金交易為由,關閉投資平台,造成投資人鉅額財產損害。

二、以假幣商交易「主流幣」進行犯罪手法:

比特幣、泰達幣等主流幣成為詐欺新寵,投資人向個人幣商買進比特幣、泰達幣,雙方見面時雖簽署了制式「虛擬貨幣買賣契約」,契約內容除載明虛擬幣種及數量外,更有取信投資人之防制洗錢的法遵聲明,實則個人幣商多由收水車手假扮,配合詐騙集團之洗錢水房,利用個人幣商之監管漏洞,發展「假幣商,真洗錢」犯罪組織。並以此模式,迅速層轉虛擬幣,並匯流至國內、外前幾大虛擬通貨交易所,增加追緝難度,俟民眾發現遭詐騙時,詐款早已層轉洗為虛擬通貨匿名流出,輾轉以其他錢包地址交易後取得「法幣」,移轉隱匿不法所得。

三、「話務系統商」投資詐欺:

國內詐團利用「貓池」等DMT設備,轉型為小型分散獨立式電詐機房及洗錢水房,以可建置32支以上之天線及SIM卡卡槽,供詐欺集團撥打群發電話詐騙,或用以代收購物平台申辦新帳號之驗證碼簡訊,藉以產出虛擬金融帳號,提供予水房收取贓款之用。

法務部調查局呼籲民眾虛擬幣市場波動性大、風險性高,對於不熟悉之投資標的應提高警覺「停、看、聽」:對來路不明的投資機會先「停」下思考、警覺異樣,為何高獲利的投資方案會突來招攬,需冷靜避免被洗腦;查「看」投資公司及標的真偽,與政府一再宣導之詐欺模式是否相似;進行保證獲利、高報酬等投資前,可以「聽」一下政府反詐騙單位怎麼說。務必謹慎評估投資風險並尋求合法正當之投資環境,隨時保持警惕,慎防陷入詐騙集團利用虛擬投資工具製造之「養、套、殺」圈套。法務部調查局將持續掃蕩非法詐欺及洗錢犯罪,守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健全的投資環境。

2024.3.8,ACE王牌交易所虛擬貨幣詐欺案 檢警約談「創新新零售」總座李燕南等14人

〔台北報導〕全台前3大合法虛擬幣交易平台之一的「ACE王牌交易所」涉嫌詐欺案,檢警昨發動第三波行動,約談該集團虛擬貨幣營銷領導陳錦暘、涉銷售虛擬貨幣的「創新新零售」總經理李燕南及涉操控貨幣價格的「手拉區塊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姜建良等14人,台北地檢署複訊後陸續諭令李燕南及姜建良各300萬元交保、陳錦暘100萬元交保,其他8名被告各100萬元交保,另有3名營銷團隊分會長被聲押禁見。

根據「創新新零售」所發布的重大訊息,李燕南工作經歷包含三立電視公司媒體集團總經理特助等,她在去年1月間接手創新新零售總經理,昨被檢警約談後,創新新零售已將她職務調整為「顧問」。

檢警調查,該集團以傳銷手法包裝,誆稱虛擬幣是最新科技,再以知名虛擬貨幣比特幣近年漲幅為例,大肆吹噓部分虛擬幣具有變現價值,未來看漲具有極高報酬且有專業團隊帶盤操作,更透過網路社群發布行銷資訊,誘使投資,實際上是買到不具經濟價值的「垃圾幣」及「空氣幣」,等到被害人發現幣價直線跌落或無法流通變現,才知受騙。

檢警日前已發動兩波行動,將ACE創辦人潘奕彰、自稱「系統之神」的林耿弘、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聲押禁見獲准,經清查金流脈絡並從扣案買賣合約書等資料追查發現,有其他協助洗錢共犯,且該集團所屬的營銷團隊尚有成立多個分會,分別由陳男等人帶領,他們以階層化的方式嚴密分工,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教授底下業務開發、話術被害人購買「空氣幣」相關技巧,再朋分不法利潤。

檢方昨再指揮新北市刑大、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動員70名警力兵分15路,前往台北、新北、桃園、苗栗、宜蘭等地搜索,拘提陳男等14人到案,查扣現金3百萬及帳冊、手機等證物,全案朝涉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罪嫌偵辦;此外,專案小組執行3波查緝行動迄今,已查扣大量現金及虛擬幣合計多達4億8千多萬元,後續將循司法程序處理變價拍賣,以利將不法所得返還被害人。

2024.3.5,澳豐金融集團(澳豐吸金案、澳豐詐騙案)去年爆發非法販售澳豐AA基金吸金並倒閉,檢調偵辦澳豐基金違法吸金逾百億詐騙案,查出幕後黑手為香港旭暉公司,香港旭暉金融集團劉姓高階主管等人2013年至2022年間,涉藉旗下致富、太碁公司販售理財商品,宣稱年報酬率7%至12%,吸金上億,已近百名投資人受害報案,受害金額約28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18處,稍晚將訊問致富總經理、太碁執行副總共14人。至於香港旭暉、致富及太碁公司的3名負責人均在境外,今未到案。全案朝涉犯刑法加重詐欺、銀行法第29條之1、第125條第1項之非法吸金、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2款之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等方向偵辦。

千億澳豐基金倒閉 同集團香港旭暉集團二子公司涉吸金28億 北檢搜索18處約談14人

握有千億元規模的澳豐金融集團倒閉後,台灣投資人遭吸金近百億元求償無門,澳豐母集團香港旭暉金融集團,另有致富、太碁公司,非法在台銷售境外基金,吸金逾8000多萬美元(新台幣約28億),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18路搜索,約談兩公司在台主管共12人,今凌晨訊後依加重詐欺等罪,分別以20萬至3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獲交保的致富公司主管,分別為總經理黃天貴以300萬元交保、執行副總杜瑞雲以2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及出海、資深協理蔣彥豪150萬元交保,客戶服務諮詢部協理蕭淑華100萬元交保、協理劉津60萬元交保、副總朱藍棣與協理黃姵璇,各以30萬元交保。

太碁公司獲交保的主管,包括執行副總甘嬿琪,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及出海、副理張靜芬、總監周育陞、會計陳文娟等3人,各以30萬元交保、協理張榮勝則以20萬元交保。

至於該集團主要的經營階層,包括旭暉金融高階主管劉錦華、致富公司負責人陳偉平,以及太碁公司負責人宋安山,3人均在境外,此次未列入檢調約談名單。

檢調獲報,2013年至2022年間,香港旭暉公司旗下致富、太碁等2家公司,在台非法銷售境外基金,推銷「Topworth增值型理財帳戶」和「PT增值型理財帳戶」等金融商品,宣稱年報酬率可達7至12%,並保證期滿可領回本金,吸引上百名投資人掏錢,總計在台吸金逾28億元。

調查局查出,劉錦華以國家為區分,先由兆富公司推出澳豐AA基金,宣稱這些基金是來自塞浦路斯與日本,保證期滿可贖回本金,高報酬利率,每年更換一次基金名稱,因此光是澳豐AA就衍生出AA1、AA2、AA3共卅檔基金;檢調去年搜索後,意外取得劉錦華在香港總部的關鍵內帳,追查金流發現,兆富、致富、太碁在台吸金超過五十億美金,約台幣一五九一億元。

據調查,兆富、致富與太碁三家公司同時存在,兆富主打販售「澳豐AA基金」、致富與太碁發行「TOPWORTH增值型理財帳戶」與「PTUA增值型理財帳戶」,宣稱這兩檔基金分別來自馬來西亞與印尼;致富經營不善倒閉後,改由太碁全面接手,手法是透過說明會招攬投資人,再由訓練有素的業務員以話術洗腦權貴,受害人最知名者就是李安妮,在權貴的加持下,劉錦華成功在台完成五十億美金詐騙,多數金流不明。

2024.2.29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台灣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吸金詐騙案:「im.B保母車」首拍就在3月5日「123聯合拍賣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3年2月29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
聯絡電話:0937-838-269 編號:113-12

為徹底剝奪犯罪所得,斷絕詐騙犯罪誘因,讓詐團無利可圖,將不法所得發還被害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密切合作,持續辦理「偵查中及判決確定後查扣財產之變價」。民國(下同)113年3月5日下午3時00分將在士林分署一樓拍賣室,由臺北地檢署與士林分署共同拍賣im.B詐欺案詐騙集團所有並提供第三人使用之一部2016年4月出廠Toyota Previa休旅車,本次拍賣物定有底價,由應買人到場喊價競標,只要您出價最高且達底價,就有機會把這台保值神車開回家喔!機會難得,有興趣的民眾切勿錯過這次撿便宜的大好機會,相關應買條件請詳閱士林分署拍賣公告。

本件係臺北地檢署因偵辦im.B平台吸金、詐欺案,所查扣囑託士林分署變價詐騙集團所有之銀色Toyota Previa休旅車一部,該部2016年4月出廠2362C.C.Toyota Previa休旅車憑藉超大空間與實用配備,及Toyota品牌的加值,讓Previa在中古車市場上獲得保值神車的稱號,由於車內空間的舒適度,不論載心愛的家人或好朋友長途出遠門,一定會讓他們的舒適感大大提升,這部車不僅舒適又實用,價格更是親民,保證物超所值,買到絕對賺到!竭誠歡迎民眾依照拍賣公告所載賞車時段與承辦書記官約定時間,親自蒞臨士林分署鑑賞優質好車!

士林分署誠摯歡迎所有對於本次拍賣標的有興趣的民眾於3月5日到場熱情參與!同時也貼心提醒,本次「123聯合賣會」從3月5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開放登記,登記截止時間為下午3時00分,應買人憑身分證開始登記,始得領取號碼牌進場競標,下午3時00分起正式競價拍賣;拍定人須當場以「現金」或以「信用卡刷卡」或「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即期支票」等方式支付拍定價金,請有興趣參與競標的民眾注意。關於拍賣詳細內容及應買條件請詳閱士林分署動產拍賣公告,歡迎民眾屆時踴躍到場,共襄盛舉。

2024.2.27 士林地院審理「台版柬埔寨」虐囚3死案,綽號「藍道」杜承哲27日開庭時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並表示有和解意願,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5月21日宣判,另外民事部分,詐騙被害人向傅榆藺等人請求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士林地院目前收到18案,總金額5165萬1300元,後續將由不同法官陸續開庭。杜承哲當庭表示,盡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出獄後會努力工作彌補,請求法官從輕量刑。蒞庭檢察官表示,杜等人等人案發後又另起爐灶,繼續囚禁施虐,虐囚案導致3人死亡,至今未賠償,請求法官求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

求职诈骗虐囚3死案幕后首脑「蓝道」一审5月21日宣判

士林地院今天开庭审理求职诈骗虐囚3死案,幕后首脑「蓝道」杜承哲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希望尽量弥补被害人。合议庭谕知全案辩论终结,将于5月21日宣判。

杜男表示,将尽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往后出狱会努力弥补,请求法官从轻量刑,给予有期徒刑。公诉检察官表示,杜承哲等人不知悔改,并囚禁、施虐被害人,导致3人死亡,至今未赔偿任何被害人,请求法官判处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

士林地方法院指出,本案于去年9月至今年2月间进行审理程序,今天辩论终结,将于5月21日宣判。

全案起于,新北市警方民国111年间接获民众报案,表示儿子北上应征工作,却遭诈骗集团囚禁;警方历经数波攻坚救出遭囚禁的民众,发现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弃尸,随后在桃园龟山山区、南投山区寻获遗体,并陆续逮捕诈骗集团成员,全案曝光,被外界称为「台版柬埔寨案」。

检警查出,诈骗集团首脑「蓝道」杜承哲,指派傅榆蔺、陈桦韦等人组织「车队」,透过网路以数万元代价诱使民众提供帐户并囚禁帐户提供者,共有267名被害人遭诈,诈得新台币3亿9342万余元。

士检先行起诉傅榆蔺等29人,士院去年判处傅榆蔺、陈桦韦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没收犯罪所得,另27名干部、成员与弃尸者,各判处1年2月到29年6月不等徒刑。傅榆蔺等人提起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士林地院今天则就杜承哲涉及本案的部分辩论终结。

另一方面,杜承哲案发后逃亡,去年4月间经检警缉获,洪俊杰、薛隆廷、王昱杰等3人也落网。检警查出杜男组织新诈骗集团,共31名被害人遭诈,诈得2353万余元;此外,杜承哲涉及行贿台北市警局宁夏派出所前所长叶育炘以刺探警方打诈专案进度,连同诈欺31人案,仍由士院审理中。

奪3命首腦「藍道」當庭道歉!嫩妻曬爆乳照切割 法院5/21宣判

奪3命詐4億「台版柬埔寨」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及水房成員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被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羈押至今,經士院密集審理,今(27日)辯論終結,4人當庭對被害人、死者家屬道歉,被害人則請求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合議庭定於5月21日宣判。

2022年「藍道詐團」以工作吸引民眾應徵,並以「強控」模式,將提供人頭帳戶民眾囚禁於在淡水、桃園民宅內,用61人帳戶,詐246名台人近4億,其中38歲黃男、45歲黃女、57歲林男遭囚禁凌虐後身亡。

今上午10時士院開庭,死者林男胞兄透過律師表示,控房曾傳一張死者生前照說:「阿伯來的時候不是這樣」,杜承哲卻冷血回:「一個一個都在演,外表腫脹我看不出來嗎」、「好好的人不當」,且從其他訊息可知他更有在討論要將人埋哪,可見林男尚未死亡,就在商討後續作為,根本可預見死亡具有間接故意構成殺人罪,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死者黃女與杜承哲將再談調解,而黃男家屬無和解意願,請求從重量刑。

遭詐騙的被害張婦當庭斥問:「你們詐騙的錢用在哪?哪一個是化名阮慕驊、把錢洗到境外會放心嗎?」審判長問:「希望法院怎麼判呢?」張婦情緒激動回:「把錢還我,藍道太太可以每個月償還」;另名鍾姓女子則表示,若無法達成和解,那就把一生都賣給大家(被騙者)。

公訴檢察官指,杜等人不悔改,重起爐灶,不把人當人來看,採「集中營式」管理,以電擊、毛巾塞嘴、餵毒予被害人,釀3人死亡,詐騙的金額層層轉匯隱匿,迄今未賠償任何人,請求無期徒刑、褫奪公權。

審判長最後問4名被告還有沒有想說什麼,薛嫌說,深感懊悔依法審判,其辯護律師稱,請法院依組織等法減刑,畢竟薛是領月薪,犯罪利益、涉案程度不高,請求合適量刑;洪嫌說,很抱歉、後悔,會跟家人討論拿借多少錢償還,其律師指,洪無涉及控房,且在警詢、偵查時說明水房金流,坦承犯行,請求法院就實際參與情節判刑。

水房成員王昱傑,每回開庭,其父親都帶著孫、妻也從懷孕到生產未缺席,都會神情凝重坐在旁聽席,王哽咽請求交保說:「我有做我有認,希望從輕量刑」,盼在服刑前可以再與2名孩子相處。

杜承哲則淡定說,我盡量跟被害人談和解,日後也會努力彌補,請庭上看在積極和解份上,給予有期徒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於5月21日上午11時宣判。前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涉收賄、洩密、偽造文書等罪及律師陳士綱涉嫌洩密、洗錢等,審理中。

被告洪、薛、王各被起訴702個罪,包含發起主持操縱指揮犯罪組織罪、3個私行拘禁致死罪、50個加重強盜罪、56個非法使人施用毒品罪、58個私行拘禁罪、267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267個洗錢罪;28歲杜則多3個「遺棄屍體罪」,涉705個罪,4人共犯2811罪,創下單一詐團犯罪數最多一案。

《東森新媒體》調查年僅28歲杜承哲曾當過廚師,因緣際會下接觸詐欺,10幾歲從詐騙集團最底層車手做起,靠聰明才智一路晉升到機房人員,發現錢太好賺,最後吸收門徒自立門戶,把詐團弄得像「公司」,成員各層分工明確,期間杜更會不斷檢討要求改善,加上分工清楚、切割完整,他甚至認為檢警抓不到他,可宛如黑手黨老大般,當藏鏡人,一邊數鈔票當五子登科的人生勝利組。

外表斯文的杜,其妻擁有某知名大學學歷、家境小康,前年喜迎新生兒,豈料一邊育兒卻一邊指揮手下狠虐殺人,甚至下令拍影片回報。據了解,杜妻在社群網站將夫、孩子照全刪除,改曬自己爆乳的好身材寫真照,絲毫未受丈夫所犯的人神共憤令人髮指重案影響。

2024.2.22 破案快訊:偵破詐團假冒政府部門、民營機構發送釣魚簡訊系列專題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調股)、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六隊)。
二、查獲時間:112年10月4、16、19、31日、11月15 日、12月18 日、113年1月24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彰化縣等地區。
四、查獲嫌犯:主嫌杜○○(男,66 年次)等17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25支、筆電2台、電信門號合約書一批、 SIM 卡 17 張、WIFI 分享器 1 台、安非他命 1 小包、 吸食器 1 批、筆記本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 165 反詐 騙系統受理報案紀錄,發現臺中地區有數個特定門號發送大 量釣魚簡訊,內容係假冒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 等三家業者及「遠通電收」、「監理站」等名義,佯稱點數即 將到期可加價換購禮品,或 e-tag 通行費未繳納、燃料稅未 繳納等理由,誘騙用戶點擊釣魚連結及輸入信用卡號等資訊 後,以綁定 APPLE PAY、GOOGLE PAY 等行動支付或在網路商 店消費等方式盜刷,直到被害人收到刷卡成功付款通知才驚 覺受騙,造成被害人及發卡銀行損失,初步清查超過 35 位 民眾受騙,損失金額超過新臺幣 200 萬元,交由電信偵查大 隊查處。
(二)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六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 揮,於蒐證完備後,於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1 月間發動 7 波搜索、拘提行動,陸續查獲杜姓主謀等 17 人到案;本案 主嫌杜○○出資委由中國籍電腦工程師架設釣魚網站,並自 行操控多個釣魚網站後台、操作「SMS Gateway」APP 群發釣 魚簡訊、指揮共犯盜刷信用卡(購買奢侈品、蘋果手機、遊 戲點數等)、銷贓及回水等犯行,另有共犯廖○○等人遠端 操作釣魚簡訊發送;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詐欺罪、組織犯罪 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解送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其中杜姓及徐姓犯嫌由臺中地院裁定羈 押禁見。

2024.2.22 港男陳林華遊台失蹤近月 涉任「詐騙車手」被捕 警:涉多宗騙案、最少提款18次

【有線新聞】31歲港男陳林華上月初獨自到台灣旅行,期間失去聯絡接近一個月,他失蹤前曾與朋友通電話,稱「出事了」後就掛斷,再無音訊。台灣警方今(22日)通報,指陳林華到當地旅行僅為幌子,實際是以觀光名義擔任「詐騙車手」,取款時被捕,現正被拘留。

陳林華上月6日離開藍田安田邨住所後未有歸家,期間曾向胞兄和朋友透露隻身到台灣旅行,直至24日就與家人失去聯絡,其後他於27日曾與朋友通電話,稱「出事了」後就掛斷,其他通訊軟件均顯示他為下線狀態,最後出現在台北板橋的百麗旅店,再無音訊。

原與朋友參加撲克大賽 實從事詐騙活動
陳林華的胞兄指,曾聽說弟弟原本相約朋友到台灣參加百萬撲克大賽(TMT),但臨時被「放飛機」;他早前分別向本港警方、入境處以及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助,三個部門均建議他親自前往台灣報警。

台灣警方今表示,陳林華以觀光旅遊名義持短期30天簽證入境,擔任「面交車手」,涉及多宗詐騙案,最少提款18次,其中上月27日與被害人黃姓老翁預備面交600萬元新台幣(逾153萬港元),當日被捕後他坦承是詐騙,自己每提100萬新台幣(逾25.5萬港元)可以賺進6,000元新台幣(逾1,500港元)。他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目前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2024.2.2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新聞稿:本院 111 年度上訴字第 1190 號被告黃耀進等詐欺等案件,被告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合議庭審理後,於民國 113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 時 30 分宣判,爰將判決要旨說明如下
2024.2.16 4台通緝犯越洋到馬國行詐!才剛抵達馬來西亞!「未開工」才要架機房即被逮

兄弟檔通緝犯馬國合搞詐欺機房 台馬警方聯手搗破逮8人

專從事詐欺機房的陳奕安、陳昱呈兄弟檔,分別遭通緝潛逃境外後,上月間招募成員後,在馬來西亞吉隆坡一處社區大樓會合,準備籌畫設置詐欺機房,重操舊業,刑事局電偵大隊、國際科掌握情資通報馬國警方,上月30日一舉攻堅搗破突擊吉隆坡2處所,共逮捕陳姓兄弟檔等8人,其中3男1女為馬籍共犯,目前陳姓兄弟檔等4名台籍嫌犯拘留於當地移民局等待遣返。

警方調查,38歲、32歲的陳姓兄弟檔都有詐欺前科,2018年間因涉及「愛情詐財」「假交友投資」方式詐騙中國大陸女性的機房案件遭逮送辦,遭判刑後,哥哥搭機潛逃越南,2020年依組織犯罪案發布通緝,弟弟則服完刑期,又陸續犯下多起詐欺案,去年於遭通緝前,搭機潛逃印尼。

陳姓兄弟檔潛逃境外期間,皆在東南亞國家遊走。上月間,警方掌握情資,陳姓兄弟檔計畫重起爐灶、再次聯手故技重施,弟弟先前往馬來西亞吉隆坡一處社區大樓居住,並從台灣招攬來29歲張姓男子、48歲陳姓男子2名成員,另也找來負責司機、助理的馬國籍3名男子,等待哥哥前來會合。

警方經將陳等犯嫌出、入境情資提供予馬來西亞警方,馬國警方依涉及詐欺機房立案後,上月30日中午在陳奕安入境前往會合的第2天進行攻堅查緝。

馬國警方逮捕陳姓兄弟檔等4名台籍嫌犯,以及馬籍3共犯,另有1名在場馬籍女子為酒店小組,也一併帶回調查,目前全案由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中,已註銷4名台籍嫌犯護照,而遣返時間則尚積極與馬國協調中。

2024.2.15 網紅「晚安小雞」和阿鬧,日前赴柬埔寨直播,稱遭人毆打搶劫、一度失聯,當地治安問題瞬間在網路上掀起熱烈討論。柬國警方調查是鬧劇一場,警方公布逮人照片,除了晚安小雞以外,網紅好友阿鬧也是共犯,一起跪地上銬,在他們的飯店房間內,搜出鬼面具、軍人迷彩服、假槍等道具,而他們被逮之前,到金邊拍攝最新的鬧鬼影片,還沒上架通通被查扣,他們坦承拍片造假,是為了吸引流量。柬國警方在調查後發現,晚安小雞團隊在入境機場時,就已經故意製造話題,並讓大眾產生誤解。另外,由於晚安小雞也向柬國警方坦承,他們是為了流量才會變造影片,故後續將會依「煽動歧視罪」、「提供虛假申報罪」或「非法干涉公共職權能之行使罪」移送偵辦。

晚安小雞下跪也沒用! 西港省長堅持法辦「刑滿才驅逐」

以直播探險走紅的網紅「晚安小雞」,日前聲稱闖入柬埔寨「凱博園區」,並遭人毆打搶劫,一度被軟禁傳出失聯,但隨後被柬埔寨警方打臉是自導自演,依煽動歧視罪、提供虛假申報罪、及非法干涉公共職權能之行使罪逮捕「晚安小雞」與涉案同夥「阿鬧」,恐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西哈努克省省長郭宗朗今(15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他們犯下嚴重錯誤,必須移送法辦,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

據柬埔寨媒體報導,晚安小雞與阿鬧昨(14日)遭當地警方逮捕,今2人現身柬埔寨警局記者會,並親自下跪道歉,希望柬埔寨政府能網開一面。對此,郭宗朗展現強硬態度表示,他們犯下嚴重錯誤,根據柬埔寨法律規定,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並強調晚安小雞和阿鬧將移送法辦,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我認為這個問題非常嚴重,不能只是批評教育。如果我們原諒他們,那麼接下來還會有人繼續捏造類似假象,抹黑柬埔寨形象。」

記者會上,警方展示了晚安小雞拍攝造假影片的道具,包括軍人迷彩服、假槍、冒充血漿的紅色液體等工具,而警方將依照「煽動歧視罪」、「提供虛假申報罪」及「非法干涉公共職能之行使罪」移送偵辦兩人。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晚安小雞會在柬埔寨被警方訊問,恐怕也要接受當地法院審判,服完刑後才會被驅逐出境。另外,劉韋廷也説明,「台灣人在國外犯罪,除非涉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才會回到台灣再次受審,否則就在柬埔寨處罰就好」,不過晚安小雞涉犯的罪嫌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因此台灣刑法不會予以處罰,最多只能依影片影響台灣社會秩序,用社維法63條規定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2024.2.3 台灣五大金融詐騙案,imB自救會、展雲自救會、澳豐基金自救會、五互龍海自救會、百富自救會的各地被害者代表,3日赴立法院陳情。

5大金融詐騙案受害人 促政府組「討債國家隊」追償

〔台北報導〕imB、展雲、澳豐基金、五互龍海、百富等五大金融詐欺案的受害人自救會,3日赴立法院陳情要求修法,強調詐騙已成為台灣高學歷與通緝犯的行業之一,就連律師、工程師、員警都放棄百萬年薪,改去做詐騙集團,政府除了成立打詐國家隊,更要組成「討債國家隊」,代替民眾追償。

展雲自救會表示,展雲案全台吸金超過182億,受害者高達9832位,負責人鐘克信掌握800億元土地資產,卻債留展雲,潛逃出境,建議修改殯葬管理條例第35-4條,增設「禁止販售只有永久使用權的塔位殯葬設施,應附帶土地所有權,並將管理費全數信託管理」;第37-1條第4項,若提撥不足,應嚴格執行信託專款專用帳戶;第36條應提撥百分之20交由縣市主管機關成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經營權易主時,新法人必須概括承受原有權利義務。

百富自救會指出,百富全台吸金180億台幣,受害者超過4000人,許多受害者傾家蕩產,含恨離世,司法必需嚴懲違反銀行法的業務並加重刑期處分,扣押國內外不法所得,追查三等親屬內、包括配偶的名下財產及近年金錢流向。

澳豐自救會表示,澳豐案是史上大型金融詐騙事件之一,影響2萬3000人,金額將近2000億台幣,至目前為止,已經有4位投資人輕生,希望政府全力追查國際金流,請求國際跨國犯罪支援,修法加重刑責。

五互自救會指出,五互龍海案吸金超過220億元,受害者高達2萬位,五戶集團總裁陳秋白雖被判刑10年6月,但被害人繳錢買了生前契約,最後卻說倒就倒、血本無歸。

IMB自救會表示,imB案全台吸金超過90億,5000名受害者,主嫌曾耀鋒與張淑芬羈押至今仍然不願說出金流去向,應增訂棄保潛逃罪,提出通緝犯的追緝方案。

五大自救會代表直言,許多白領改做詐欺犯,主要的誘因就是詐騙吸金罪刑過輕,3到7年就可假釋出獄;犯嫌藏匿資金容易(透過投資公司、虛擬貨幣帳戶、人頭帳戶),檢警追查、扣押程序繁雜不易;交保金過低,棄保潛逃無刑責;犯嫌拿不法所得請律師,受害人卻沒錢請律師求償。呼籲政府,除了打詐國家隊,更要組成討債國家隊。

2024.2.3 「如果沒有衡量自身經濟狀況,不要donate我」

稱「禁愛令」要「100萬贖身」被控詐欺!正妹直播主「依梨」判無罪
斗內20萬還吃不到!港糖爹來台告爆乳實況妹 反遭法院認證火山孝子

「依梨」長相甜美、身材姣好,她的IG擁有46.3萬名粉絲。(翻攝自依梨IG)

〔苗栗報導〕謝姓正妹直播主「依梨」(藝名),被香港粉絲「乾爹」張姓男子指控騙財並跨海提告;苗栗地檢署偵查,認謝女對張男佯稱經紀公司有禁愛令,要求匯款100萬元「贖身費」但未得逞,依詐欺取財未遂罪起訴謝女。不過,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謝女的經紀公司雖無禁愛令,但謝女若終止直播,確實需賠償117萬餘元違約金,認謝女所言無詐欺意圖,判無罪。

謝女是Twitch直播主,於直播平台有17.4萬追隨者,她的社群軟體IG(Instagram)也有46.3萬名粉絲。謝女與張男於2022年1月初,透過直播平台結識;謝女以「乾爹」親暱稱呼張男,張男也因十分迷戀謝女的美貌,短短不到一個月,就「抖內(donate,贊助)」或私下匯款給謝女約20多萬台幣。

後來張男要求進一步交往,甚論及婚嫁,於是謝女傳LINE給張男說「公司有禁愛令,如果寶寶想走下去,勢必要賠償公司贖身金,毀約費用要賠償一百萬」,要求張男匯款100萬元台幣到她的帳戶。

張男發現被當成冤大頭,在網路遊戲論壇爆料,指控謝女詐財行為,還將雙方對話記錄PO上網。謝女回應強調對方公布的對話記錄並非她本人回覆,還說「如果沒有衡量自身經濟狀況,不要donate我」。

張男被激怒,跨海委託律師提告。檢方查出張男匯款的銀行帳號確為謝女所有,進而確認是謝女與張男在對話,且謝女確實有向張男要求匯款付100萬元贖身費,另謝女也坦承公司並無「禁愛令」,檢方依此認定謝女向張男施以詐術,但因對方未匯款而詐財未遂,起訴謝女。

法官調查,謝女與經紀公司有約在身,若謝女當時依照張男請求進一步交往,甚至日後婚嫁而不再做直播主工作,依謝女與經紀公司的契約規定,公司可對謝女求償117萬餘元。

法官認為,雖經紀公司並沒有謝女所說的有「公司禁愛令」,及謝女所稱的「賠償贖身金」,但觀諸謝女與張男的言談之意,謝女是要表達若不再從事直播工作,即違反合約,要承擔違約金的賠償,沒有不法意圖,難以與詐欺取財罪相繩,判謝女無罪。全案可上訴。

2024.2.3 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律師,經由鄭鴻威牽線,分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將應保密的偵查內容傳訊息回報給詐團。

〔台北報導〕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律師,經由鄭鴻威牽線,分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將應保密的偵查內容傳訊息回報給詐團;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複訊後依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將鄭、楊、李等3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漏夜開庭,今凌晨裁定3人均羈押禁見。

另外,檢方昨已諭令律師林聰豪45萬元、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仍不足獲請回。

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北檢偵辦數起詐團案件,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事後爆出案外案,律師們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檢調本月1日兵分12路赴台北、台中、桃園及台南等地搜索,訊後聲押禁見3律師獲准,擴大偵辦中。

多名律師知法犯法勾結詐騙集團 律師聯合會發聲明要懲戒:「模範生律師」建業法律事務所長王晨桓是ACE詐騙首腦,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律師也洩漏偵訊內容給詐騙集團,其中3人被檢方聲請羈押;律師聯合會今發聲明指出,請執法單位也將事證移交律師懲戒委員會,追究懲戒事宜。

律師聯合會新聞聲明–就近日陸續發生多起律師因執行業務涉嫌犯罪而遭調查之案件(2024.02.02)

近日陸續發生多起律師因執行業務涉嫌犯罪而遭調查之案件,本會籲請各會員執行職務時應謹遵法令及律師倫理規範,以免觸法。本會同時亦籲請檢、調機關應本於無罪推定原則,毋枉毋縱遵法辦理,以維法制。
又律師執行業務,應依律師法明定之自律自治之精神,誠正信實執行職務,以維護社會公義及改善法律制度,除律師法之規範外,本會亦已制訂律師倫理規範以規範律師之執業行為。如檢調偵查過程中,發現律師利用執行職務之機會而有不法犯行,或有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之情形,亦請執法單位除依法追究責任外,並請將相關事證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俾由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追究律師懲戒事宜,以維護律師之執業品位及尊嚴。

2024.1.25 ACE虛擬幣詐騙案聲押12人 11人裁准…女業務限中午前30萬交保

王晨桓(後方穿西裝者)裁定羈押禁見今天凌晨押解至台北看守所。

「ACE王牌交易所」負責人潘奕彰涉勾結虛擬貨幣詐騙集團吸金數億元,檢警調本月二波收網聲押12人,有11人羈押禁見,包括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唯一「漏網」的女業務員李琳達裁定以30萬元交保,籌保期限至今天中午。

全案被羈押禁見的是幣圈聞人林耿宏、知名律師王晨桓,以及ACE職員高偉倫、自稱「系統之神」的林耿宏的友人林淑芬、謝詩瑩、潘奕彰、推銷虛擬幣的林若蕎、林耿宏的胞弟林耿漢、共犯林敬智、張爾杰、林婉榆共11人。

專案小組調查,潘奕彰等人勾結詐團,2020年起透過IG等網路社群軟體發送投資訊息,或者招攬業務員以話術誘騙被害人投資MOCT(魔券幣)、NFTC、BNAT等虛擬貨幣,宣稱1顆市值30元台幣,加碼宣傳未來會在國內外虛擬貨幣交易所交易,獲利可期等。

詐團成員要求投資人下載特定APP,再要求「場外交易」,規避交易所KYC審查,被害人誤以為是以低價購買虛擬幣,事後發現虛擬幣無法流通變現,向警調單位提告檢舉。

檢警調本月3日第一波收網,聲押7人全部獲准,本月23日展開第二波偵查,再指揮新北市刑大、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宜蘭縣礁溪、蘇澳分局搜索10處地點,拘提王晨桓5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王晨桓等5人,4人裁准羈押禁見。

2024.1.24 ACE交易所王晨桓遭逮!身兼建業法律事務所長,捲入「垃圾幣詐騙案」聲押禁見

幣圈地雷連環爆!先前才傳出ACE王牌加密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涉及販售大量「垃圾幣」行使詐騙,並上架ACE交易所的醜聞,今早再爆出ACE交易所現任總裁、負責人王晨桓遭到緊急逮補,檢方已聲押禁見王等嫌犯5人。

更令司法界、商界震驚的是,王晨桓目前也為知名「建業法律事務所」的現任所長,該律所位於台北101大樓,以提供中國大陸與跨國投資的專業法務聞名,超過 50 年的創業歷史,業界內稱為頂級第一梯次的律所。而據ACE交易所先前說法,王晨桓以監察人身份買入了其他股東絕大部分股份,成為ACE交易所現任的總裁兼負責人。

據台北地檢署說法,在多次過濾先前垃圾幣一案的掌握證據,發現王晨桓涉嫌參與詐騙案、洗錢等罪,並與其他ACE交易所現職員工同夥涉入。昨日(23)經新北市刑大、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宜蘭礁溪與蘇澳分局,出動多隊人馬搜索台北至宜蘭10處王嫌可能藏匿的地點,順利逮補王晨桓、協助將垃圾幣上架的李琳達、ACE交易所員工高偉倫、林淑芬、謝詩瑩等5人。現場查扣現金4千9百萬、各類虛擬貨幣1億8千萬元,以及價值上千萬的麥拉倫超跑,專案小組統計已查扣4億7千萬元,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王等5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經過漏夜偵訊,考量5人有逃亡、串供與再犯之虞,檢方皆與聲押禁見。先前王晨桓以ACE負責人身份聲明「不知情、未參與詐騙案情」,也要求員工全力配合偵查,不料被檢方查出紕漏,謊言不攻自破。

經一名法律界人士與動區透露,ACE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過去曾在KPMG安侯建業會計室事務所工作,現任總裁王晨桓甚至是知名法律事務所的所長,兩人應往合規合法的經營道路走,卻雙雙陷入加密貨幣詐欺,讓法律界人士都非常吃驚!ACE交易所背後可能仍有爆彈還未解除。

2024.1.24 知法犯法!女警「賓利姐」涉勾結詐騙集團成員黑吃黑 索賄開價700萬
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前警員邱薏瑄涉嫌勾結詐騙集團「黑吃黑」。圖:翻攝邱薏瑄臉書

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前警員「賓利姐」邱薏瑄去年因涉嫌幫朋友查民眾個資被收押,檢方還查出,邱薏瑄曾向詐騙集團開價700萬元,以製作假扣押筆錄幫忙「黑吃黑」詐欺款,因開價過高而未遂,後來她還真製作假扣押筆錄,掩護男友的詐騙集團成員黑吃黑,新北地檢署23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邱薏瑄及其男友郭宣良、詐騙集團成員「郭總」郭之凡3人。由於邱薏瑄˙以警職人員身分犯案,屬貪污治罪條例中「有調查職務人員」,檢方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方調查發現,今年7月3日,詐騙集團成員郭之凡因想要吞下上游詐欺款項1千萬元,因此透過邱薏瑄的男友郭宣良,邀約邱薏瑄至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的集客茶館見面,開價30萬元引誘邱薏瑄製作假扣押筆錄,準備拿來哄騙上游,稱款項已遭警方扣押,以此方式「黑吃黑」。邱薏瑄聽聞後雖同意以製作假扣押筆錄方式幫忙黑吃黑,但對款項分配有意見,她認為應以「73分」比例分潤,亦即她與男友拿700萬、郭之凡只能拿300萬,因索價過高而被拒絕未遂。

檢方查出,沒多久,邱薏瑄男友郭宣良所屬詐騙集團成員、綽號「山河」不詳身分者,因不想歸還已收取的300萬元詐欺款項,因此透過郭宣良請邱薏瑄協助詐取款向;邱薏瑄獲知後竟於去年7月6日製作假扣押筆錄,傳給男友後轉傳給「山河」,接著再由「山河」傳給詐欺集團上游成員,讓「山河」得以私吞款項。騙過上游300萬款項已被警方扣押。檢警偵辦時,邱薏瑄否認向郭之凡索價一事,其餘被控事實大多坦承,但邱薏瑄的男友郭宣良則證稱,邱薏瑄當時要求「55分或73分」

綜合相關證據後,新北檢23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要求賄賂、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3人以上詐欺得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邱薏瑄。檢方認定她是警職人員,屬貪污治罪條例中「有調查職務人員」,建請法院加重其刑;郭宣良、郭之凡也因涉貪污等罪被起訴。邱薏瑄去年在中山分局任內涉嫌洩密、偽造文書,遭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台北市警察局隨後將邱薏瑄免職。

邱薏瑄原就讀高雄大學法律系,後來改考警專31期。畢業後被派往台北市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任職,從警期間爭議不斷,先是2015年放假搭高鐵時買下3個連號座位,光腳露趾在座位上自拍,引起輿論撻伐,還曾3度濫查某任男友的車籍資料等個資。甚至曾開著1280萬起跳的黑色賓利雙門轎跑車上下班,被同事戲稱為「賓利姐」。邱薏瑄另被控私下開警察巡邏車,載男友返回新莊住處,還翹班去夜店狂歡,涉詐領值勤期間的薪資及油錢,台北地檢署去年間,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全案審理中。

2024.1.23 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今天宣布破獲「專賣相機」詐欺案,查獲林姓男子(29歲)涉嫌多起案件,致多名被害人受害,遭警方再次緝捕到案。警方表示,林姓男子是1名專業調酒師,對調酒知識及技能學有專精,更曾榮獲台、港、澳調酒比賽冠軍頭銜,竟不以自己專業的技能謀生,做起無本生意,本身並無任何相機及鏡頭可販售,卻在網路上佯稱賣家詐騙牟利。被查獲羈押期滿釋放後又故技重施,再次被逮移送法辦。

曾經在國際調酒比賽,拿下台港澳冠軍的林姓男子,去年8月在網路上賣相機,收錢不出貨,被買家告上法院,判處拘役。才剛出獄,又用相同手法再度犯案,甚至叫別的被騙的買家,把錢匯給急著討貨的被害人,假裝退費,害人變警示帳戶。他也再次被逮。

員警VS.林姓男子說:「你還記得我嗎(記得),記得喔,唉又來找你了來。」警方來到林姓男子家中,一見面,兩人都認出對方,員警VS.林姓男子說:「你自己案子這麼多,自己也知道,回去再給你看資料太多了,(會羈押嗎上次才被押)。」男子也是熟門熟路,因為幾個月前,他才因為詐騙被抓被關,現在剛放出來又犯案。

員警說:「調酒的那些執照,那些都可以去做正當的啊,你也不是沒一技之長啊對啊。」警方不斷嘆氣,因為這名林姓男子,曾經獲得國際調酒比賽的,台港澳冠軍,但去年他在網路上假裝賣相機騙錢,被判拘役,獲釋一出來不是改過自新,而是再次用老手法犯案,說要賣相機但拿了錢不出貨。

台中市刑大偵八隊長曾朝顯說:「遇有賣家催促退款時,竟讓其他的買家匯款至,聲討退款的買家帳戶內,讓收到退款的買家,遭誤認為詐欺犯而被提告。」警方初步統計,這次男子詐騙獲利約50萬元,由於有前科又是用同樣手法,檢察官認為他會重複詐騙,向法院申請羈押,立刻獲准。

2024.1.16 3人公司竟詐騙台新銀行4.9億 負責人聲押禁見

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有限公司在經手一件木材買賣生意時,涉嫌拿不實文件向台新銀行申請信用狀買斷業務,順利詐得4.9億台幣,檢調昨(1/15)日發動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負責人王孟博等4人到案,經漏夜複訊後,認為王孟博及員工葉佳浩涉犯《銀行法》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孟博的妻子李麗燕、員工郭凱玲請回。

依照經濟部商業司登記資料顯示,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有限公司(NOW RICH INVESTMENTS LIMITED, TAIWAN BRANCH),於2013年在台灣登記為外國公司在台的分公司,在台灣境內營運的資金為300萬元。據了解,公司除了負責人外,另外還有2名員工。

據了解,2022年間,越南一家知名廠商向澳洲一家木材出口商,買了一批價值1500萬美元(折合台幣約4.9億元)木材,透過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有限公司代辦相關業務,誌富同時與澳洲、越南的2家廠商簽訂合約,越南的某銀行也開立了信用狀給誌富公司。

然而誌富公司實際上並未向澳洲木材公司購買木材,卻拿了不實的海運提單、不實裝箱單、及不實的商業本票,再加上越南某銀行所開立的信用狀,向台新銀行申辦信用狀買斷業務,台新因此支付誌富公司1500萬美元。

事後越南開立信用狀的銀行發現這筆買賣有問題,誌富所提供資料造假,拒絕支付1500萬美元,台新銀行因為拿不到錢,對誌富公司及公司負責人提出告訴。

在蒐證告一段落後,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前往誌富及負責人等相關信居所共4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負責人王孟博及其李姓妻子、2名公司員工共4人到案,全案朝違反《銀行法》第125條之3第1項之詐欺銀行罪嫌方向偵辦。

2024.1.12 新北市刑大呼吁:魔券幣、NFTC、QQQ 等投资人儘速填单报案,以利警方清查侦办。
此前,新北市刑大破获由台湾加密货幣交易所「ACE 王牌交易所」前负责人潘姓男子及其合伙人林姓男子主导的虚擬货幣诈骗案。

有關NFTC、BNAT、MOCT等虛擬貨幣投資詐欺案報案流程
發布日期:113-01-12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3年1月3日指揮本大隊、臺北市調查處破獲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幌的不法吸金詐欺集團,經清查被害人數眾多,倘有民眾遭是類手法詐騙,請按以下流程辦理,以維護您的權益:

  1. 先行確認遭投資詐騙的虛擬貨幣幣種為「NFTC」、「BNAT」、「MOCT」、「SOLA」、「CSO」、「QQQ」、「QAS」、「PT」、「DS」、「BAAS」、「DEC」、「DET」、「FITC」、「COR」。
  2. 請填寫google表單,敘明案情(連結:)。
  3. 備妥投資合約書、對話紀錄、轉帳資料等至就近派出所完成報案,取得報案證明。

(本案新聞連結:)

2024.1.9 掃蕩竹聯幫仁堂明仁會陳○等11人靈骨塔詐欺集團(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一、指揮偵辦: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二、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一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安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樹林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
三、查獲時間:112年7月21日、9月20日
四、查獲地點:新北市新店區、桃園市楊梅區
五、查獲嫌犯:陳○(男,85年次)等11人
六、查獲贓證物:裁定扣押嫌疑人帳戶內新臺幣230萬存款,2,255萬之「不動產抵押權」,查扣手機1批、筆記型電腦1臺、監視器主機1組、點鈔機1臺,被害人名單1批、房地謄本1批、代書公證資料1批、刀械棍棒10支、空氣槍1把等證物。
七、案情摘要:
(一)本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一隊)於112年3月間接獲民眾遭靈骨塔投資詐欺,深入清查發現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新店分會涉入,爰與上開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經調閱金流、監視器等相關資料,發現該集團針對已持有殯葬商品實物或債權之人實施詐術,集團成員向被害人佯稱將積極協助找尋買家,後續視證人陷於錯誤之程度,並掌握證人急於交易以取回先前遭受該項投資詐欺損失之心理狀態,向被害人謊稱已找到買家,並稱因交易金額鉅大,如貿然進行交易恐遭國稅局追繳鉅額稅款,進而以「交付現金作金流紀錄,可規避國稅局查稅」之話術,慫恿證人交付錢財,倘被害人手上無可供自由處分之金錢,集團成員便慫恿被害人以名下不動產設定抵押,使被害人背負高額負債。
(三)經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係以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新店分會陳姓分會長為首,指揮集團成員假冒公平交易委員會、國稅局等人交錯向被害人傳達錯誤訊息,案經專案小組近6個月偵查,發動2波拘提、搜索勤務,順利瓦解該犯罪集團,並將被害人房產遭設定之「抵押權」報請法院裁定扣押,防止被害人遭犯罪集團利用民事途徑追討債務,阻斷犯罪集團利用「公證抵押借款」取得不法金流之管道,避免被害人遭2次傷害,以保障民眾財產權,全案訊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續行偵辦。
(四)刑事局呼籲,殯葬商品包含生前契約、塔位或其他包裝套組絕非合適用於投資獲利之商品,民眾投資時須謹慎思考,買賣殯葬商品應循合法管道,並謹慎向親友求證,警方將速查嚴辦各類詐欺案件,並積極追查犯罪所得,以保障人民財產安全,維護金融秩序及社會安定。

2024.1.8 網路下單購買熱門票券要注意 刑事局偵破臉書販售演唱會入場票詐欺案(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一、偵辦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二隊)、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苗栗縣
警察局竹南分局
二、查獲時間:112年12月25日
三、查獲地點:花蓮縣鳳林鎮
四、查獲嫌犯:邱 OO(90年次)等2人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等犯罪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分析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資料庫,發現有身分不詳犯嫌在臉書社群中兜售熱門演唱會門票,並利用三方詐騙手法詐騙被害人財物 。
(二)調查中發現被害人大多在讓票或換票討論的臉書社團裡 ,看到販賣演唱會票券之貼文,私訊賣家接洽購買同時加對方 LINE為好友,依其指示匯款至賣家指定金融帳戶後犯嫌以話術誘騙被害人提供名下金融帳戶並開啟無卡提款功能,後續犯嫌誘騙其他被害人匯款進入其名下金融帳戶後,再請被害人提供無卡提款序號,犯嫌接續依該序號提領被害人財物 ,直至被害人網銀帳戶遭警示凍結且未收到所購賣演唱會門票,才驚覺遭詐欺 。
(三)案經追查確認花蓮地區邱姓女犯嫌利用網路隱匿真實身分 ,詐欺數名被害民眾,等民眾將被害款項匯入後再命車手提 領被害贓款,經鎖定邱女等2人在花蓮地區行蹤後,立即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智股檢察官王怡仁指揮偵辦,並於112年12月25日持管轄法院核發搜索票,會同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及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將邱女等2人查緝到案 ,警詢後依詐欺罪嫌解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並由法院裁定羈押邱姓主嫌 。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多利用新型態網際網路技術,不斷演進詐欺犯罪手法並利用熱門演唱會票一票難求狀態,讓民眾未能多加思慮衝動匯款並提供名下金融帳戶資訊 ,嚴重損害民眾彼此間信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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