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四川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郑鹃、夏永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崇孝非吸案”) 2024.1.30 ☑资金清退
(一)第一批次退赔公告
2023年12月8日,本院就退赔事宜发布公告后,收到数百名集资参与人向本院及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提交的补充登记、异议登记资料。经本案刑事诉讼阶段委托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四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恒公司)复核后确认,《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川鼎会审字【2021】110号)主要是对涉案资金数额及资金流向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未包含集资参与人具体身份信息、集资参与人身份证件等资料。
为确保本案退赔工作依法顺利推进,本院委托破产管理人、鼎恒公司依据《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川鼎会审字【2021】110号)、各集资参与人向公安机关提交的报案登记资料及向管理人提交的补充登记/异议资料,并结合无我公司财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原则上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名单顺序,依次对本案涉及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受损金额等情况进行再次清理确认。本案退赔工作将根据清理进度及结果及时分步实施。鼎恒公司结合集资参与人异议资料已初步厘清644 名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及具体受损金额,经本院复核确认,第一次分配将针对644名集资参与人实施。
(二)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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