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江西抚州市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 2024.2.29 ☑资金清退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第二次分配补充登记的公告:关于被执行人李新明集资诈骗、陈景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涉财产执行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25日发布第二次分配公告,目前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完成登记并领取退赔款,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完成登记,现就第二次分配补充登记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补充登记人员:未完成第二次分配注册登记以及案款被退回的集资参与人(人员名单见附件,名单上的人员均需重新扫码登记)。二、补充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仍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人员,不再补充登记,本次可分配款暂存于本院案款账户,留待下次分配时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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