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武汉市亿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3.5 ☑资金清退
关于“武汉市亿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鄂0103刑初1284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对该案涉财产部分,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案款已提存至“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江汉区法院执行案款公证提存专户”。将依法开展该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信息登记自2024年3月06日上午9时起至3月20日18时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武汉市亿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80名集资参与人系本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从相关交易平台提取甄别,并经本院作出的上述刑事判决书所确认。各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说明的要求,如实、认真进行登记,拍照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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