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深圳市光明区刘煜、刘兴、朱印招、刘聪、刘辉(1996)、刘辉(1994)、刘波、丁强、刘戈、黄蝶蝶、刘惠珍刑事案 2024.3.22 ☑资金清退
2023年7月13日,本院立案执行涉财产部分的刑罚,本案执行内容为:1、执行刘煜罚金2万元、刘兴罚金1万元、朱印招罚金1万元、刘聪罚金4000元、刘辉(1996)罚金4000元、刘辉(1994)罚金4000元、刘波罚金3000元、丁强罚金3000元、刘戈罚金2000元、黄蝶蝶罚金2000元、刘惠珍罚金2000元;2、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89004. 5元。【(1)退赔被害人王中信10530台币; (2)退赔被害人陈沛枫31580元台币; (3)退赔被害人陈德龙51980元台币; (4)退赔被害人郑国民3980元台币; 22 (5)退赔被害人黄一雄553580元台币; (6)退赔被害人陈汉德53960台币; (7)退赔被害人沈提墩4950元台币; (8)退赔被害人许嘉木26480台币。】(其他被害人名单暂未齐全,待确认后予以退赔)
本案执行过程中,目前对于罚金已执行刘煜罚金2万元、刘兴罚金1万元、朱印招罚金1万元、刘聪罚金4000元、刘辉(1994)罚金4000元、丁强罚金3000元、刘戈罚金2000元、黄蝶蝶罚金2000元、刘惠珍罚金2000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89004.5元已到账本案执行款专户。现拟将退赔款项人民币389004.5元按判决确认的金额退赔给本案执行依据已确定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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