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案訊, 警司, 欺詐罪, 打擊非法收數,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 「假冒官員」騙案 2024.5.17-5.27 ✓Police ✓Press ✓Hongkong,香港

2024.5.27, 【 拘20人 • 「凌煙」行動瓦解洗黑錢集團 • 案情簡報 】
警方於前日(25日) 展開代號「凌煙」的反洗黑錢行動,並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6名本地男子及14名印尼籍女子,涉嫌利用17個傀儡戶口清洗超過港幣一千萬元的犯罪得益。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蘇志兵﹑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吳銘鋒及印尼勞工中介協會(香港及澳門)代表林麗芳女士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破洗黑錢集團涉540萬元 拘20人包括16名印傭

警方於前日(25日) 展開代號「凌煙」的反洗黑錢行動,拘捕20名男女,包括14名印尼籍女子,涉嫌清洗逾1000萬元犯罪得益。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蘇志兵今日(27日)表示,近年本港騙案數字持續上升,涉及傀儡戶口洗黑錢案亦同樣上升。洗黑錢是整個犯罪活動的重要一環,犯罪集團利誘市民賣出或借出戶口甚至個人資料,開設傀儡戶口,將騙案中受害人的金錢在不同戶口之間轉帳和清洗,企圖「漂白」犯罪得益。

警方留意到傀儡戶口持有人除本地人外,亦有非華裔人士,包括外籍家庭傭工。犯罪集團有人專門利用外傭開傀儡戶口,在2024年首季涉及詐騙和洗黑錢案的外傭比2023年有輕微上升。有見及此,東九龍總區刑事部鎖定一個洗黑錢集團,涉嫌利用數千元報酬招攬外傭協助開立戶口。

警方直至前日(25日)採取拘捕行動,共拘捕20人,包括6名本地男子和14名印尼籍女子(29至63歲),報稱裝修工人、清潔工、家庭傭工和無業,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相信該犯罪集團背後有黑社會操縱,涉嫌「串謀洗黑錢」罪,開設最少17個銀行戶口,清洗約1000萬元的犯罪得益。調查顯示涉及39宗詐騙案,損失約540萬元。行動中檢獲銀行卡、手機、電話卡和記載戶口資料的記事冊。

調查顯示,涉案集團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間,利用外傭作中介人,以每個戶口1000至2500元招攬其他外傭,成員相約外傭到公園、快餐店或酒店房間,利用手機應用程式開戶口,並直接管理和操控戶口。涉及的案件包括13宗網購、10宗電騙、8宗網上情緣及其他騙案。

警方在記者會中更聘請印尼勞工中介協會(香港及澳門)代表林麗芳,以印尼語向外籍傭工作出呼籲,不要協助罪犯清洗黑錢。蘇志兵呼籲外傭中介公司和僱主,如外傭有不尋常的收入和支出,或接獲不同銀行的信件,請多加留意和主動關心外傭,跟她們解釋即使沒有直接欺騙騙案中的受害人,但如賣出或借出銀行戶口給犯罪集團清洗黑錢,同樣要負上刑責,提醒外傭不要墮入傀儡戶口的圈套。

犯罪集團誘印傭開戶口洗逾1000萬元黑錢 警拘6男14女

洗黑錢集團報酬利誘外籍家庭傭工開立銀行戶口,清洗及接收犯罪得益。警方前日(25日)鎖定集團拘捕6名本地男子及14名印尼籍女子,涉嫌「串謀洗黑錢」,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涉案的17個傀儡戶口至少涉及39宗詐騙案件,清洗高達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當中包括網上購物騙案、墊支款項騙案及網上情緣騙案等。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吳銘鋒講述案情,指由今年2月開始,東九龍總區刑事部採取積極情報主導行動,代號名為「凌煙行動」。經過情報分析和詳細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個本地洗黑錢集團,他們以港幣1000至2500港元利誘外籍家庭傭工,約他們在公園、快餐店,以至酒店房間開立銀行戶口。調查指該集團涉嫌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間,招攬外傭開立至少17個銀行戶口並清洗1000多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戶口至少涉及39宗詐騙案件,包括13宗網上購物騙案、10宗墊支款項騙案及8宗網上情緣騙案,受害人損失金額達540萬元,最大一宗損失45萬元。

集團會利用手機應用程式幫外傭開立銀行戶口,並直接管理這些銀行戶口的密碼,之後將騙款傳入這些傀儡戶口,期後再多次轉帳,將這些資金轉移到其他傀儡戶口以逃避警方追查。警方前日(25日)在港九新界多區展開行動,拘捕6名本地男子及14名印尼籍女子涉嫌「串謀洗黑錢」,他們年齡介乎29至63歲,其中6男2女為骨幹成員,被捕人持有香港身份證,分別報稱從事裝修工人、清潔工、家庭傭工及無業。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相信集團背後由黑社會操控。警方在被捕人士身上、居所、酒店房間檢取到相信由外傭去開設的銀行戶口銀行咭、電話、電話卡及記載銀行戶口資料的記事冊。

警方相信行動成功瓦解該犯罪集團,被捕人被扣留調查,警方將積極追查資金的去向,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提醒市民,將個人銀行戶口出租、出售或借給犯罪集團有機會違反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500萬港元罰款及監禁14年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示法。

2024.5.26,《警隊歷史180》香港首批女警照
香港首批女警照, 1951
2024.5.24, 【 拘5人 • 涉非法收數活動 • 案情簡報 】
警方於5月22至23日進行執法行動,打擊非法收數活動。行動中,警方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20至48歲,涉嫌「刑事毀壞」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等罪。
警方東區警區刑事部督察吳敏芳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東區警打擊黑幫操控非法收債拘5人 閉路電視為破案關鍵

東區警區過去一連兩日打擊由三合會操控的非法收債活動,拘捕4男1女,涉及14宗刑毀案件,涉嫌「刑事毀壞」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等。警方調查顯示犯罪集團在社交平台招攬無業人士或青年人犯案,提醒市民勿貪圖「搵快錢」而身陷囹圄。

東區警區刑事部督察吳敏芳講述案情時表示,於去年11月30日至今年5月13日期間,北角一間商舖因金錢糾紛而被四度淋潑紅色油漆。此外,今年1月26日至2月8日,偏佈全港多區,包括北角、堅尼地城、牛頭角、紅磡、馬鞍山、沙田、屯門等,有多個住宅單位因欠債被淋潑紅油。欠債人借貸由8萬元至100萬元不等。

根據警方調查所得,收數公司會將欠債人的個人資料及債務詳情,交予另一名負責策劃收數行動的黑社會成員。成員會分配人手或經社交平台 以「搵快錢」作為招徠,招攬無業人士及年青人去指定地方進行淋紅油的非法行為。

有見相關案件的關聯性及組織性,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調查組將多宗案件合併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搜集後,鎖定一個由黑社會操控的收數集團。過去兩日,即22日至23日,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調查組採取一連串拘捕行動,行動中共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20至48歲,涉嫌干犯全港共14宗刑事毀壞案件。被捕人士當中,職業報稱侍應或無業,當中有落手落腳淋紅油,亦有指使者。

拘捕行動中,其中1名被捕人亦因沒有持有有效駕駛執照而駕駛,同時涉「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無牌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被捕。

警方提醒,刑事毀壞為嚴重罪行,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年。警方呼籲任何人士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市民應審慎理財,切勿向非正規財務公司借貸。

此外,今次破案關鍵,有賴翻查及分析案發現場附近一帶閉路電視片段。警方鼓勵各市民及商戶考慮安裝閉路電視,除可以在防罪方面發揮阻嚇作用,當有罪案發生,閉路電視亦可以提供更多線索,協助警方盡快偵破罪案。

2024.5.23, 【 拘1男 • 涉5宗「假冒官員」騙案 • 案情簡報 】
警方於今日(23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1名25歲男子,涉嫌與5宗在今年4 月發生的「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高達400萬,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總督察庾博瀚及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騙徒指控受害人於內地從事洗黑錢或其他刑事活動,並要求他們以現金或轉賬形式繳交保證金證明自己清白。
為斷絕受害人與其他人的聯絡,騙徒會要求他們簽署印有「內地公安」及「香港金管局」蓋印的偽造「保密協定」,並指示他們不能洩漏消息,否則會被捕及凍結資產。

無業男5度假冒官員涉騙400萬元

警方新界南總區經深入調查及情報蒐集,昨日拘捕一名詐騙集團男骨幹成員,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捕25歲報稱無業男子,涉嫌與今年4月的至少5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高達400萬元。警方提到,該名男子一人分飾多角,以不同偽造物件如內地公安徽章或香港警察委任證等,令受害者上當。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督察庾博瀚表示,5案受害者均為香港居民,分別是學生、家庭主婦、售貨員、文員等。詐騙集團會假冒內地公安,聲稱受害者涉及內地洗黑錢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動,並以「案件涉及香港執法人員」、「避免影響辦案」為由,要求受害者不可外洩,否則會對其「即時逮捕」及「凍結資產」。

要求受害者簽署偽造保密協定

及後詐騙集團會派人與受害者直接會面,過程中騙徒要求受害者簽署偽造保密協定,相關偽造文件印有「中國內地公安」及「香港金管局」的虛假蓋印。隨後,騙徒會要求受害者以現金或轉帳交付鉅款「證明自己清白」,又聲稱「會在案件調查後歸還」,騙徒得款隨即逃之夭夭。

警方提到,被捕男子一人分飾多角,包括穿着全副西裝,戴上印有內地公安標誌領帶,假扮特務警察,與受害者接洽會面簽署文件;又曾假扮香港警察,出示偽造委任證,向受害者收取保證金等。警方昨日將其拘捕,並搜查男子住所,檢獲男子犯案時衣着,以及一批偽造物件如香港警察委任證、內地公安徽章、內地公安及香港金管局樣式蓋印、打印機、過膠機。目前男子正被扣查,警方正繼續跟進案件,以追查幕後主腦下落。

25歲男「演員上身」着西裝扮公安 持假證扮港警 5案呃400萬被捕

假冒官員騙案與日俱增,於今年首季更錄得上升趨勢,當中涉及損失金額更高達3.8倍。警方就相關案件展開調查,最後成功鎖定一名假冒官員詐騙集團的男骨幹成員,涉嫌與4月所發生的5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當中涉及金額高達400萬元。被捕男骨幹成員更一人分飾多角,假扮內地公安特務警察及香港警察騙取巨額保證金。警方今(23日)早採取行動,成功拘捕該名25歲男骨幹成員,他現在被扣留調查。警員在其住所中檢獲假扮特務警察時所穿的西裝領呔、偽造警察委任證及製造行騙道具的工具。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督察庾博瀚交代案情表示,警方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名詐騙集團的男骨幹成員,他涉嫌與4月所發生的5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當中涉及金額高達400萬元,受害人均為香港市民,當中包括學生、家庭主婦、售貨員及文員。庾博瀚續指,案件中受害人先後接獲假冒內地公安的電話,指控他們較早前涉及內地洗黑案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動。

騙徒亦會稱由於案件涉及香港的執法人員及銀行職員,會以案件保密、影響辦案為由,警告受害人切勿向任何人透露案情,一旦透露,便會立刻作出拘捕及凍結他們的資產,目的是為斷絕受害人與外界的接觸,包括家人、朋友及警方等。庾博瀚續稱,當騙徒獲得受害人信任時,便會相約會面,過程中會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些印有中國內地公安及香港金管局蓋印的偽造保密協定,列明受害人若透露案情便馬上被捕。其後,騙徒會要求受害人以現金或轉帳形式,交付巨額的保證金以證明自身清白,並承諾之後會歸還保證金,但當騙徒收到保證金時便馬上逃之夭夭。

庾博瀚續稱,其中被警方鎖定的男骨幹成員,最主要的職責是與受害人接洽會面,他更加一人分飾多角,穿上西裝、戴上印有中國公安徽章的領呔,假扮為內地的特務警察與受害人簽署偽造保密協定;該男子亦曾經向受害人出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假扮香港警察收取保證金。

警方於今早採取行動,在葵涌區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25歲姓李男骨幹成員;庾博瀚表示,行動中,人員在其住所檢獲假冒特務警察時所穿的衣著,包括西裝及領呔、一張寫有「警察輔助人員」的偽造香港警察委任證、內地公安的徽章、公安和金管局的蓋印、打印機、過膠機等。

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表示,電話騙案持續猖獗,而騙徒手法更層出不窮,當中假冒官員騙案無論是嚴重性及廣泛性都值得市民關注。李金鵬稱單單在本年頭3個月,警方已經錄474宗電話騙案,當中168宗為假冒官員騙案,損失金額更達7.6億元,較去年同期上升超過3倍。警方呼籲市民,如果收到自稱是某執法部門或內地公安的電話,要立即提高警覺,如對方自稱為內地官員可以即時「收線」,因為內地執法部不會直接聯絡香港市民提供協助,不會要求市民提供銀行資料,更不會向索取金錢。

警方重申,根據《盜竊罪條例》,盜竊罪以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都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2024.5.22, 【 拘100人 •「曠頂」反詐騙及反洗黑錢行動 • 案情簡報 】
警方於5月6至20日展開代號「曠頂」的執法行動,以詐騙及洗黑錢等罪拘捕75男25女,年齡介乎17至75歲,共牽涉82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涉及款項超過1億8千萬元。
警方深水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陳志昌、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及刑事部督察黃斯淇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深水埗反詐騙及洗黑錢拘100人涉款逾1.8億 74歲海外港人遭呃投資虛擬幣失2378萬

警方於5月展開代號「曠頂」的執法行動,在深水埗區內以詐騙及洗黑錢等罪拘捕75男25女,年齡介乎17至75歲,共牽涉82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涉及款項超過1億8千萬元。

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表示,深水埗警區於2023年接獲2419宗詐騙案,比2022年接獲1873宗詐騙案件多30%,而2024年首4個月已接獲706宗詐騙案件。在過去的兩個星期,深水埗警區刑事部展開名為「曠頂」行動,共拘捕100人,包括75男25女,年齡介乎17至75歲,被捕人士分別報稱職業有清潔工人,廚師,裝修工人等,他們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同洗黑錢罪。

被捕的100男女總共牽涉82單詐騙案同洗黑錢案,共295個受害人,案件類型包括投資,網上求職,網上情緣,網上購物及電話騙案,總損失金額超過1億8千萬元。個別案件損失金額由1500元至2370萬元不等。大部分被捕人士為詐騙集團提供傀儡戶口,收取並處理案中贓款。 深水埗警區強調,未來會繼續定期進行「曠頂」行動,以打擊詐騙案。

警方指出,其中一宗涉及最大金額的騙案達2378萬,受害人為一名 74歲居住海外,從事制衣業的男士,因網上平台認識網友遭游說投資虛擬貨幣,將2千300多萬元轉賬至傀儡戶口。另一宗騙案達54名受害人,年齡介乎27至47歲,因在網上平台購買不同類型的優惠套票而被騙,騙款金額超過7萬元。

警方表示,詐騙集團利用大量傀儡戶口收取騙款並清洗黑錢,而打擊傀儡戶口成為摧毁詐騙產業鏈的其中一個重要及有效方法。 警方強調拘捕傀儡戶口持有人只是第一歩,更重要的是隨後向相關人士進行檢控,警方相信有監禁的嚴重後果,才可以更有效打擊騙案。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於過去一年,已就超過2百名涉嫌牽涉「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的被捕人的案件徵詢法律意見,其中 111名被捕人已經取得律政司同意可以起訴或經已起訴,當中有34名被捕人即將會於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迄今該111名被捕人中,已經有11人因「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於裁判法院定罪,判處監禁4-28個月。

警方強調,所有於區域法院進行審訊的案件,一經法庭定罪,將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深水埗警區較早前亦有一宗洗黑錢案於2024年2月9日於區域法院進行判刑。相關傀儡戶口共處理約197萬元款項。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起訴傀儡戶口持有人一項洗黑錢罪。經法庭定罪後,警方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最後法庭加重被告20%的刑罰,被告被判處監禁28個月。深水埗警區會繼續特別調派資源拘捕及檢控傀儡戶口持有人,重點打擊騙案。

警反詐騙洗黑錢拘百人 騙款$1.8億 七旬翁投資虛幣被呃$2378萬

深水埗警區過去兩星期(5月6日至20日)展開代號「曠頂」的執法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案,拘捕共100人(17至75歲)。被捕人大多是傀儡戶口持有人,涉與82宗案件有關,共有295名受害人,騙款逾1.8億元。單一損失金額最高的個案達2,378萬元,一名74歲男子被網友遊說投資虛擬貨幣,將款項轉帳至傀儡戶口。警方強調打擊傀儡戶口只是第一步,其後會向所有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的同類案件申請加刑,以提高阻嚇力。

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指,深水埗警區於2023年共接獲2,419宗詐騙案,比2022年接獲的1,873宗多出三成。而2024年首四個月,深水埗警區已接獲706宗詐騙案。有見及此,深水埗警區刑事部於過去兩星期(5月6日至20日)展開代號「曠頂」的執法行動,一共拘捕75男25女(17至75歲),他們報稱報稱清潔工人、廚師、裝修工人等。

警方調查發現100名被捕人牽涉共82宗詐騙及洗黑錢案,案件類型包括:投資騙案、網上求職騙案、網上情緣、網上購物及電話騙案,共有295名受害人,騙款逾1.8億港元,個別案件騙款由1500元至2370萬元不等。大部分被捕人是詐騙集團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負責收取及處理贓款。深水埗警區會繼續定期進行「曠頂」行動,打擊詐騙案件。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督察黃斯淇續指,其中一宗最大金額的騙案涉款高達2,378萬元,受害人是一名居住海外、從事製衣業的74歲男子,他在網上平台認識一名網友,被對方遊說投資虛擬貨幣,並將2378萬元轉帳至傀儡戶口。另一宗牽涉最多受害人的騙案,共有54名受害人(27至47歲),因在網上平台購買不同類型的優惠套票而被騙,騙款約7萬元。

深水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陳志昌表示,詐騙集團經常利用大量傀儡戶口收取騙款及洗黑錢,因此警方打擊傀儡戶口是摧毀詐騙產業鏈的其中一個重要及有效方法,惟拘捕傀儡戶口持有人只是第一歩,需要檢控及監禁,才能增加阻嚇力。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在過去一年,已就逾200名涉嫌「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的被捕人的案件徵詢法律意見,共有110名被捕人已獲律政司同意起訴或已經起訴,當中34名被捕人將在區域法院審訊,11人已被定罪,判監4至28個月。

陳志昌續指,所有在區域法院審訊的案件,一經法庭定罪,警方都會向法庭申請加刑。他舉例指,深水埗警區早前有一宗洗黑錢案於2024年2月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相關傀儡戶口共處理約197萬元款項。經法庭定罪後,警方向法庭申請加刑,最後法庭加重被告20%的刑罰,被判監28個月。深水埗警區會繼續調派資源拘捕及檢控傀儡戶口持有人,重點打擊騙案。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賣戶口,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而依然處理該財產,已經干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2024.5.21, 【 拘3人 • 涉串謀詐騙案 • 案情簡報 】
警方於今年5月起接報多宗涉及一個本地投資詐騙團伙的案件。經調查後,警方以「串謀詐騙」罪拘捕2男1女,年齡介乎33至40歲,涉款達510萬元。
警方秀茂坪警區署理助理指揮官(刑事)文卓禧及重案組督察譚浩然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搗破投資詐騙團夥拘3人 至少10名受害人失逾510萬元

警方搗破一個投資詐騙團夥,拘捕兩男一女涉嫌串謀詐騙,至少10名受害人損失逾510萬元。
警方上周四展開拘捕行動搜出港幣及人民幣現金,以及多部手機,調查發現這個詐騙團夥前年11月開始邀請受害人出席投資講座,以高息誘騙他們存款,指導他們用虛擬貨幣泰達幣,炒賣一張個人演講門票,最初每張售價是100泰達幣,團夥建議參加者以300泰達幣,轉賣給更多受害人獲利,平台會以15,000泰達幣回收門票,分拆再出售,形成循環,並聲稱投資是高回報、零風險,最終平台在今年年初關閉,揭發案件。
秀茂坪警區重案組督察譚浩然:「由於其後大量門票達到回收價,即15,000泰達幣,加上未有足夠更多人參與,集團主腦無法再以分拆形式營運平台,亦無法還款予高息存款的受害人,最終受害人想取回本金時,騙徒會以不同手法拒絕,或收取高昂行政費用才可以處理,最後受害人就蒙受損失。」

新型炒賣演講門票傳銷騙局 最少10人「中招」失510萬 警拘集團3男女

騙徒行騙手法層出不窮。警方發現有詐騙集團在網上開設虛假投資網站,並利用九龍灣甲級寫字樓舉辦投資講座,誘騙市民以現金及虛擬貨幣作出投資,炒賣虛擬個人演講門票,結果最少10名受害人墮入騙局,共損失高達510萬元。警方於今年5月接報多宗報案,經調查後拘捕3人,包括詐騙集團的主腦及骨幹成員。

今年5月秀茂坪警區接獲多名受害市民報案,指一個本地投資詐騙集團自2022年11月起營運兩個詐騙網站,並於九龍灣區租借一個甲級寫字樓的單位,以舉辦投資講座為名,誘騙受害人以現金及虛擬貨幣作出投資。至今年1月,涉案詐騙網站相繼關閉,最少10名受害人墮入騙局無法取回資金,合共損失最少510萬元。當中損失最多的是一名從事文職的女受害人,她損失130萬元。

秀茂坪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發現案中10名受害人都是被誘騙參與講座,然後在相關平台投資,分別炒賣一個個人演講的虛擬門票。同時涉案網站亦會提供聲稱每月達到7厘的高息存款,吸引受害人投資。重案組探員透過分析受害人的交易紀錄,並進行大範圍的閉路電視分析及情報收集,在上周四(16日)展開拘捕行動,拘捕涉案詐騙集團的2名男女主腦。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再於昨日(20日)拘捕一名男骨幹成員,檢獲現金及手機等證物。被捕的3名男女年齡介乎33至40歲,他們涉嫌串謀詐騙。

調查顯示,涉案詐騙集團設置虛擬的網上平台,訛稱可以透過炒賣由騙徒舉行的個人演講門票,獲取回報。同時騙徒亦訛稱可以提供高息存款的計劃,吸引受害人作出大金額投資。騙徒以「高回報、零風險」的賣點誘騙受害人參與,集團主腦會邀請受害人到甲級寫字樓參與投資的講座,以博取信任,從而誘騙受害人在騙徒自設的網站平台上,炒賣一張虛擬個人演講門票。

詐騙集團會要求受害人提供高昂的參與費用,參與費介乎2萬至9萬港元不等,並透過現金、過數及加密貨幣的形式,不斷向受害人再收取投資的金額。集團主腦會賣出多張虛擬門票,每張門票的底價是100泰達幣,即大約780港元。由於參與投資的人數往往比門票數量多,故這些虛擬門票會在短時間內被賣清。

詐騙集團除了收取100泰達幣,會指示受害人之後可以提價,以300泰達幣的更高價錢,將門票轉售給其他受害人。詐騙集團亦報稱最後會以15000泰達幣回收所有門票,但受害人賺取的其實是其他受害人的金錢。當詐騙集團以15000泰達幣回收門票後,隨即分拆成兩張,再次放上平台進行交易。同時集團透過提供高息存款計劃,收取大量資金以營運網上平台。

不過,由於之後有大量門票達到15000泰達幣的回收價,加上未有更多的人數參與,集團無法再以分拆形式出售門票以營運平台,亦無法還款予高息存款的受害人,最後受害人想取回本金時回時,騙徒會以不同方法拒絕,或以收取高昂行政費為藉口,最終受害人蒙受損失。

被捕人分別是一貿易公司的銷售經理,工作已有4年,他們借用寫字樓是貿易公司的開放式寫字樓,以舉辦投資講座,但初步相信貿易公司與騙案無關,調查仍繼續。

2024.5.18, 【 拘2人 • 「躍天」反爆竊聯合行動 • 案情簡報 】
警方於4月接獲多宗報案,指一個位於火炭的屋苑內不同住宅單位先後遭爆竊。經調查後,警方於昨日(17日)以「入屋犯法」罪拘捕2名男子,年齡分別為38及40歲,涉嫌與4宗「連環爆竊」案有關,一共涉及12個住宅單位。
警方沙田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柳仲桁﹑沙田警區總督察(調查)黃志騰﹑沙田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香子健及沙田警區警民關係主任總督察譚君宜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

警方沙田陸空反爆竊 突擊檢驗屋苑物管 揭有保安未截訪客不知天眼位置

沙田警區高度關注爆竊,透過預防、教育、情報搜集打擊竊案。預防方面,鑑於區內有不同屋苑進行外牆維修工程,容易成為爆竊匪徒目標,警區因此部署便裝及軍裝警員打擊爆竊,其中包括與飛行服務隊合作的「躍天行動」。期間警方亦有巡查「放蛇」 區內屋苑物管,提到保安員未有截停訪客,也不清楚座頭螢幕所顯示的天眼位置。

沙田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柳仲桁表示,「躍天行動」於區內爆竊高危地點,以直昇機高姿態高空巡邏,配合地面人員設置路障、於鄉村及山邊地區掃蕩及搜捕疑犯。另外,警方提到山野巡查時,亦發現懷疑由不法份子所架設的絲帶,住宅附近住址樹枝及青苔也有不規則剝落折斷,呼籲市民留意。

另外沙田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香子健提到,巡查時區內屋苑物管可改善之處,其一保安員並不清楚屋苑閉路電視鏡頭清楚位置,即使在座頭螢幕目擊事件,也未能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籲保安公司做好培訓,並在座頭清晰標示;其二警員曾假扮途人進入大廈,但保安未有截停,籲保安盡責為訪客登記;

其三保安巡查時間路線較單一,容易被賊人 「捉到路」,呼籲保安應以隨機時間多變路線巡邏;其四保安應定期檢視屋苑是否有新危險點,以免成為賊人踏腳石,例如日漸長高的大樹、新建天橋上蓋等,如有需要可與警方聯絡,商討改善方法。

至於沙田警區警民關係主任總督察譚君宜則稱,除執法行動外,警方亦與社區緊密聯繫,今次行動警區在民政處協調下得到區議員支持,更動員區關愛隊成員參與防罪宣傳,馬拉松式向區內居民派發宣傳品及反爆竊用品,務求提高居民防罪意識,警方向參與宣傳的區議員及關愛隊致謝。

而新界北總區人員亦由五月中起展開跨部門反爆竊聯合行動,並進行預防盜竊及公眾教育宣傳。人員陸空並進高密度巡邏,例如利用無人機協助搜索偏遠山區的疑犯。新界北總區快速應變部隊加強山區密林的巡邏和搜查,機動部隊則加強市區和村落的巡邏,務求竭盡全力做好預防和執法工作,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與此同時,新界北總區一直與各住宅屋苑保持緊密溝通,強調警民合作的重要性。人員走訪各屋苑,向居民介紹智能保安產品的功能,並提供實物示範,鼓勵他們加強家居防盜措施。

警方提醒市民,特別是在旅遊旺季期間,外出時務必鎖好門窗,在晚間保持屋內燈光,尤其是低層或鄰近山坡的住戶和正在進行棚架工程的屋苑。如非必要,市民應避免將貴重物品或大量現金置放於單位內,村屋住戶亦可在屋內和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系統,以增強安全防範。

火炭穗禾苑大維修 飛天蠄蟧擒棚架連偷12屋 內地同村兄弟被捕

火炭穗禾苑曾因4.6億元天價大維修而陷入爭議,幾經波折,最終去年以3.7億元簽約展開強制驗樓計劃維修工程。不過,工程開展後,屋苑內9座大廈外牆均築起棚架,懷疑因此成為「飛天蠄蟧」的目標,趁機爬棚架進入單位爆竊。自今年4月開始,不同單位發生多次爆竊案,涉及12名住戶,損失金額達7.8萬元。昨日(17日)清晨4時,匪徒重施故技,住戶見狀報案,最終警方當場截獲一名男子;並於同日下午在羅湖口岸再拘捕另一名涉案男子。兩名被捕男子均持雙程證(38及40歲),涉嫌與4宗連環爆竊案有關,據悉他們在內地同村長大。

沙田警區總督察(調查)黃志騰指,警方於4月接獲多宗報案,指火炭一個屋苑多次發生爆竊,經調查後發現屋苑內9座大廈同時進行外牆維修工程,正在築起棚架,故相信匪徒藉此進入未鎖上的窗戶的單位爆竊。根據圖片,相信遇竊屋苑為穗禾苑。

警方將上述爆竊案合併調查,展開代號「躍天」的反爆竊行動。昨日(17日)清晨4時,一名機警住戶留意到棚架外有人影掠過,於是通知保安,人員趕抵展開追截,發現兩名匪徒沿棚架往下爬,走到一條行人天橋橋頂,再沿橋頂拔足而逃,最終軍裝警員成功截獲一名男子並將其拘捕。

警方刑事部翻查閉路電視及情報分析,鎖定第二名男子身份,並將其放在警方通緝名單。同日下午約3時,該名男子嘗試經羅湖口岸潛逃內地,最終被警方拘捕。兩名男子現正被扣查,稍後將會被落案起訴各一項「入屋犯法罪」。

行動中,警方拘捕兩名雙程證中國籍男子(38及40歲),他們涉嫌4宗連環爆竊案,涉及12名住戶,損失金額總值7.8萬元,主要為現金。據了解,二人在內地同村長大,相信即日來港犯案。

沙田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柳仲桁稱,警方對爆竊案高度關注,分別透過預防、教育及情報收集打擊爆竊案。預防方面,沙田警區不時聯同多個隊伍進行聯合反爆竊行動,在鄉郊及山嶺高展開姿態巡邏,搜索可能匿藏在山上的可疑人士;亦聯同飛行服務隊進行陸空搜查行動,在馬鞍山、沙田及田心一帶鄉村等爆竊黑點,利用直升機在上空進行巡邏,配合地面部隊設置路障進行搜查。

警方亦留意到,有匪徒疑用絲帶作「踩線」記號;部分住宅外牆的青苔及樹枝亦有不規則的剝落及折斷,相信匪徒以樹枝作為輔助,爬進屋苑內進行爆竊。

沙田警區警民關係主任總督察譚君宜表示,警方有見及此,採取多機構合作模式,進行反爆竊宣傳,並感謝負責協調的民政署、有份參與行動的區議員和關愛隊成員。人員馬拉松式到不同屋苑進行宣傳,向居民派發反爆竊用品及宣傳品,希望提高市民的防罪意識。

沙田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香子健指,涉及住宅發生罪案數字有上升趨勢,警方過往幾個月到不同住宅巡查後,發現保安系統尚有待改善。首先,雖然很多屋苑均安裝閉路電視,但保安未必知悉該鏡頭顯示哪一個位置,因此未能即時到場處理突發事件。警方呼籲,保安公司應對保安員有足夠培訓,或在閉路電視添置更清晰的標示。

此外,警方在行動期間假扮途人進入大廈,但發現保安員未有將其截停;警方向保安呼籲,應截停所有住戶進行資料登記。另外,警方留意到保安的巡查時間及路線相較單一,然而匪徒常於保安離開後到目標單位下手;警方在此向保安呼籲,應該採取隨機時間及多變路線進行巡邏。警方亦呼籲保安多加檢視危險點,例如新建成的大樹或行人天橋上蓋,均可能成為保安缺口,提供捷徑讓賊人進入單位爆竊。

2024.5.18, 【 拘6人 • 「祥麟」行動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案 • 案情簡報 】
警方較早前透過情報分析鎖定一個本地詐騙及洗黑錢集團 ,並於昨日(17日)展開代號「祥麟」的拘捕行動,在全港多區以「串謀詐騙」罪及「洗黑錢」罪拘捕5男1女,年齡介乎33至58,包括1名集團主腦及2名骨幹成員,涉款約港幣130萬元。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罪及「洗黑錢」罪均為嚴重罪行,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騙徒利用報失身份證開戶口 兼扮受害人重領電話卡 洗黑錢$130萬

詐騙集團利用報失身份證,開設多個銀行戶口及網上戶口洗黑錢。警方經調查後拘捕6人,包括集團主腦,涉及款項130萬元。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昨日(17日)展開「祥麟」行動,搗破一個本地詐騙金融機構及清洗黑錢集團,拘捕6名本地人士,當中包括1名集團主腦及2名骨幹成員。該集團於去年7月至今年2月期間,利用5張已報失的身份證開設了14個銀行﹑5個其他金融機構的網上戶口,然後利用這些戶口洗黑錢,為了逃避偵查,每個戶口只會使用約1星期至1個月的短時間。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指出,犯罪集團利用其中一名受害人資料開設網上銀行戶口後,會啟動由銀行提供﹑簡稱「入錢易」的 「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再將30萬港元從受害人的兩個銀行戶口,轉帳至利用該名受害人資料所開設的網上銀行戶口,然後再轉帳至犯罪集團控制的其他銀行戶口。由於申請啟動「電子直接扣賬授權」功能時,銀行會向申請人以短訊方式發出一次性密碼以驗證申請人身份,而為了收到這個一次性密碼,犯罪集團事前曾假扮成該名受害人,申請將電話號碼轉台以獲得新電話卡,從而取得受害人電話號碼的控制權。

經過分析過往案件及情報搜集,警方鎖定涉案人士後於昨日展開拘捕行動,在全港多個地點以涉嫌「串謀詐騙」同「洗黑錢」罪拘捕了5男1女,當中包括1名集團主腦以及2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33至58歲,行動中檢獲了8部手提電話及1部手提電腦,拘捕行動仍在進行中。

警方提醒市民,「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皆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 14年監禁,而犯罪得益亦有可能會被充公。警方亦提醒,現時有各式各樣的簡化網上銀行服務,騙徒會以不同的手段利用這簡化程序騙取市民金錢。警方呼籲市民要好好保護個人資料,以免被不法之徒挪用,亦都要保護好自己的所有網上戶口,定期更改密碼,檢查戶口有否出現可疑交易,一旦有懷疑,應立即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求助,同時下載警方「防騙視伏App」,以提升識別騙案能力。

警「祥麟」行動打擊洗黑錢 拘6男女 涉款130萬元

警方早前透過情報分析鎖定一個本地詐騙及洗黑錢集團 ,昨(17日)展開代號「祥麟」的拘捕行動,在全港多區以「串謀詐騙」罪及「洗黑錢」罪拘捕5男1女(33至58),包括一名集團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涉款港幣130萬元。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表示,警方透過分析過往的案件以及情報搜集,發現有本地犯罪集團,在上年7月至今年2月期間,利用5張已報失的身份證開設了十四個銀行以及五個其他金融機構的網上戶口。

警方發現,集團成員會在開設的戶口清洗黑錢,每個戶口只使用一段短時間,由一星期至一個月左右,以逃避偵查。其間集團涉嫌利用戶口清洗至少130萬港元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亦發現該犯罪集團利用其中一名受害人資料去開設網上銀行戶口之後,啟動簡稱「入錢易」的 「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再將30萬港元從受害人的兩個銀行戶口,轉帳去利用該名受害人資料所開設的網上銀行戶口,然後再轉帳去犯罪集團控制的其他銀行戶口。

由於在申請啟動「電子直接扣賬授權」功能時,銀行會向申請人 以短訊方式發出一個 一次性密碼去驗證申請人身份,為了收到短訊,犯罪集團在事前曾經假扮成該名受害人申請將電話號碼轉台去獲得新SIM卡,從而取得受害人電話號碼的控制權。

警方昨日展開拘捕行動,在全港多個地點拘捕5男1女,當中包括一名集團主腦以及兩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33至58歲,他們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同「洗黑錢」罪。行動中,警方一共檢獲8部手提電話及一部手提電腦。

2024.5.17, 【 洗黑錢案 • 2男子各判囚30個月 • 法庭判刑 】
警方於2023年2月接獲兩宗電話騙案的報案,兩名受害人分別接到騙徒電話,訛稱其家人因為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受害人提供保釋金,受害人按照騙徒指示交出款項後發現受騙而報警。經過調查後,警方拘捕及起訴了兩名分別為33及34歲的男子,二人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各被判監30個月。
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主管偵緝督察黃嘉鴻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控方於本案中向法庭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力。經審視後,法庭批准加重刑期百分之二十五,而2名被告最後分別被判監 30 個月。是次案例已向社會發出清晰的警告,協助騙徒收款的行為會招致嚴重的法律後果,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兩男涉「保釋金」騙案洗黑錢罪成 加刑5個月至囚30月

有騙徒去年2月致電兩名長者,訛稱他們的家人因犯刑事案件被捕,分別要求他們交出3.5萬元及7萬元保釋金,兩名受害人付款後始得知家人沒被捕,於是報警。警方同月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兩人早前各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法庭批准控方申請,對兩人加刑,由原本被判監25個月加至30個月。

屯門警區在去年2月9日及10日分別接獲一名69歲本地女子及一名80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騙徒來電,對方聲稱是其家人訛稱被捕,需要3.5萬及7萬元保釋金,並相約報案人交收款項。兩名報案人均按指示將現金交予一名男子,其後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屯門警區刑事部人員經調查後,於同月13日拘捕兩名分別為33歲及34歲的本地男子,涉嫌詐騙,他們被起訴各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

案件4月18日於區域法院提堂,二人被裁定罪成。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於今日(5月17日)批准,他們由原本被判監25個月,加刑至30個月。

警方指,近年涉及同類型案件的被捕人數有上升趨勢,會就相關案件與律政司研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力。警方亦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的戶口,以免被騙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

訛稱家人被捕詐騙10.5萬「保釋金」 兩男洗黑錢罪成各囚30個月

警方於2023年2月接獲兩宗電話騙案的報案,兩名受害人分別接到騙徒電話,訛稱其家人因為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受害人提供保釋金,受害人按照騙徒指示交出款項後發現受騙而報警。經過調查後,警方拘捕及起訴了兩名分別為33及34歲的男子,二人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各被判監30個月。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主管偵緝督察黃嘉鴻今日對案情作簡報。

黃嘉鴻表示,兩案發生於2月9日及10日,案中被告利用長者對家人的關心,分別詐騙兩名受害人3.5萬元及7萬元的「保釋金」。警方翻查大量天眼片段,於2月13日拘捕一名33歲姓張男運輸工人,他承認以1000元報酬,替一名34歲姓黃無業男收取贓款,一星期後警方亦拘捕黃男。警方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洗黑錢罪起訴兩男。

案件於區域法院提堂,經審訊後兩男認罪,針對近年詐騙及洗黑錢案上升趨勢,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以提升阻嚇力。法庭審視後同意加刑5個月,兩人最後各被判監30個月。

警方直指,案例向社會發出清晰警告,協助騙徒收款有機會招致嚴重後果,市民切勿因「搵快錢」以身試法。警方亦強調執法部門不會主動着市民提交保證金或保釋金,更不會要求市民到公眾地方交款,市民亦應關心家中長者,向其分享最新防騙資訊。

2024.5.17, 綽號「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於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按揭貸款。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同案前督察1罪成1罪脫。暫委法官王證瑜今於區域法院判處陳凱港監禁6年半、同案前督察監禁5年。王官判刑時,接納陳凱港在案中抵押物業申請貸款及一直有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蒙受損失,案件亦不涉及違反誠信,另考慮到陳有特殊社會貢獻及良好品格,酌情減刑。

「海港sir」陳凱港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貸款罪成 判囚6年半 (12:58)

被稱為「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他和49歲男商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罪均罪成,同案商人則其中一罪罪成。陳凱港今(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半,同案商人囚5年。

被告為陳凱港(50歲)及前總督察、報稱商人汪浩毅(49歲),同被控於2019年5月至12月隱瞞陳凱港為警司並作虛假陳述,使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分別批出2146萬及480萬元貸款。

暫委法官王證瑜引述辯方求情和被告背景報告指陳凱港關心青年事務,有份創辦少年警訊領袖團先導計劃,計劃現時成為常規項目。被告2011年起患抑鬱症,其後與妻子離婚,加上因本案承受巨大壓力,一度出現幻聽和有自殺念頭。他2019年社會活動期間為警方待遇發聲,其家人因而遭排斥和「起底」。被告被定罪後很大機會被銀行「收樓」和被解僱,失去近30年長俸和退休金。

至於汪浩毅,辯方指他熱心公益、關心國家事務,將治療長期病的藥物引進中國,和將其他藥物引入中南美洲,他亦促進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到印尼考察,對中印經濟、文化和社會有正面影響,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

王官判刑指,陳凱港以大埔海景山莊和東涌藍天海岸兩個物業抵押,分別詐騙銀行和財務公司,但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本案亦不涉違反誠信,兩罪分別以監禁6年和3年半作量刑起點。王官就陳良好品格和對社會的特殊貢獻分別給予減刑,再基於量刑總體性,兩罪判囚6年半。

王官不接納辯方指汪浩毅不知貸款申請涉及的金額,不認為他的品格和貢獻構成減刑,雖然他無直接參與申請,但透過每月自動轉帳薪金予陳凱港,支持陳的虛假陳述,角色仍然重要,判監5年。判刑完畢後有旁聽人士在庭外怒斥「你判到咁重!豈有此理真係!」、「官字兩個口!」

海港Sir涉隱瞞警司身份借2600萬 兩欺詐罪成 被判囚6年半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與一名49歲男商人,涉於2019年串謀向兩間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的按揭貸款。兩人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王證瑜考慮本案不涉違反誠信,亦因陳的品格良好及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而減刑,最終判處涉及兩項控罪的陳監禁6年半。至於涉及一項控罪的男商人,則被判囚5年。

被告陳凱港(50歲)及汪浩毅(49歲,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被裁定兩罪均成立,汪則首罪罪成。案情透露,他們同於1995年接受見習督察訓練,汪於2007年前任職總督察。

辯方透透離婚對陳的情緒影響大 曾因本案帶來的壓力萌生自殺念頭

辯方求情指,陳幼時家境拮据,父母須遠赴西班牙工作,他在少年警訊和教會協助下才能繼續學業,長大成人後亦因想幫助年輕人而成為警察。陳另熱心公益和慈善活動,如他有份創辦「少年警訊領導團先導計劃」,此活動後來更成為一個常規活動。此外,陳自2011年患抑鬱症,需要接受輔導和求醫,離婚對其情緒的影響亦十分大,他更曾因本案帶來的壓力想過自殺。

辯方續指,涉案兩宗貸款申請均有抵押樓宇,故即使陳未能償還貸款,銀行可以向法庭申請充公和拍賣樓宇,可見銀行在案件中無任何損失,其實際風險亦十分低。再者,陳案發時有實際收入,只是在貸款申請時作出虛假陳述。而陳如今不單不可再任職警察,銀行將因其未能還款而收樓,因而陳面臨經濟很大的風險。

至於汪浩毅方面,他自2007年離職警員後任職商人,2024年初因視角膜有脫落風險須即時進行手術,其後須於6月18日到醫院覆診。辯方續指,汪沒有案底,熱心社會公益和國家事務,如他曾將印度糖尿病藥物引進中國,將中國的胰島素引進中南美洲,及於2023年促成中國汽車公業協會到訪,對於中印社經和文化合作有正面影響。辯方又指,無證據顯示汪在案中有任何得益,其罪責相對而言較低,認為他的量刑起點為2至3年,望法庭能考慮緩刑。

法官因陳凱港品格良好及對社會有特殊貢獻 作出減刑

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引述求情指,陳於2019年社運期間,不斷在網上為警員待遇發聲,因而導致家人被起底。他因本案已被停職2年,如今被定罪必然會遭解僱,並失去30年的長俸和退休金。另陳犯案與其公職無關,是以私人名義申請貸款;汪浩毅於1995年入職見習督察,2005年升為總督察時,其後離職。

王官續指,陳在案發期間隱瞞其警司身份,訛稱受僱於出眾資本。但涉案物業由陳持有,案發時有一直還款,並變賣東涌物業償還華僑永亨貸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案件不涉違反誠信。王官最後考慮到其犯案時間及涉款共2580萬,以5年半和3年半為量刑起點,因其品格良好及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而減刑半年,再因犯案手法相同但時間不同而下令部份刑期分期執行,終判其囚6年半。

至於汪浩毅方面,王官不接納其對貸款金額不知情,但接納他未有直接參與申請,透過伙同陳協助其犯案,罪責較輕,終判其囚5年。

申請貸款文件未提及陳凱港的警司身份

案情指,陳凱港於2019年先後向東亞銀行和華僑永亨信用財務申請貸款,兩次均未在申請文件提及其警司身份,僅申報自己任職出眾資本總經理,其中一次更出眾資本發出的聲稱就業證明書;另陳凱港弟弟則於華僑永亨的申請中,申報出任出眾資本銷售經理,並提交有一張由出眾資本發出及汪簽署、背面批註為薪金的支票影像。該兩項貸款申請最後均獲批准,分別獲批出約2154萬轉按貸款及480萬按揭套現貸款。

陳凱港於2021年5月被捕,調查發現他是該公司股東,指稱月薪其實是季度分紅。陳凱港在警誡會面下稱,貸款申請由他人代辦,他不清楚詳情。官指陳的身份未達「人所共知」程度 若非他自行披露 貸款職員不會知悉

暫委法官王證瑜早前裁決指,雖然陳過去曾出版著作及接受媒體訪問,但仍不認為其身份未達「人所共知」程度。若非他自行披露,相關貸款職員不會知道他的身份。此外,陳提交聲稱受僱於出眾資本的虛假文件,法庭認為他必定有意圖隱瞞其警司身份,裁定其兩罪成。

王官又指,汪浩毅知悉陳向東亞申請貸款,並提供協助,遂裁定其首項欺詐罪成。至於另一涉及華僑永亨申請的罪名,因控方未能證明汪知悉該申請而罪脫。

「海港Sir」陳凱港詐騙按揭貸款逾2,600萬元 兩項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6 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 5 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 2,600 萬元,而貸款是以被告持有的物業作抵押,被告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他有實際得益,或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
辯方求情指,陳凱港希望幫助年輕人故成為警察,熱心舉辦少年警訊活動,並在 2019 年社運在網上「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官接納陳品格良好而減刑,汪則不獲減刑。散庭後,有旁聽者在庭外叫囂,批評「官字兩個口!」、「豈有此理、太過份!」

求情:陳成為警察為幫助年輕人

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 歲)及汪浩毅(49 歲,商人)。兩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受審。法官於 4 月裁定陳兩罪成,指陳的警員身分不是人所共知的程度,且他申請貸款時沒提交警察糧單及申報自己警司的月入。而汪則一項欺詐罪成,另一項欺詐罪不成立。

綜合周五辯方及法官引述的求情內容,陳凱港幼時家境拮据,父母遠赴西班牙開餐館,留下他在港,他在少年警訊和教會幫助下,到加拿大升學,因此成為警察,希望幫助年輕人,並參與許多公益活動,包括創辦少年警訊領導團先導計劃,參與少訊智庫團幫助年輕人就業。

求情:陳社運期間為警察發聲

2019 年社會運動期間,陳「不斷喺社交媒體發文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其家人被「起底」,女兒需要轉校。疫情時,陳亦花 20 萬元捐口罩予醫護人員,反映他一直有良好品格。

辯方大律師霍健明呈上陳的醫療報告,顯示他自 2011 年患抑鬱,需要接受輔導和治療,離婚進一步影響他的情緒,他亦因本案承受壓力,感到焦慮,甚至有自殺念頭。

陳不能再任警察 恐失物業

辯方又指,陳因本案失去工作,以後不能擔任警察,他未能歸還按揭,銀行很大機會收樓,令他面臨很大的經濟困難,辯方望法庭考慮陳的良好品格,予以輕判。

辯方亦認為本案案情相對輕微,陳申請的按揭貸款有抵押品,若銀行蒙受損失便會收樓,而陳一直準時還款,在本案沒有實際經濟得益,僅作出虛假聲明。

辯方指次被告熱心公益

代表次被告汪浩毅的大律師沈仲平則求情指,汪一直專注商業事務,同時熱心社會公益和國家事務,例如將印度的糖尿病藥物引入中國、中國的胰島素引入中南美洲,亦促成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到訪印尼考察,對當地的工業、文化交流有正面影響。

辯方續指,汪在今年 2 月出現視網膜脫落風險,已完成左眼雷射手術,但右眼視網膜仍有脫落風險,需要覆診,加上他是家中經濟和精神支柱,需要照顧太太和 3 名長輩,假如輕判,對他及家人有相當大的好處,望法庭考慮輕判甚至判緩刑。

官:無證據指被告有實際得益

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指,首控罪涉及詐騙銀行約 2,100 萬元,陳凱港以自己的物業作抵押,亦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蒙受損失,不涉及違反誠信,故以 6 年為量刑起點,因應陳有良好品格減刑半年,首控罪判囚 5 年半。

次控罪同樣牽涉陳隱瞞警司身份詐騙貸款 480 萬元,官認為陳已全數還款,銀行沒有損失,無證據指他有實際得益,故以 3 年半為起點,基於其良好品格減刑 3 個月,判囚 3 年 3 個月,並考慮整體量刑,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兩罪總刑期為 6 年半。

至於汪浩毅面對的一項欺詐罪,官認為他沒有直接參與貸款申請,但向陳轉帳「薪金」,令他得到月結單,伙同陳虛報收入,雖然他的罪責較低,但仍有重要角色,故採納 5 年為量刑起點。官亦不接納汪對社會貢獻可獲減刑或判處緩刑,因此汪的總刑期為 5 年。

被告被控隱瞞陳警司身分取得貸款

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 歲)及汪浩毅(49 歲,商人)。兩人同被控於 2019 年 5 至 12 月隱瞞陳凱港任職警司,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陳凱港胞弟陳凱俊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使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批出兩筆 2,154.9 萬及 480 萬元貸款。

詐騙2600萬按揭貸款 「海港Sir」判囚6年半 同案前督察判囚5年

綽號「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於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按揭貸款。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同案前督察1罪成1罪脫。暫委法官王證瑜今於區域法院判處陳凱港監禁6年半、同案前督察監禁5年。王官判刑時,接納陳凱港在案中抵押物業申請貸款及一直有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蒙受損失,案件亦不涉及違反誠信,另考慮到陳有特殊社會貢獻及良好品格,酌情減刑。

大律師霍健明為陳凱港求情時,指陳小時家境拮据,父母離他而去、前往西班牙,陳在少年警訊及教會協助下繼續讀書,長大後成為警察及希望幫助年輕人,陳參與了很多公益活動,包括協助創辦「特能龍舟」、「少年警訊領袖團」先導計劃及「少訊智庫」等,陳亦創辦「新凱國際小王子」,僱用弱勢社群及邊緣少年,陳所著書籍的收益亦用於公益,在疫情期間有採購口罩捐贈;陳自2008年起已經持續投入公益活動,遠早於案發時間,希望法庭給予適當減刑。

辯方又指,案件與陳的公職無關,無證據顯示銀行有蒙受損失,陳因為本案不再可能任職警察,而因為無法還款,銀行亦很大機會收走陳抵押的物業,陳將會陷入非常大的經濟困境,被告犯案手法和目的愚蠢,可謂「一失足成千古恨」;辯方亦引述兩份醫療報告,指陳在2011年患上抑鬱症,2013年離婚對他造成更大影響,並透露陳因本案壓力而感到焦慮,曾起輕生念頭。另外,陳在2019年於社交網站發文為警察待遇發聲,使他遭人起底,其女兒因此須轉校。

代表汪浩毅的大律師沈仲平求情時,則透露汪在2007年已離開警隊,其後專於商業,汪沒有案底,他熱心公益及國家事務,例如將中國胰島素引進中南美洲、及促進中國汽工業協會到印尼考察;汪是家中經濟支柱,今年2月他被驗出視網膜脫落風險及須進行手術,另須於6月繼續治療。辯方指汪在案中並無得益,望法庭考慮非即時監禁刑罰。

考慮到陳有良好品格和特殊社會貢獻 酌情減刑
王官判刑時,指陳凱港在案中隱瞞自己警司身份及訛稱自己受僱於「出眾資本」,惟陳一直有還款,而抵押物業亦屬他名下,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案件亦不涉及違反誠信,考慮到涉案金額及犯案時間,兩項控罪分別以5年半及3年半為量刑起點,雖然犯案手法相同,但涉及不同銀行,故部分刑期分期執行。王官另考慮到陳有良好品格和特殊社會貢獻,故酌情減刑,終判陳監禁6年半。

對於辯方指無證據顯示汪浩毅知悉詐騙金額,王官不同意,並指出汪有每月透過「出眾資本」戶口轉賬給陳、用於向銀行申請貸款,但同意汪罪責較輕,故以5年作為量刑起點。王官不同意汪的社會貢獻或良好品格足以構成特殊情況,故不考慮緩刑,終判囚5年。

被告為53歲陳凱港及51歲商人汪浩毅,被控於2019年5至12月隱瞞陳凱港任職警務處警司,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陳凱港胞弟陳凱俊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使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批出兩筆約2,146萬及480萬元貸款。陳於2013年任職警司,現已被停職;汪則於2007年前任職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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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案訊, 警司, 欺詐罪, 打擊非法收數,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 「假冒官員」騙案 2024.5.17-5.27 ✓Police ✓Press ✓Hongkong,香港”》 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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