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19 兩漢涉“猜猜我是誰”電話詐騙就逮
2024年6月19日早上,首名事主家中固網電話接獲自稱“孫兒”的來電,對方稱因傷人需賠償3萬澳門元,着首名事主留意電話並將事件保密。首名事主不虞有詐,於稍後時間在住所附近將款項交予自稱為孫兒朋友的涉案香港男子。同日中午,“孫兒”再次致電首名事主另索6萬澳門元現金。首名事主察覺有異,聯絡女兒後始知孫兒並無涉案;而其女兒因曾接收本局反詐騙協調中心的防騙資訊,得悉母親墮入騙局後立即向本局報案。
本局資訊罪案調查處人員展開調查並鎖定一名香港男子涉案,隨即展開部署,查悉涉案香港男子正前往另一大廈外接觸次名事主。並在跟監期間,發現次名事主於同日中午接獲同類詐騙電話,對方着其將10萬澳門元現金交給一名律師,次名事主已就事件到治安警察局報案,故本局人員聯同治安警察局人員合力將其拘捕,故次名事主在事件中並無損失。此外,本局於同日接獲第三名事主報案,稱於當日早上被同類手法詐騙12萬澳門元,騙款同樣交給上述涉案香港男子。
經查,涉案香港男子受當地一個犯罪集團指使,於6月19日先後到本澳三個地點接收騙款,其已成功收取首名事主及第三名事主合共15萬澳門元騙款,且已在氹仔將騙款交給涉案內地男子。同日晚上,本局人員在涉案內地男子住所內將其截獲,惟其拒絕交代騙款去向。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巨額)、犯罪集團及清洗黑錢罪將兩名涉案男子移交檢察院偵辦,並繼續追緝其餘涉案人及騙款下落。
2024.6.18 37歲本澳男子涉嫌以投資裝修工程為由,詐騙朋友 100萬港元。 司警稱,案中 2人相識約 20年,嫌疑人報稱的士司機,他遊說朋友 2022年抵押名下 1個私人物業,借貸 100萬港元用作投資承包裝修工程,嫌疑人承諾對方每單工程獲利投資金額的 2成,每月借貸利息 2萬港元則由他承擔,期間又展示每月償還利息的轉帳截圖。至去年 (2023年) 7月受害人收到債權人的還款通知,得知嫌疑人只支付了 3個月的借貸利息,其後多次向嫌疑人追問但都失聯,去年 9月向司警求助。 司警經調查鎖定嫌疑人身份,證實他是虛構投資,昨日(18日)在北區住所將他截獲,有人承認犯案,供稱騙款已賭光,他涉嫌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及電腦偽造罪被移送檢察院。
本澳男子涉相當巨額詐騙及電腦偽造法辦
2023年9月,本澳男事主向本局舉報,稱遭朋友藉投資為由詐騙款項。案情顯示,涉案本澳男子於2022年3月游說事主投資承包裝修工程項目,聲稱每單工程項目可按投資金額分給事主兩成作利潤。同年4月,事主在涉案本澳男子介紹下,將名下一物業以私人借貸方式抵押他人借款100萬港元,涉案本澳男子承諾負責繳付每月2萬港元利息,而利息不包括在利潤內。相關借貸手續完成後,事主將上述100萬港元以現金方式交予涉案本澳男子作投資,其後涉案本澳男子每月向事主發送轉帳圖片作為還款證明。直至2023年7月5日,事主被債權人催促還款時始知涉案本澳男子只向債權人繳付了三次合共6萬港元的還款,經向涉案本澳男子查證,惟遭對方以不同藉口拖延,其後更失聯,事主懷疑被騙故報警求助。
2024年6月18日,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人員於涉案本澳男子住所內將其截獲。經查,涉案本澳男子所述之承包裝修工程項目全屬虛構,其一直發送偽造的銀行轉帳圖片予事主以隱瞞沒有還款的事實,而詐騙所得款項已全數賭敗。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相當巨額)及電腦偽造罪將涉案本澳男子移交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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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投資承包裝修工程 男子涉騙友人一百萬輸光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年前涉嫌以投資承包裝修工程項目名義,詐騙相識近二十年的本地男友人一百萬港元,贓款全用於賭博並輸光。司警接報調查後,前日在北區一住宅單位拘捕涉案疑人,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本地男子姓林,三十七歲,的士司機。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和電腦偽造罪名,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中事主至少損失一百萬港元。
自住物業抵押套現
案情顯示,二○二二年三月,疑人涉嫌以投資承包裝修工程項目名義,誘騙事主將自住物業拿往作私人抵押套現一百萬港元作為投資之用,又指所承包每單工程項目可獲投資額百分之二十的分成利潤,又承諾會代付每月兩萬港元利息。事主信以為真,同年四月,事主在疑人介紹下將自住物業抵押套現後,將款項全數交予疑人投資相關工程。隨後,疑人每月繳付兩萬港元利息後,亦會轉發銀行轉帳截圖予事主,以證明有按時還款。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事主被債權人追討拖欠利息時。此時,事主才知悉疑人過去只清還三期、合共六萬港元利息,最後一次清還利息已在二○二二年十月。隨後,事主多次追問疑人相關情況,但有人一直以不同藉口拖延,最後更失聯,事主懷疑受騙,向司警報案。司警經調查後,發現有人向事主虛構承包裝修工程項目。
前日,司警在北區一住宅單位拘捕疑人,證實有人多次將偽造的銀行轉帳截圖傳予事主,以瞞騙拖欠還息的事實。經查問,有人供認犯案,所得贓款用於賭博已輸光。
2024.6.11, 呃換錢黨晚上轉帳會被凍結帳戶 內地漢詐騙5萬潛逃入境落網
澳門騙案不絕,當地執法部門今日(11日)表示,一名在澳門從事換錢黨的內地女子報稱今年3月初與「客仔」交易時,對方訛稱晚上轉帳會被凍結帳戶,要求先提供現金,惟事主其後發現其通訊帳號被對方封鎖,懷疑受騙報案,報稱損失5萬港元。經調查後,疑犯上周五(7日)晚上經關閘口岸入境澳門時被拘捕。
被捕男子姓危,33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被控巨額詐騙罪,移交檢院跟進。案情指,女事主年初與危男相識,至今年3月3日相約到澳門皇朝區某娛樂場「換錢」,經協議後雙方同意以5萬港元兌換4.7萬元人民幣。
期間危男聲稱晚上轉帳會被凍結帳戶,要求事主先交付港元現金,並承諾翌日轉帳人民幣。事主信以為真交出5萬港元現金,並等候對方轉帳,但直至翌日中午仍未收款項,嘗試聯絡對方時更發現帳號已被封鎖,懷疑被騙報案求助。澳門執法部門調查後發現疑犯作案後離境潛逃,直至上周五晚上9時在關閘口岸將再度入境的危男拘捕。
2024.6.10, 搗破扒竊集團 四內地漢落網
2024年6月8日晚,本澳男事主帶同其員工到本局報案,聲稱同日下午兩人途經新口岸區一酒店附近街道時,兩名男子分別從側邊及後方靠近並突然打開手中雨傘,其後又急步離開。事主與員工進入酒店後,員工發現其放在褲袋內、由男事主交托保管的80,000澳門元現金失竊,懷疑為該兩名男子所為。
本局侵犯財物罪案調查科展開調查,鎖定四名涉案內地男子身份,並查悉四人在作案前早已尾隨事主及其員工,其中兩名涉案內地男子伺機趨前以雨傘掩護兩名同黨盜竊,惟並未成功;最終在事主及其員工進入酒店後,其中一名涉案內地男子掩護同黨以鑷子成功盜取員工放在褲袋內的現金,得手後即聯同在外把風的兩名同黨逃離現場。
2024年6月10日,本局人員於中區一賓館內截獲四名涉案內地男子,即場檢獲作案用的雨傘、17,000澳門元、1,900元人民幣及1,100港元現金贓款,而作案用的鑷子則已於逃走期間棄掉。經查,涉案盜竊團伙除本案外,亦曾在街上試圖盜竊兩名男女褲袋內的財物但不果。
本局綜合調查所得,以犯罪集團及加重盜竊罪將四名涉案內地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並繼續追查其是否涉及其他案件,以及其餘贓款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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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發生扒竊案
4內地漢入境澳門聯手扒竊 盜途人8萬元被捕
4名內地男子入境澳門後進行扒竊被拘捕。涉案4人分別於本月7日及8日入境澳門,本月8日在新口岸街道一帶尋找目標,期間見一名男長者與男僱員同行,並將8萬澳門元交給僱員放在前褲袋代為保管。涉案4人隨即尾隨該男長者與男僱員,當中2人拿着雨傘靠近,突然從後方及側邊打開雨傘,另2人伺機出手扒竊,但不成功。
2事主驚覺,惟見褲袋現金還在,故未有懷疑並進入附近酒店,而4名涉案人仍未死心,開傘的2人在酒店門外把風,另外2人緊隨兩事主進入酒店再次出手,1人作掩護,另1人以預先準備的鉗夾走對方褲袋的8萬元現金,得手後隨即與門外兩人會合並離開。兩事主隨後發現褲袋現金被盜,於是報案。
執法人員經調查後鎖定目標,至前日(10日)凌晨1時,在中區一間賓館房間拘捕涉案4人,起出涉案雨傘及懷疑贓款1.7萬澳門元、1,900元人民幣、1,100港元,懷疑有人得手後曾到娛樂場輸掉部分贓款,有人拒絕交代案情,將調查是否涉及其他案件。涉案4名內地男子均為廣西人,年齡介乎38至57歲,3人報稱農民,1人無業。他們涉加重盜竊及犯罪集團已移送法辦。
2024.6.6, 澳門司警拘捕兩名未成年香港青年,涉嫌電話詐騙。被強制羈柙的兩名男女都是17歲,涉嫌假冒律師及律師助理等,在澳門收取約27萬元騙款,上月底被澳門司警拘捕。澳門檢察院稱為免兩人逃離澳門,繼續作出相同性質犯罪行為,以及擾亂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強制羈押兩人。檢察院將繼續偵查。
兩名未成年人涉電信詐騙被羈押
日前,警方偵破一宗電信詐騙案件,並截獲兩名香港籍未成年人,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某犯罪團伙涉嫌以假冒親友身份,透過電話向數名本澳長者訛稱急需金錢處理緊急事務,隨後,案中兩名未成年香港籍嫌犯假冒律師及律師助理等身份前來本澳收取騙款,案中涉及款項約二十七萬澳門元。
經初步偵查,兩名嫌犯涉嫌觸犯下列罪名:
-《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及第4款a項結合第196條b項規定及處罰的“相當巨額詐騙罪”,該罪可被判處至十年徒刑;
-《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及第3款結合第196條a項規定及處罰的“巨額詐騙罪”,該罪可被判處至五年徒刑;
-《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規定及處罰的“詐騙罪”,該罪可被判處至三年徒刑。
經對兩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考慮兩名嫌犯並非本澳居民以及案件的嚴重性,為避免兩名嫌犯逃離本澳、繼續作出相同性質的犯罪行為以及擾亂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兩名未成年人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
根據檢察院統計資料顯示,於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間,針對年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作出控訴的案件有38宗,被控訴人數達41人;涉及未滿十六歲未成年人違法開立的教育監管或社會保護制度案件有138宗,涉及人數183人。
檢察院呼籲市民增強法律意識,提升對未成年人的關懷和教育,避免未成年人被不法分子利用而作出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
2024.6.3, 司警偵破高利貸案,在酒店客房救出 1名被禁錮的內地男子,並拘捕涉案 3名內地男子。司警稱,受害人來澳旅遊,在新口岸娛樂場向人借款 15萬港元賭博,期間被抽取利息 8萬港元,受害人賭輸後被帶到酒店客房禁錮,他暗中透過手機向朋友求救。司警接獲報案,隨即到新口岸酒店客房救出受害人,他當時已被禁錮 8小時,司警並當場拘捕 3名年齡介乎 32至 40歲的內地男子,將移送法辦。
三內地漢涉高利貸及禁錮被拘
2024年6月1日傍晚,本局接獲一名報案者檢舉,稱其朋友因借貸賭敗而被禁錮在新口岸區一酒店房間內。本局博彩罪案調查處立即派員跟進,成功於上址救出事主,並截獲三名涉案內地男子。
案情顯示,事主於2024年6月1日凌晨在新口岸區一娛樂場內向三名涉案內地男子借取15萬港元賭博,條件為先扣起1萬港元、每當賭局以8點或9點勝出時需抽取投注額三成作利息,以及簽署借據。事主於娛樂場賭博至同日中午輸光借款,賭博期間事主被抽取約8萬港元利息。由於無力還款,故被三名涉案內地男子帶到新口岸區一酒店房間禁錮,期間事主趁機通知朋友報警求助。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為賭博之高利貸以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將三名涉案內地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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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內地漢涉放貴利禁錮債仔被拘
三名男嫌犯涉嫌向賭徒放高利貸及禁錮被司警拘捕
司警局昨公布偵破一宗涉及15萬港元高利貸賭本的禁錮案,在新口岸某酒店房間解救一名內地男事主,當場拘捕3名內地男嫌犯。司警局控以他們相關罪名,案件於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第1名嫌犯姓劉,男性,32歲,內地,報稱為銷售員,案中負責陪伴事主賭博抽取利息。第2名嫌犯姓黎,男性,37歲,報稱為建築工人,案中負責接觸事主放貸。第3名嫌犯姓林,男性,40歲,報稱為廚師,參與商議接貸條件以及禁錮。案中男事主為中年人,內地居民。
案情指,事主於今年5月來澳門期間認識嫌犯黎某。6月1日凌晨0時30分,他在新口岸某娛樂場向黎借貸15萬港元用作賭博,黎某隨即找到同黨劉某、林某。經商議,事主按接貸條件先扣被對方起1萬港元、每當賭局以8點或9點勝出時需被抽取投注額三成作利息,以及簽署借據。
事主隨即於娛樂場賭博,直至同日中午輸光借款,賭博期間事主被陪同的劉某抽取約8萬港元利息。由於事主無力還款,被3名嫌犯帶到新口岸區一酒店房間禁錮。期間事主趁機暗中使用手機通知朋友報警求助。
同日傍晚,司警局接獲該名事主的朋友代為報案檢舉,稱事主因借貸賭敗而被禁錮在新口岸區某酒店房間內。司警局博彩罪案調查處立即派員跟進,成功於上址救出事主,並截獲3名涉案內地男子。
司警局根據調查所得,以為賭博之高利貸以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將3名涉案內地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2024.6.3, 司警聯同內地警方偵破涉嫌強姦本澳女中學生的案件,在東莞拘捕 31歲有性侵前科的內地男子,他涉嫌在網上假扮 3個角色,誘騙 1名女學生傳送裸照,勒索約 8,000元人民幣,並威迫女學生到珠海酒店發生性行為。司警稱,受害女中學生早前在網上認識 1名網友,被引誘傳送 1張裸照。對方在網上假扮另外 2人,利用受害人的裸照勒索金錢,要脅受害人在今年(2024年) 4月 18日至 5月 20日,先後 3次到珠海酒店,與同一男子發生性行為。受害人家長揭發事件到司警報案,司警聯絡內地警方協助,在東莞拘捕曾有性侵犯前科的內地男子。司警正與內地警方進一步聯絡,包括會否將涉案內地男子押解回澳門,並已將事件通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粵澳合作偵破強姦及勒索案 一內地漢落網
2024年5月22日,女事主在其家長陪同下到本局報案,稱於今年4月18日至5月20日期間被兩名不知名涉案人士以裸聊勒索並在內地遭一不知名涉案男子強姦。
案情顯示,事主於今年3月透過網絡遊戲認識首名涉案人士,並在對方推薦下認識次名涉案人士。事主曾向首名涉案人士透露個人資料,其後對方藉詞公開事主資料迫令其提供裸照,事主因害怕而就範,自此兩名涉案人士進一步以照片脅迫事主進行裸聊及勒索事主約8千多元人民幣。至今年5月,事主在次名涉案人士以幫忙抵債為由,並以裸聊片段威脅下,於珠海市一酒店內被第三名涉案人士多次強姦,期間對方藉詞幫助事主擺脫其餘兩名涉案人士的控制,騙取事主的手提電話。直至事主挪用父親帳戶內的款項,經父親追問而揭發事件。
涉嫌人已被內地警方緝獲
本局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迅速展開調查,鎖定一名內地男子涉案,隨即透過緊急警務聯絡機制通報內地警方請求協助,5月26日凌晨成功將涉案內地男子緝獲。調查發現上述三名涉案人士實為涉案內地男子一人分飾三角,並以威脅及詐騙手段實施勒索、強姦,以及不法錄製品及照片等犯罪。
是次案件得以成功偵破並迅速拘捕身處內地的作案人,充分反映粵澳兩地警務合作機制暢通有效,並彰顯兩地警方合作打擊跨境犯罪、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的決心和能力。
本局鄭重指出,不法份子往往利用網絡平台的虛擬性和隱匿性虛構身份並物色目標,博取信任後借故索取事主個人身份、家庭背景、財務狀況等資料,有可能會誘拍私密照片或片段,繼而用作詐騙、勒索,甚至威脅事主屈從於其侵害或迫使事主參與犯罪。
為加強警校合作,提高學校教職員對防範青少年被性侵害的意識,司法警察局自2023年起至2024年5月31日,共舉辦84場“防罪互動小百科──預防性侵及校園欺凌”、“預防性侵及求助方法”、“如何保護兒童免受性侵”,以及“淺析援交後果”等一系列專題講座或防罪互動遊戲,共接觸8,300名學生、160名教職員及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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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前科男一人飾演三角 迫本澳女中生拍裸照兼勒索強姦
在東莞落網的內地男嫌犯曾一人分飾三角,涉嫌網騙本澳女事主家庭隱私、逼拍裸照勒索金錢、多次強姦並騙走手機
司警局昨日下午公布最近聯合內地偵破一宗強姦、勒索、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案件,一名內地男嫌疑人在東莞落網。他涉嫌從4月中旬起透過網絡聊天的方式,一人分飾三角先後與本澳一名女事主接觸,以女事主不慎透露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資料,威脅她拍攝裸照、裸聊,勒索近8,000元人民幣,甚至3次威迫女事主到珠海某酒店實施強姦,且並非每次有做安全措施,還假扮解決此事取走女事主手機,最後盜取女事主家人移動支付工具的資金,才驚動女事主家人報案檢舉。
在內地落網的嫌疑人姓陳,男性,31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在內地有性侵犯前科。他強調有待內地警方與司警局協商。案中事主為女性青年,澳門居民,中學生。
案情指,4月18日至5月20日期間,女事主曾經被扮演「嫌疑人A」及「嫌疑人B」的陳某強迫裸聊,並在內地遭陳某以「嫌疑人C」的身份強姦。
事緣女事主於今年3月份透過玩遊戲,在網上認識陳某扮演的「嫌疑人A」,「嫌疑人A」又透過微信推薦「嫌疑人B」讓女事主認識。女事主網上認識「嫌疑人A」期間,曾將她個人及家庭背景資料告知對方。
陳某扮演的「嫌疑人A」以公開女事主上述資料為由,網上威迫女事主自拍一張裸照(發送給他)。自此,陳某扮演的「嫌疑人A」與「嫌疑人B」,各自以該裸照威脅女事主,迫使女事主進行裸聊,並向女事主索要金錢。女事主於是用手機支付軟件,將接近8,000元人民幣轉賬給陳某扮演的「兩人」。
嫌犯一人分飾三角 裸照勒索強姦
直至5月份,陳某扮演的「嫌疑人B」以欠債為由,威脅女事主與同樣由陳某自己扮演的「嫌疑人C」進行性行為,否則公開女事主的裸照片段。女事主在威迫之下,按對方指示,3次去珠海市某酒店,與扮演「嫌疑人C」的陳某發生性行為,期間並非每次有做安全措施。
陳某扮演「嫌疑人C」時,向女事主訛稱會協助解決她遭到「嫌疑人A」及「嫌疑人B」的控制,趁機騙走女事主的手機。
陳某食髓知味,再扮演「嫌疑人A」及「嫌疑人B」,向女事主繼續勒索金錢。但女事主已經無錢,唯有盜用家長手機支付軟件賬戶的金錢,結果被家長發現。女事主在家長追問之下,告知上述案情。
5月22日下午5時40分,女事主在家長陪同下向司警局報警求助。司警局隨即展開調查,鎖定案中嫌疑人為一名內地居民,司警透過與內地警方的「緊急警務聯絡機制」進行通報。5月26日凌晨,內地警方成功於東莞市拘捕嫌犯陳某。經內地警方對陳某調查後,證實他正是該案的作案人,而且所謂「嫌疑人A、B、C」都是他一人所假扮。
司警局經過對證據資料及案情分析,查實嫌疑人陳某一人扮演3個角色,以威脅及詐騙的手段,對女事主進行勒索、強姦、不法錄製品及照片等犯罪,有關案件仍在跟進調查。同時,司警局將有關情況通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司警局強調,該案得以成功偵破,並且迅速拘捕身處內地的嫌疑人,有賴兩地警方「緊急警務聯絡機制」的高效,而且彰顯兩地警方有決心、有能力打擊任何形式的跨境犯罪。
司警呼籲青少年家長及學校應警惕
司警局大廈罪案預防組副督察林振輝就上述案件向市民作出呼籲,司警局鄭重指出,網絡屬虛構世界,不法分子往往會利用網絡的匿名性,虛構身份及背景,在網絡社交平台物色目標,首先會博取事主的信任,借故向事主索取個人身份資料、家庭背景的狀況,甚至誘騙事主拍攝一些私密照片及影片,再作利用進行詐騙、勒索甚至威迫事主服從不法分子的侵害或者威脅參與犯罪。
司警發言人公布案情並作出呼籲
為了加強警、校合作,增強學校的教職人員對防範青少年被侵害的意識,司警局自2023年起至今(2024)年5月31日,共舉辦了84場包括防罪互動小百科、預防性侵及校園欺凌、預防性侵及求助方法、如何保護兒童免受性侵以及淺析援交後果等一系列專題防罪講座,以及互動遊戲。司警總共接觸了8,300名學生,以及160名教職人員及家長。
司警局強烈呼籲青少年,網上交友需謹慎,千萬不要隨便向網友透露個人身份資料,更加不應該向陌生人傳送相片、視頻,任何要求單獨會面、要求匯款或者轉賬等等,需要更加警惕,果斷拒絕。青少年如果遇到上述情況,應該立即與家人、家長以及駐校社工商量。保護青少年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尤其作為家長,應該多留意子女在課餘或者交友的情況,校方亦要多關注學生的狀況,及時介入,如果懷疑青少年遇上犯罪,應該立即致電司警局993報案熱線求助。
教青局籲共同保護學生健康成長
教青局則表示高度關注一名學生懷疑被性侵犯事件,在知悉事件後即時協調學校及輔導機構聯絡並支援涉事學生及家長,該生現時的情緒穩定,並持續由校方及輔導員關顧及跟進。
教青局亦呼籲家長多關心子女的日常社交及金錢使用情況,以及留意其情緒狀況,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主動關顧;並提醒學生注意交友,審慎處理及保護個人資料,切勿輕易相信網絡上的訊息。倘有需要,可致電28401010與教青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聯繫。
2024.5.31, 1名 46歲保安部隊人員涉嫌偷取前女朋友 10萬港元現金,並在娛樂場輸清,涉案男子被司警拘留,以加重盜竊罪移送檢察院。
司警表示,男子 1998年入職保安部隊。案情顯示,2人上月 (4月)分手後,男子沒歸還女子住所門匙,間中協助提取網購貨物。直至週日 (26日),男子提取網購貨物擺放女子家中,並趁對方不在家作案,翌日晚上女子得悉男子偷取房間櫃桶的現金,於是報警求助。
司警昨日 (30日)在涉案男子的住所附近將他截獲,經調查,他犯案後將盜竊所得在娛樂場賭博輸清。
消防局其後發出新聞稿表示,高度關注 1名現職消防員涉嫌盜竊,已隨即開立程序調查,並採取防範性停職,倘若查明有關的違紀行為屬實,必定依法追究違法者的紀律責任。消防局領導層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責令加強轄下人員的品德教育及監督。
在前女友家中偷取十萬港元 一消防員輸光後就逮
一名資深現役消防員涉嫌知法犯法,在前女朋友的住所偷取十萬港元現金,違規進入娛樂場輸光。警方接報調查案件,將疑人拘捕。
涉案消防員,姓蕭,四十六歲,一九九八年入職;他會被控以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女事主為蕭某的前女朋友。
案情指出,蕭某與女事主拍拖時管有對方位於大堂區住所的鎖匙,兩人在今年四月分手。分手後,蕭某間中有協助女事主領取代購貨品,再放回住所。至上月(五月)二十六日,蕭某借取貨再到前女友家,之後在房間的床頭櫃偷走十萬港元現金。翌日晚上,蕭某聯絡對方稱取了有關款項,女事主於是報警。
司警經調查後,至上月三十日上午在蕭某的住所將他拘捕。調查發現,蕭某得手後在兩個時段,於本澳一娛樂場輸光贓款。
又訊:於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一名現職消防人員涉嫌於前女友家中盜取財物,被害人其後致電司法警察局報案。經司警人員調查後,證實涉嫌人為一名現職消防人員,因涉嫌觸犯加重盜竊罪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消防局對於有人員涉嫌違反法律,表示高度關注,並深感遺憾,重申一直重視人員的紀律及操守。就有關事件,消防局已隨即開立程序調查,並對該名消防人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倘若查明有關的違紀行為屬實,必定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同時,消防局領導層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責令加強轄下人員的品德教育及監督,嚴肅提醒無論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注意個人行為及職業操守,嚴守法紀,切勿以身試法。
消防局十分重視轄下人員道德操守和守法意識,重申對於所有違法違紀的行為必定依法懲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2024.5.31, 三內地男女涉高利貸及禁錮被拘
2024年5月29日晚,本局接獲一名報案者檢舉,稱其朋友因借貸賭敗而被禁錮在路氹城區一酒店房間內。本局博彩罪案調查處立即派員跟進,成功於上址救出事主,並截獲兩男一女涉案內地人士。
案情顯示,事主於2024年5月27日下午在路氹城區一娛樂場內向兩名涉案內地男子借取20萬港元賭博,條件為每當賭局勝出時需抽取投注額兩成作利息,以及簽署借據。賭博期間事主被抽取約10萬港元利息。事主賭敗後再次向上述涉案內地男子借取30萬港元,除上述借貸條件外,更被扣起證件。賭博期間事主被抽取約18萬港元利息。28日下午事主再次賭敗後即被兩名涉案內地男子帶到路氹城區一酒店房間禁錮及迫令還款,至29日中午,涉案內地女子前來與兩名涉案內地男子會合並將事主帶到同區另一酒店房間繼續禁錮,期間事主趁機通知朋友報警求助。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為賭博之高利貸、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以及文件的索取或接受等罪將三名涉案內地男女移送檢察院偵辦。
三名放數的內地男女涉高利貸、禁錮被司警拘捕。案中有一名內地男子連續兩次共借五十萬港元高利貸,輸光後遭禁錮在酒店,期間暗中致電朋友報案。司警到場將之救出,並拘捕三名疑人。
涉案的三名內地男女,分別姓胡,三十二歲;及姓李,三十八歲,均為無業。另一人姓金(女),二十八歲,餐廳侍應。他們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出,案中的內地賭客上月二十七日下午,在路氹一娛樂場向之前認識的胡某、李某及金女,借二十萬港元貴利,條件是賭百家樂每局勝出,需抽投注額的兩成作為利息,同時簽署一張二十萬元人民幣的借據。事主後來輸光,被抽取了十萬元利息。他其後再向三人借三十萬港元圖翻本,條件同上,借據寫欠債三十萬元人民幣。至上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再次輸光,此次被抽取十八萬元利息。
其後,事主被禁錮在路氹一酒店房,迫令籌錢還債。至上月二十九日中午,因該房需要退房,事主被帶至路氹另一酒店房繼續禁錮,期間他暗中致電朋友報警。同日深夜,司警接獲事主報案,到酒店房拘捕胡某,李某及金女,救出事主。疑人拒絕合作,事件中事主共被禁錮逾三十二小時。
2024.5.30, 日前,警方偵破兩宗相當巨額清洗黑錢的案件,合共截獲三名嫌疑人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兩宗涉嫌清洗黑錢案嫌犯被法辦
檢察院
日前,警方偵破兩宗相當巨額清洗黑錢的案件,合共截獲三名嫌疑人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中,嫌犯為一名香港男子,其涉嫌與他人分工合作,於今年5月中旬多次使用不同人士的銀行卡以及身份證明文件,將内地詐騙款項在本澳兩間珠寶店購買大量金器,以圖將犯罪所得“洗白”,該案涉及金額約澳門元216萬。目前,當局尚在追查其他涉案人士。
次宗案件中,兩名嫌犯涉嫌利用多間本澳公司的銀行帳戶以接收超過960萬港元懷疑來自內地的“電騙”犯罪所得,隨後,兩名嫌犯再將款項轉至其個人帳戶內再全數提現,藉此協助他人清洗犯罪所得。目前,當局仍在追緝案中其餘在逃人士的下落。
兩宗案件中,三名嫌犯均涉嫌觸犯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第3條第2款規定及處罰的“清洗黑錢罪”,倘罪名成立,行為人可被判處至八年徒刑,倘符合加重處罰要件,相關刑罰可加至十二年徒刑;其中,首宗案件的嫌犯同時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51條規定及處罰的“使用他人之身分證明文件罪”,可被判處至三年徒刑。
經對兩宗案件的嫌犯進行訊問,考慮案件的嚴重性及涉案金額相當巨大,為防止嫌犯逃離澳門及擾亂訴訟程序進行之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首宗案件的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對次宗案件的兩名嫌犯分別採取禁止離境及定期報到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
檢察院提請市民謹慎管理信用卡和銀行賬戶,如市民懷疑存在洗清黑錢或其他犯罪跡象,應及時作出檢舉以打擊犯罪,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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