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China,中国』 10 信息登记核实, 退赔进展, 资金清退 「法院」 2024.7.5-7.25
2024.7.25 天津市南开区开展汇昇(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核实登记期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9月27日。
2024.7.25 湖北襄阳市襄城区关于湖北九九天颐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王勇、吕华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第二次案款发放2403人集资参与人。本次发放金额5820076.67元,占(2022)鄂0602刑初137号刑事判决确定的应退赔金额23342.84554万元的2.4933%。
2024.7.23 江苏镇江市史洁军、陈梅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圣迪雅”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信息登记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止。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将根据案件相关情况,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后分批次发放清退款。
2024.7.19 上海市虹口区中润国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本院已于2024年1月2日在刑事案款核发平台开启信息申报核对通道。通道开通至今,大量异议通过线上平台,线下来信、来访、来电等渠道向本院进行反馈。本院已委托审计机构针对上述异议协助开展补充审计工作。补充申报期限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20日止。
2024.7.17 江西抚州市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新增集资参与人。李新明、陈景荣案,本院先后进行了两次分配。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先后有武桂红、李淑娟、马能胜、游文秀等40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参与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财产退赔。根据公安机关依法收集的相关证据以及江西安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经原办案单位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家共同审查认定,武桂红、李淑娟、肖秦标、赵小红、汤小霞、张美连、桂凡、靖自成、秦丽霞、郑冬英、鲁建华、马能胜、帅少刚、邓红芳、黄爱云、曾婷、游文秀、许晓霞、曾彤、游科兴、熊燕、曾艳清、林佩芳、林佩珍、彭凯志、黄小云、王紫琴、吕和禄、殷裕兰、肖莹、黄美香、过红、黄英、吴小康、黄筱荣、杨益、王娟、刘书为等38名集资参与人得到的利息少于未还的本金,可以参与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的财产退赔分配。
2024.7.12 四川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郑鹃、夏永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崇孝非吸案”)。经审慎研判将周向阳已收购债权涉及的集资参与人从退赔名单中删除,同时对广大集资参与人反映的200元保证金进行调整和扣除,预计近期将重新公布调整后的第四批退赔名单。另,本月鉴定机构已清理出第五批、第六批退赔名单初稿,涉及人员1300名左右。当前资产处置回款约1400万(尚未扣除处置费用),剩余流拍资产在加快推进处置。
2024.7.10 上海市“中延系”冯翔集资诈骗案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上线时间:2024年7月10日14时。“中延系”集资诈骗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持续开放,目前并无截止日期。
2024.7.8 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潘新培、潘继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次退赔,退赔时间:自2024年7月9日上午9:30起。退赔金额及比例:本次退赔金额为1562.20万元,退赔比例为1.22%。
2024.7.5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张小亮、贾金凤、曾秋文、朱跃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坤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荧兴源案)退赔从本院刑事部门随案移送的涉案银行账户中执行到位1888.15万元。
2024.7.5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杨振东、万信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须将冻结在案的款项按照未返回集资额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万信启5,310,674.26元,杨振东15,661,295.18元),各集资参与人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院书面提交领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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