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China,中国』 10 信息登记核实, 损失登记核实, 确权, 退赃, 退赔进展, 资金清退 「法院」 2024.7.23-8.2
2024.8.2 山西太原市杨晓磊犯集资诈骗罪一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信息登记核实工作自2024年8月7日9时起。(2021年2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综改示范区分局根据群众报警对山西万商汇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涉众型系列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目前,“2.09”专案组已对山西万商汇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磊等多名主要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太原团个车杨晓磊,骗子公司!!现在处理到哪一阶段了 2021.2.13)(他估计现在去了太原二看了,过年我们在三看一个班!他年龄不大36岁…2021.3.14 辽宁东港人?2021.6.10 不是,他说是丹东的 2023.2.19)
2024.8.2 四川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郑鹃、夏永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崇孝颐养”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第十六期月报(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截止目前,已累计清理5393名退赔人员、累计清理受损金额约6.38亿元。1.因第四批次名单报告出具后,接收到本批次多位集资参与人新的异议材料、债转股过渡时期相关的证明材料,故相关数据有所变动,清理退赔人员数量从1197名更正为1120名,清理受损总额金额从1.53亿更正为1.20亿。另有47人需进一步清理核实并在后续退赔名单中体现;有40人因存在股份转让或转卡消费等情形已无受损金额、不属于退赔人员范围,从原名单中予以剔除。
2024.8.1 江苏扬州市欧年宝、欧亚明犯集资诈骗罪,曾萍、林爱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即“联宝”案),本院现依法开展“联宝”案件全国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工作,登记时间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本次损失登记核实工作全部在线上开展,不在线下接待集资参与人。
2024.7.31 四川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郑鹃、夏永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崇孝颐养”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告(八)第四批退赔公告(更正):本院依据四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集资参与人的专项清理报告》,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2023)川0129执2355号之六公告,公布了第四批次退赔人员名单及受损金额。根据集资参与人提出的异议,鉴定机构对(2023)川0129执2355号之六公告附件载明的人员名单及受损金额进行了深化清理,并出具书面补正报告,据此,本院补正公告。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告(九)第五批退赔公告:现鼎恒所已结合相关资料厘清1321名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及受损金额,经本院复核确认,1321名集资参与人中不涉及债转股后股份转让的集资参与人共830人,涉及债转股后转让股份或收购股份491人,其中转让股份或收购股份后仍有余额的316人、转让股份后无受损金额的175人。转让股份后已无任何受损金额的原175名集资参与人,依法不应再退赔任何款项,本院亦不再委托银行代发退赔款。本批次分配将针对仍有剩余受损金额的1146名集资参与人实施。
2024.7.31 广东深圳市“小牛资本”彭铁、彭钢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小牛在线P2P等小牛系平台)。关于小牛资本案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本院于2024年7月16日起开始陆续发放第一次退赔款。截止2024年7月30日18时,已核验收款信息38028人,累计划出35492人,因账户异常等原因划款失败83人。领款信息采集工作会持续进行,尚未完成核验的集资参与人仍可在2024年7月16日之后通过线上(部分人员通过线下方式)申报领款信息。对于在2024年7月16日后完成核验,且尚未收到第一次退赔款的集资参与人,本院会根据后续收款信息采集情况,按照第一次退赔款发放比例向未领取第一次退赔款的集资参与人补充发放相应款项。首次补充发放第一次退赔款的工作安排如下:本院将于2024年8月12日18时统一采集一次后续完成核验信息,并于8月13日起提起划款审批,完成相应退赔款划付。下一次补充发放第一次退赔款时间定于2024年11月。财产处置进度:正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3套深圳房产、109套广州房产以及76套佛山房产,涉案上海、广州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正在处置中。
2024.7.31 上海市万屹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雷、夏海波集资诈骗案被害人信息核对。核对确认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
2024.7.30 河北唐山市乐亭县王一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冀0225执恢48号。退赔对象:王一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涉及的集资参与人。退赔原则:统一退赔,退赔比例按照每次实际退赔金额与全案待退赔总金额比值确定。退赔方式:银行转账。请各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如实向本院履行登记义务,逾期登记或不登记不影响退赔工作的正常进行。登记工作需集资参与人通过线下来本院办理。本院将于2024年8月5日起,每周五(除法定节假日)上午9时至12时在本院二楼设立接待室,就对此项工作有疑问、关注进展的集资参与人代表进行接待。特别提示:因涉案财产处置周期较长,请各集资参与人保持耐心;并注意防范各类诈骗。附:法院判决书。
2024.7.26 云南德宏州万静、谢丽华、董自兰、路光美、穆芸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9.06”案件),经“9.06”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专班有序推进信息登记核实等工作,现将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针对登记核实期间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清退发还,本案资金清退发还自2024年7月29日开始。本案退赔比例为14.6178%。
2024.7.25 天津市东丽区“众贤”案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审计工作已完成,现需对首批登记审核通过的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数据进行确权。
2024.7.23 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陈小毛集资诈骗案、何志平等九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甘国炜、付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三案(“民融登”)第二次退赃,本院已于2023年底完成第一次兑付。第一次兑付后,本院继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次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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