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China,中国』 20 信息登记核实, 信息补充登记, 债权申报, 债权登记, 申报登记, 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 退赔, 执行分配, 发放案款, 刑事财产刑执行, 领取执行案款, 认领涉案资金, 涉案财物处置, 领取涉案财物, 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 无主物品认领, 资金清退 2024.8.21-8.29
2024.8.29 江西上饶市鄱阳县“李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发放:前期本院已经公告登记各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本案本次待分配金额为390586.28元,退赔总额3856618元,退赔比例约为10.13%。
2024.8.29 江西上饶市鄱阳县“生财有道”汪天生、周文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发放:前期本院已经公告登记各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本案待本次分配金额为1249926.5元,退赔总额为25250008.76元,退赔比例约为4.95%。
2024.8.29 福建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法院关于蓝全鑫退赔款项申报: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蓝全鑫退赔一案中,被执行人蓝全鑫涉案的人民币4050元应退赔给被害人。请各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报认领退赔款项。
2024.8.29 招领涉案资金: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办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一案中,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从“哈希博彩”网站的海外服务器上获取虚拟币(泰达币约35万个),兑换成人民币存于账户内,后被我单位查获并扣押。经对该虚拟币及资金进行调查,发现该虚拟币实际所有人不明,现进行公告。
2024.8.29 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局关于无主涉案财物招领: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1.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黄徐路与黄马路交叉口处依法查扣摩托车 1 辆,该车为白色踏板摩托车,上有HONBG字样。经工作,暂未找到上述财物所有人。2.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刘村东侧中铁十二局大兴新机场管廊工地依法查扣金杯车1 辆,该车为银白色金杯车。经工作,暂未找到上述财物所有人。
2024.8.29 广东广州市公共交通公安局关于返还诈骗案件扣押款项公示: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办的唐某清诈骗案,扣押款项金额:1125.50元。对扣押的唐某清暂扣款按比例返还被害人。经与以下10人取得联系,均表示放弃该笔返还款,具体人员如下:被害人杨某某子返还款25.2元、被害人石某菲返还款37.8元、被害人黄某鸿返还款84元、被害人郭某娴返还款8.4元、被害人刘某妍返还款8.4元、被害人廖某敏返还款84元、被害人高某强返还款8.4元、被害人陈某娜返还款41.99元、被害人王某转返还款16.79元、被害人冯某返还款12.59元。此外,被害人刘某梨返还款16.8元、被害人杨某玲返还款16.79元,警方无法与以上两人取得联系。
2024.8.28 江苏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沈洁刑事财产刑执行一案退赔款发放:被执行人沈洁刑事财产刑执行一案,现案款已部分执行到位。因被害人无法取得联系,本院无法及时退出相应款项。请相关被害人(名单附后)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内,至本院执行局领取。
2024.8.28 四川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法院关于涉被执行人冯永慧及陈中正案件案款债权人拟分配方案的公示: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冯永慧责令退赔、罚金执行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冯永慧、陈中正(已故)共有位于万源市太平镇河街南路(达州运输集团公司万源车站)的房产司法拍卖,成交价款1903000元,本院提取了该房产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5日租金8767.12元,扣减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8806元、评估费:5100元,扣减被执行人冯永慧、陈中正所应承担的税费277769.98元,现剩下拍卖款及租金合计1620091.14元,另扣划被执行人冯永慧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合计3499元。经合议庭研究后,现制定以下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2024.8.28 山西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领取:本院对邱宇犯诈骗罪一案的刑事罚金及退赔经济损失立案执行,将本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或本院通知尚未提供个人收款账户的受害人(郑生发,戴孟孟,张乐双,赵巍)予以公告,请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人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支行名称及支行行号)等材料,联系执行人员办理执行款认领手续。
2024.8.28 山西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领取:将本案(秦晋兵盗窃罪案、许海操故意伤害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或经本院通知尚未来提供个人收款账户的被害人予以公告,请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人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支行名称及支行行号)等材料,联系执行人员办理执行款认领手续。
2024.8.27 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姜海艇、陈小雷、韩晓斌等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案资金清退: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清退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清退时间2024年8月27日。
2024.8.27 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产公告:2024年6月5日,我局在沈阳市苏家屯区鑫升级郭峰便利店(经营者郭峰)扣押了34瓶涉嫌侵犯牛栏山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案发至今,涉案当事人下落不明,一直未来我局配合调查,经多方联系调查,无法确定上述物品的所有人。
2024.8.27 福建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财物(无主或无法联系物主):我所在办理案件(王旭东诈骗案,林小霞、涂梅被盗案,谢雄华被盗窃案,陈坤良被盗窃案,钟均宏诈骗案,董清山等人赌博案)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无法联系到所有人。
2024.8.27 浙江衢州市江山市公安局关于认领暂扣款:我局在办理叶某等人诈骗案过程中,积极工作促使该案犯罪嫌疑人对案件受害人进行了退赔。目前,该案已由法院判决,但仍有部分款项未退赔成功。该未退赔成功的款项系叶某等人于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间,在微信群、QQ群内,以高利为诱饵,诱导受害人下载“蚂蚁联盟”等软件及购买会员服务,其从中牟利所得。
2024.8.27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局关于涉案财物处置: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陶家派出所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暂扣了一批项链、坠子、戒子、手链、纪念币等物品以及法院判决后交由办案单位处置的物品。办案单位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至今仍有部分暂扣物品所有人不明,导致这部分物品没有物主认领,无法依法处置。
2024.8.26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王建波、王仁杰、冯啸建、王承佳、兰祥鹏、陈栋梁、杨蕙、石兰、袁海军、周勇、覃武强、杨加威、俞有军、宋来敬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案款发放:发放起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本次案款发放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450万元,确定统一的发放比例约为55%。
2024.8.26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王可、项涛、胡阿伟、徐宏明、查明、费利峰、张朋强、雍家辉、代润雨、胡亮、王祥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左唯娟、沐海龄、李亚飞、李飞、赵乐强、王思梦、张志龙、王成、束洒、张朋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款发放:发放起始时间2024年9月6日,本次案款发放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6489496.93元,确定统一的发放比例约为45%。
2024.8.26 河南商丘市梁园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开展同城易贷商丘站运营中心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工作:登记范围:本次登记范围仅限参与同城易贷商丘站运营中心非法集资案件所涉及的集资参与者。登记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
2024.8.25 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局关于及时领取无主物的公告(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办理的部分案件或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无主物17件,因当事人变更联系方式或无联系方式,致使我公安机关无法联系并及时办理退还财物事宜。我局将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期限为6个月。公示期内,当事人需持相关凭证或证明文件联系所属办案单位领取。
2024.8.21 四川广元市法院公告:下列罪犯(何庆轩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张少同诈骗罪,费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杜宇合同诈骗罪)因无法联系到被害人等客观原因不能向受害人履行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义务,现通过广元市财政局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履行,请受害人主动联系,领取民事赔偿(退赔)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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