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o,澳門』 警情新聞, 貴利, 詐騙, 搶劫, 禁錮 2024.10.10-10.14

2024.10.14 兩名內地男子涉誘騙內地女子到酒店房搶劫及強姦被捕。被捕兩名內地男子均姓李(下稱大李、小李),分別38歲及26歲,報稱項目經理及無業。中年女事主非本地人。案件涉搶劫、禁錮及強姦移送檢察院處理。

姦劫禁錮女子十七小時 兩內地男被捕

兩名內地男子涉誘騙內地女子到酒店房搶劫及強姦被捕。被捕兩名內地男子均姓李(下稱大李、小李),分別38歲及26歲,報稱項目經理及無業。中年女事主非本地人。案件涉搶劫、禁錮及強姦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案中女事主本年九月與兩人換錢認識,至本月12日下午4時,事主收到小李微信稱因在本澳賭博贏錢有禮物送給她,事主不虞有詐,到路氹酒店與小李會面,跟隨對方進入事發房間。孰料甫入內,大李即從廁所撲出箍住事主頸部,與小李合力以浴袍帶綁事主雙手及身體。

事主因感到害怕,配合兩人交出身上11,000港元現金及籌碼,及交出手機銀行支付密碼等,及後證實被轉走24,000元人民幣。兩人輪候看守事主不讓離開,大李趁單獨看守事主期間,曾兩度無使用安全措施強姦女事主。

飽受蹂躪的女事主至翌日(13日)趁兩人熟睡逃離房間,向賭場保安求助。治安警接報到場了解,並通知司警跟進。期間涉案兩人在同酒店另一房間被截獲,有人拒絕交代案情。司警懷疑女事主遭人禁錮約17小時,將追查贓款去向及是否有更多人涉案。

2024.10.11 內地留澳女大學生墮“公檢法”騙局,誤信騙徒將87萬多港元“保證金”轉至指定銀行帳戶“取保候審”,最終無法與對方聯絡

【信騙徒交保證金】內地女大生失八十七萬

內地留澳女大學生墮“公檢法”騙局,誤信騙徒將87萬多港元“保證金”轉至指定銀行帳戶“取保候審”,最終無法與對方聯絡,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案件尚待警方調查。

案中事主今年4月28日收到自稱“治安警出入境事務廳”人員來電,對方聲稱事主名下電話號碼發放多條詐騙短訊,事主否認事件並要求報警,對方將電話轉接至“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公安”人員核查後指事主涉及嚴重案件,需要接受長時間視像監察,要求事主定時報告行蹤並保密事件。

事主未疑有詐按指示照做,直至5月上旬事主收到負責案件的“檢察官”通知需支付“保證金”“取保候審”,事主在對方教唆下向父母訛稱出國留學籌錢,5月11日至6月3日先後5次將合共87.2萬港元轉至指定銀行帳戶,同時繼續按指示接受調查及報告行蹤,直至近日無法與對方聯絡,懷疑被騙向司警報案,警方正調查案件。

2024.10.10 四貴利涉禁錮債仔八句鐘 避火警遁一被拘

四貴利涉禁錮債仔八句鐘 避火警遁一被拘

四名“貴利佬”本月1日涉嫌向一名非本地青年放高利貸並禁錮對方,家屬當日中午向司警報案求助;同日傍晚,司警在路氹某賭場尋獲債仔,經查悉債仔曾被禁錮在一住宅單位八個小時,當日下午因單位附近發生火警,有關“貴利佬”避走火警先遁,債仔因無人看管自行離去。本月7日,司警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拘捕一名涉案內地“貴利佬”,並追緝在逃“貴利佬”。

被捕內地“貴利佬”姓蘇,30歲,報稱無業。司警落案控以“為賭博之高利貸罪”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1日中午12時,司警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胞弟在本澳因欠下高利貸,被禁錮在一個不知名地方。司警派員跟進調查,同日下午5時45分在路氹某賭場尋獲案中事主,其當時正在賭博。

經查悉,本月1日凌晨1時,事主在新口岸區某賭場向涉案蘇某及其同伙借取五萬港元賭博,借款條件是先扣起五千港元籌碼作為利息,同時每次落注若贏再抽取投注額20%作利息,並須簽署借據。事主開始賭博,蘇某在場陪賭並記錄輸贏,同伙則負責抽取利息。同日上午7時,事主輸光借款,賭博過程中合共被抽取2.5萬港元利息。

事主因無力即時還債,被帶到中區一住宅單位禁錮。下午3時,用作禁錮事主的單位附近發生火警,蘇某及其同伙見狀即逃離現場,事主因無人看管自行離開單位。

本月7日傍晚6時,涉案蘇某經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入境時被司警拘捕。經查問,有人拒絕交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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