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9 元朗上攸田村大年初一驚現真貓頭祭品 警列虐畜追查
元朗發生恐怖虐貓案,今(29日)晨11時許,上攸田村村口一處空地,發現一個錫盤,蘋果插上香燭,最駭人是盤上有一個黑色貓頭及多束貓毛,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同時召來愛協,初步相信是一隻成年唐貓,案件暫列殘酷對待動物案處理。
現場所見,該錫盤在黃色閘附近,貓頭長約12厘米,連同多束貓毛,放在錫盤上,從貓頭尚未腐爛來推斷,該貓死去不久。紅蘋果一分為二,一邊插上香燭,一邊插上香枝,地上有拜祭過痕跡。附近村民稱上址治安一向不錯,從未發現有人虐待動物,大多數是本地村民,附近亦有不少唐貓出沒。
2025.1.28 佐敦禁錮︱警落馬洲再拘1女涉非法禁錮 周四提堂 累計8人被捕
一名40歲女子,上周三(22日)在佐敦文匯街文華樓一單位暈倒,全身有多處瘀傷,送院後不治。警方表示,事主由2024年12月下旬開始,被人非法禁錮在該單位內,油尖警區刑事部早前經調查後,於1月23日在牛頭角、長洲、元朗各區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29至41歲)。五人各被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已於昨日(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人還押至3月24日再訊。另外,警方亦於1月23日拘捕一名36歲本地男子及一名37歲本地女子,涉嫌協助罪犯。兩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今晚(28日)表示,經深入調查後,今午在落馬洲再拘捕一名28歲涉案女子。她已被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案件將於周四(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男2女涉嫌曾禁錮該女子被控,案件昨日(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毒理報告,以證實死者死因。其中3名被告有保釋申請,但控方提出反對,裁判官最後拒絕所有被告保釋,5名被告須全部還押。
5名被告:陳雋晞(29歲,無業)、張浩維(31歲,送貨員)、吳嘉瑩(女,31歲,無業)、簡潤輝(31歲,無業)、黃淑賢(女,38歲,無業)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指他們於被控於2024年12月28日與2025年1月22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九龍油麻地文匯街2號至8號文華樓一單位,襲擊葉凱詩,非法囚禁該葉凱詩,對她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她禁錮。
案件編號:KCCC273/2025
2025.1.28 元朗命案︱再多一名31歲女涉協助罪犯被捕獲准保釋 累計10人落網
元朗喜業街上周三(22日)發生謀殺及傷人案,有黑社會「和勝和」背景的24歲姓陳男子被亂刀斬死,另一同行男子亦被斬傷,9名男女先後被捕。警方今日(28日)表示,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早在屯門再拘捕一名姓楊(31歲)女子,她涉嫌「協助罪犯」,連同早前其中一名涉嫌串謀傷人被捕的非華裔女子(20歲),兩人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已就此案合共拘捕8男2女(19至31歲)。8男疑犯方面,4人已各被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傷人罪,其中一名20歲非華裔男子同被暫控一項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罪及一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分別上周六(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及周一(27日)在粉嶺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兩宗案件將在5月16日一同再提訊。至於另外4名被捕男子,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4名被控人士:
1.馮智謙(27歲,無業),報稱無業,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另被控管有第I部毒藥罪。
2.黎耀恆(19歲,無業),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3.黃子逸(20歲,無業),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4.邱樹高(22歲,運輸工人),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另被控一項駕駛時無駕駛執照,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案情指,被控4人與其他身份不明的人,於2025年1月22日,在香港新界元朗喜業街2至6號喜業工廠大廈外,謀殺男子陳昆霖;及意圖嚴重傷害男子鄭榮申。
案件編號:FLCC178/2025 及 TMCC226/2025
2025.1.28 迪欣湖焦屍 內情|內地男鞋內遺冥鏹成線索 揭攜大量衣紙離酒店
消息指,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確認死者的衣着打扮,而檢查遺體時,在死者的鞋內發現一張印有店舖名稱的衣紙。人員前往相關店舖了解後,證實有一名與死者衣着相似的人士曾在該店購買大量衣紙。
警方順藤摸瓜追查下,鎖定事主於案發前4天,即周三(22日)下午入住東涌一間酒店,翌日周四(23日)凌晨2時,帶同衣紙離開酒店,乘搭的士前往迪欣湖公園,結果一去不返。
31歲內地男死者來港至死亡經過▼
1月21日(星期二):持雙程證來港
1月22日(星期三):下午入住東涌一間酒店
1月23日(星期四):凌晨突攜大量衣紙離開酒店,前往迪欣湖公園
1月26日(星期日):下午一對夫婦途經迪欣湖邊,揭發有人陳屍樹底,身體嚴重燒焦
2025.1.28 30歲內地男涉以假學歷報讀中大碩士被加控1罪 3.11再訊
30歲內地男子涉於2022年至2024年期間,以假學歷申請來港報讀中大碩士課程,即涉聲稱曾在美國一間大學就讀。他原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申述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再被加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鮑俊揚(30歲)沒在控罪書上申報職業,持有雙程證。他被控於2023年5月13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進入許可,而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他在2012年9月至2016年6月在紐約大學就讀。
他另被控於2022年12月19日與2024年9月2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中文大學職員訛稱他為紐約大學理學士(2016年頒發),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中文大學提供的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導服務。
案件編號:STCC3799/2024
2025.1.28 太空油毒品|16歲女病人醫院藏毒判罰500元 官重申社會嚴正處理毒品罪行 勸少女分清方向
將軍澳醫院護士4個月前在病房女廁內,發現16歲少女倒臥在地,揭發她於病服下藏有管有「太空油」。涉案女子早前認管有第I部毒藥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今早於觀塘法院判刑時,重申社會對「太空油」採納嚴正處理的態度,惟經多方面考量後,終判罰500元。梁官最後勸誡被告日後要分清前路方向,莫要再沾染毒品。
梁官判刑指,依托咪酯現時已被列為毒藥,而社會對這項罪行會嚴正處理。梁官另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已沒有再沾染及接觸毒品,包括太空油及可卡因,於本年8月前亦會繼續在社福署的教育中心居住,梁官念其年紀、案情及涉案毒藥份量後,終判500元罰款。梁官判刑後重申本案控罪性質嚴重,念被告已努力剔除毒品及多方面考慮後,才判下這刑罰。梁官最後勸喻被告,其年紀尚輕,不要再沾染毒品,脫離社福署的監管令後「就大個㗎啦」,望被告能清楚分辨前路的方向。
16歲被告李逸晴,報稱無業,被控管有第I部毒藥。控罪指,她於2024年9月23日,在將軍澳醫院主座4B號病房15號病房持有毒藥表第I 部分所列的毒藥,即3個容器包裝在1個塑膠袋中,共3.07 克含有依托咪酯的液體,該物質屬於第1部所列毒藥,但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文的規定,管有毒藥表第I部所列毒藥。
案件編號:KTCC6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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