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利用“91投”平台从2017年12月初到2018年1月底频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在全网范围内进行虚假宣传,以“能源宝”、“鑫安宝”等项目名义,以及其足额抵押物担保、合作机构本息垫付、风险保障计划备付等虚假宣传手段······本人于2018年1月5日通过“财迷之家”(APP)的理财推广宣传,得知了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的“91投”平台,被其虚假宣传所欺骗······但该平台突然在2018年1月20日起,不再兑付到期项目,22日下午突发公告,称因项目逾期,未兑付的暂时停止兑付······91投 2018.4.9-15:50

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利用“91投”平台从2017年12月初到2018年1月底频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在全网范围内进行虚假宣传,以“能源宝”、“鑫安宝”等项目名义,以及其足额抵押物担保、合作机构本息垫付、风险保障计划备付等虚假宣传手段······本人于2018年1月5日通过“财迷之家”(APP)的理财推广宣传,得知了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的“91投”平台,被其虚假宣传所欺骗······但该平台突然在2018年1月20日起,不再兑付到期项目,22日下午突发公告,称因项目逾期,未兑付的暂时停止兑付······91投 2018.4.9-15:50

金理 2018/4/9 15:35:09
报案要些什么资料
哪位分享一下

【群主】【91投全国维权群】 2018/4/9 15:35:44

《群主提供报案模板开始》

报案情况说明

报案人: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

手机号:

家庭住址:

转账绑定银行卡:

被控告人: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平台:91投)

法人:范文超(身份证号:332525197909134516)

平台网址:www.91tou.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1705室

报案请求:

请求依法就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浙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成立的“91投”P2P网贷平台及其法人范文超以及该司其他股东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相关财产依法扣押冻结。恳切希望警方能帮我们受害者彻查此案,尽早逮捕涉案的诈骗人员,为我们追回血汗钱,为全社会广大平民百姓投资者主持公道。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利用“91投”平台从2017年12月初到2018年1月底频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在全网范围内进行虚假宣传,以“能源宝”、“鑫安宝”等项目名义,以及其足额抵押物担保、合作机构本息垫付、风险保障计划备付等虚假宣传手段,吸引全国各地的投资人资金,疯狂敛财、巨额诈骗,总金额达3000万人民币以上。其中诈骗我本人本金***万元。

事实经过描述:

本人于2018年1月5日通过“财迷之家”(APP)的理财推广宣传,得知了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的“91投”平台,被其虚假宣传所欺骗,以本人手机号***在91投平台注册账号,并于当日利用本人工行银行卡(账号****)通过“汇付天下”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1万元至该公司账户,对期限为33天的“能源宝”D***1标的进行了投资,投资金额1万元整。后又于1月7日,再次转账1万元,对期限为1个月的“鑫安宝”D***标的进行了投资,投资金额1万元整。此2个标的按照借款协议,均应于2018年2月7日到期还款。

但该平台突然在2018年1月20日起,不再兑付到期项目,22日下午突发公告,称因项目逾期,未兑付的暂时停止兑付,并停止发布新标的。截止今日,该公司办公场所已停止正常办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所有主管人员均已不知所踪,也不再有任何公司负责人对投资者做出回应。

2018年1月25日,约30名全国各地的投资人到位于浦东上海证券大厦的该公司办公场所讨说法,出现了一位自称被举报人全权代表的律师与投资人进行对话,明确表示集团无能力兑付。广大投资人认为被举报人浙鑫集团公司通过架设互联网平台虚构大量投资项目,全网广告宣传,通过“网贷天眼”、“财迷之家”、“车主无忧”等平台向不特定公众推广,吸引全国各地大量投资人,将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汇付天下转汇至该公司账户的行为已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的构成要件。如经投资人初步查核的虚构项目信息行为一经公安机关查实,则构成集资诈骗罪,无论哪种罪名,都是侵害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请求警方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公司及其主要成员采取果断强力措施。

目前该平台已经涉及全国各地债权人多达数千人,资金达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影响恶劣,还款日期遥遥无期。目前我们受害人中有些无法承担巨大的损失,造成了家庭的矛盾,甚至妻离子散。恳请希望警方能尽快调查上海浙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诈骗事实,将涉案诈骗人员缉拿归案,冻结其资产,挽回我们无辜投资者的损失。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皆为属实,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流水

3.借款及服务协议

4.平台投资相关截图

此呈: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控告人:

2018年 1月 25日

《报案模板结束》

儒浩同学 2018/4/9 15:45:06
12号弄得,18号就出事了真他么倒霉

【群主】【91投全国维权群】 2018/4/9 15:46:54
都是一样,要是在晚二天,我的还能回款呢。

【群主】【91投全国维权群】 2018/4/9 15:48:37

儒浩同学 2018/4/9 15:49:39

浙鑫集团就不承担一点责任吗
怎么也是他的子公司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