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投资 2018.6.9-0:00······从徐手中接过步森股份控制权的赵春霞,因睿鸷资产的巨额负债及或有负债,其持有的1940万股步森股份已经全遭冻结······步森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停牌公告,停牌原因为:由于股票连续下跌,赵春霞控制的安见科技的股权质押融资盘再度跌破了强制平仓线,为了防止安见科技被执行强制平仓,公司决定临时停牌等待股东处理善后事宜······确系徐茂栋背着步森股份和*ST天马董事会和其它股东,以两家上市公司名义违规操作的抽屉交易!这意味着,这笔以*ST天马(作为主借款人)和步森股份(作为担保人)的名义借来的1亿元过桥高利贷,可能被徐茂栋个人拿走了

爱投资 2018.6.9-0:00······从徐手中接过步森股份控制权的赵春霞,因睿鸷资产的巨额负债及或有负债,其持有的1940万股步森股份已经全遭冻结······步森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停牌公告,停牌原因为:由于股票连续下跌,赵春霞控制的安见科技的股权质押融资盘再度跌破了强制平仓线,为了防止安见科技被执行强制平仓,公司决定临时停牌等待股东处理善后事宜······确系徐茂栋背着步森股份和*ST天马董事会和其它股东,以两家上市公司名义违规操作的抽屉交易!这意味着,这笔以*ST天马(作为主借款人)和步森股份(作为担保人)的名义借来的1亿元过桥高利贷,可能被徐茂栋个人拿走了

赵春霞表示:“一旦因睿鸷资产所持步森股份股数减少而危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我们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寻求新的一致行动人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步森股份股票,以维护步森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

自从2017年11月份,赵春霞携安见科技入主步森股份之后,一直致力于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并将战略定位为“时尚产业新零售+新链融”, 以实体时尚产业为基础,以供应链金融科技为工具,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道路,将公司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时尚产业和供应链金融科技应用融合发展的千亿元级新经济体。

从徐手中接过步森股份控制权的赵春霞,后者为巩固控制权前不久刚刚以5000万元的价格溢价接手此前由徐茂栋控制的睿鸷资产(接手时睿鸷资产持有步森股份市值3.8亿,而负债高达4.5亿)后,赵也因此陷入了巨大的麻烦中,因睿鸷资产的巨额负债及或有负债,其持有的1940万股步森股份已经全遭冻结。外界分析,赵春霞在接手睿鸷资产时,很可能并不知道徐茂栋此前以睿鸷资产的名义在外签下了哪些合同,留下了哪些或有负债。

步森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停牌公告,停牌原因为:由于股票连续下跌,赵春霞控制的安见科技的股权质押融资盘再度跌破了强制平仓线,为了防止安见科技被执行强制平仓,公司决定临时停牌等待股东处理善后事宜。据悉,安见科技将其持有的2240万股步森股份全部抵押给了华宝信托进行融资,上述质押仓的强制平仓价格为16.19元,而截至昨日,步森股份收盘报15.14元,也就是说,安见科技的上述质押仓实际上已经跌破了强平线,如果赵春霞无法补充质押或提前还款,安见科技的上述质押融资盘可能会被华宝信托执行强制平仓。

“赵春霞现在面临着安见科技和睿鸷资产两头爆仓的威胁,其对步森股份的控制权也可能因此存在很大的变数,虽然她作了公开声明表示将维护对步森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但其资金实力目前还不得而知,一旦她无力解决上述威胁,步森股份有可能会面临着新一轮的控制权变更。”

步森股份:关于公司涉诉事项自查情况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诉事项自查情况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邮寄送达
的编号为(2018)浙 05 民初 38 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及
立案材料等文件。湖州中院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受理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
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
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之民间借贷纠纷案。公司就上述
情况进行了披露,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一、公司涉诉事项自查情况
收到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及立案材料等文件后,
公司立刻展开了自查。现将公司关于上述涉及担保事项的自查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从未就上述担保事项召开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次原告提供的证
据文书中亦没有任何公司就该担保的审批文件。
2、公司内部用印记录中未发现有上述担保事项的任何相关记录,且上述担
保文件中并无时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时任法定代表人陈建飞就上述事项发表声
明如下:“本人并未签署任何步森股份向徐茂栋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合同;本人对步森股份作为担保方就天马轴
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事项进行担
保事项并不知情,本人作为步森股份时任法定代表人并未在上述事项涉及之《借
款担保合同》中签字,亦未授权步森股份在该《借款担保合同》中加盖公司公章
或本人印章,本人与上述民间借贷纠纷无任何关联。”
据此,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担保文件中的“步森股份”印章是否为公司法定
印章,不排除有人伪造上市公司公章私自制作相关文件的可能;同时,也不排除
相关人士利用掌控上市公司印章的便利,内外勾结,私自出具担保文件的可能。
公司将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公司已就印章涉嫌被伪造、盗用等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
基于以上事实,公司已向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报案,报请公安机关就上
述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私自制作担保文件等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以查清事实
真相,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收到公安机关的受案回执,受案登记表文号为诸
公(枫)受案字【2018】10325 号。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
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

步森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概述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
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鸷
资产”)函告,睿鸷资产持有的公司 19,400,000 股股份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冻结,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6%。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披露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2018 年 6 月 7 日,睿鸷资产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
院”)邮寄送达的编号为(2018)浙民初 21 号的《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
以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浙江高院已受理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诉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马股份”)、睿鸷资产前实际控制人徐茂栋等九名被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一案。
根据浙江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浙江高院对上述纠纷案裁定如下:“查
封、冻结被申请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茂栋、周芳、北京星河世界集
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行存款 1,173,801,344 元或相应等值
的其他财产。”
(二)股东涉诉案件概述
1、案件原告及被告
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茂栋、周芳、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
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
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7 年 2 月 22 日,浙商证券代表浙商聚金湖银杭州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160,000 万元、天马股份作为劣后级合伙人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64,000 万元、
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诚合”)作为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
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100 万元,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了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马诚合合伙企业”)。
浙商证券与天马股份、浙江诚合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19 日、2017 年 6 月 19
日就天马诚合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事宜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浙商证券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实
际缴付合伙企业出资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日,天马股份无条件受让资管计划所持
有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2017 年 3 月 19 日,浙商证券与睿鸷资产、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喀什星河”)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睿鸷资产、喀什星河为天马股
份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项下对天马股份支付的转让价款、违约金所
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徐茂东、喀什星河、微创之星涉及重大诉讼纠纷以及天马股份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原因,浙商证券要求天马股份立即受让合伙份额,并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前支付转让价款共计 1,173,801,344 元。因浙商证券认为天马股份未支
付前述转让价款,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转让价款
1,173,801,344 元人民币;
(2)请求判令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转让
价款 1,173,801,344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起计算
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徐茂栋、周芳、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于上述第一项、
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鸷资产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上市公
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正
常。
2、鉴于股东涉诉之担保事项发生于徐茂栋控制睿鸷资产及上市公司期间,
且徐茂栋在转让睿鸷资产份额时并未向受让方及上市公司披露该担保事项,因此
相关确切情况尚未获知。在核实相关原因后,若发现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之
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积极督促睿鸷资产与案件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涉诉事
项,并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暂无变更风险。目前本次股
东涉及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尚存争议和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至此,上述亿元高利贷违约案基本事实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确系徐茂栋背着步森股份和*ST天马董事会和其它股东,以两家上市公司名义违规操作的抽屉交易!这意味着,这笔以*ST天马(作为主借款人)和步森股份(作为担保人)的名义借来的1亿元过桥高利贷,可能被徐茂栋个人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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