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金服 2018.6.13-9:04······萌芽金服报案材料2份······本人于2018年5月12日通过“萌芽金服”(APP)的理财推广宣传,得知了上海萌之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萌芽金服”平台,被其虚假宣传所欺骗······全国各地的投资人到位于上海杨浦区大连路950弄海上海8号楼2102室该公司办公场所讨说法,出现了一位自称客服的人员与投资人进行对话,表示无能力兑付······平台标的材料不全,涉嫌自融,已经触及到金融诈骗的红线。目前平台已经清盘,给出投资人无法接受的兑付方案,并且负责人三缄其口,躲躲藏藏,不正面回应投资人的质疑。并且客服一再希望投资人不要报警,疑似拖延时间转移投资人千万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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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陕西+5万 2018-06-13 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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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材料
事实经过描述:
本人于2018年5月12日通过“萌芽金服”(APP)的理财推广宣传,得知了上海萌之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萌芽金服”平台,被其虚假宣传所欺骗,以本人手机号XXXXXX在萌芽金服平台注册账号,并于5月31日利用本人XX银行银行卡(账号XXXXXXXXX) 通过“富友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1万元至该公司账户,对期限为30天的“萌车贷(抵)30297期”标的进行了投资,投资金额1万元整。此1个标的按照借款协议,应于2018年6月31日到期还款。
但该平台突然在2018年6月7日起,不再兑付到期项目,突发公告,称因项目逾期,未兑付的暂时停止兑付,并停止发布新标的。截止今日,该公司办公场所已停止正常办公,法定代表人,所有主管人员均已不知所踪,也不再有任何公司负责人对投资者做出回应。
2018年6月7日,全国各地的投资人到位于上海杨浦区大连路950弄海上海8号楼2102室该公司办公场所讨说法,出现了一位自称客服的人员与投资人进行对话,表示无能力兑付。广大投资人认为被举报人上海萌之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架设互联网平台虚构大量投资项目,全网广告宣传,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公众推广,吸引全国各地大量投资人,将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汇至该公司账户的行为已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有的构成要件。如经投资人初步查核的虚构项目信息行为一经公安机关查实,则构成集资诈骗罪,无论哪种罪名,都是侵害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请求警方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公司及其主要成员采取果断强力措施。
目前该平台已经涉及全国各地债权人数众多,资金达数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影响恶劣,还款日期遥遥无期。目前我们受害人中有些无法承担巨大的损失,造成了家庭的矛盾,甚至妻离子散。恳请希望警方能尽快调查上海之萌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诈骗事实,将涉案诈骗人员缉拿归案,冻结其资产,挽回我们无辜投资者的损失。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皆为属实,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案人: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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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万 2018-06-13 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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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xx,于2018年5月24日在上海萌之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沈承标)旗下的萌芽金服投资10000元整。投资的标为新手专享20185196,投资期限为15日。萌芽金服所谓国资入股仅两个月,资金链就断裂。平台大肆虚假宣传国资背景,鼓吹平台拥有3000万风险保释金,对投资人做出错误向导,引诱投资人投资,涉嫌违反国家新出台的禁止设立风险保证金、准备金、付备金等提供担保或者以此进行宣传的政策。平台标的材料不全,涉嫌自融,已经触及到金融诈骗的红线。目前平台已经清盘,给出投资人无法接受的兑付方案,并且负责人三缄其口,躲躲藏藏,不正面回应投资人的质疑。并且客服一再希望投资人不要报警,疑似拖延时间转移投资人千万资产。6月12日,萌芽金服平台再次发出新的兑付公告,内容说明是经过广大投资者选举的代表在上海与萌芽金服代表人谈判,并达成共识发布的兑付方案。但本人作为其中一名投资者,并未能参与选举谈判代表,也并不知道公告里的谈判代表分别是谁。因此,本人认为新的兑付公告中赴上海与萌芽金服谈判的丁某、曹某、徐某、吴某等代表做出的谈判决定并不能代表我本人,新的兑付方案也依旧令我无法接受。
请求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平凉路2049号经侦支队帮我讨回血汗钱。
被骗人:xx
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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