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行 2018.6.13-18:18······大同行:关联公司业务或陷入停滞······关于大同行网络谣言不实报道的声明······大同行目前业务模式主要为:由合作的债权机构推荐具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到大同行平台借款融资,为保证借款人还款,借款人需要提供足值的抵押品+推荐借款人的债权合作机构回购担保。在这个业务模式中,投资人的借款是直接通过平台和存管银行出借给借款人,合作的债权机构是不可能涉及资金的流转。因此,网传负面报道关于大同行及合作债权机构涉及自融的内容是缺乏对于法律合同基本常识的表现,不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具备基本商业经营经验的人都应当很清楚,公司注册资本对于公司的资信证明能力是十分有限的,泰金财富没有通过虚高注册资金的方式骗取大同行的合作,才恰恰证明了其十足的商业自信······该篇网络报道,通过捕风捉影,断章取义、臆断猜测等方式,对大同行、大同行合作方、及相关个人进行恶意造谣、污蔑,其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已经严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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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3 13:50
大同行:关联公司业务或陷入停滞,用户资金真正去向成疑
1、百车行业务或陷入停滞,与大同行二位一体
2、泰金财富寄办公地址存疑,或是空壳公司
2018-06-13
(大同行官方号回应)关于大同行网络谣言不实报道的声明
大同行的投资人:
针对目前网上涉及大同行涉嫌自融等相关负面信息,现我平台作出如下声明:
一、大同行现已完成法律法规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相关合规备案的准备工作,涉及银行存管、等保三级、ICP备许可证、电子签章、律师事务所合规核查报告等。
二、大同行目前业务模式主要为:由合作的债权机构推荐具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到大同行平台借款融资,为保证借款人还款,借款人需要提供足值的抵押品+推荐借款人的债权合作机构回购担保。在这个业务模式中,投资人的借款是直接通过平台和存管银行出借给借款人,合作的债权机构是不可能涉及资金的流转。因此,网传负面报道关于大同行及合作债权机构涉及自融的内容是缺乏对于法律合同基本常识的表现,不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三、现针对网传关于大同行相关合作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负面信息作出如下说明:
(一)北京泰金财富寄卖有限公司
1. 泰金财富作为我平台的民品债权合作机构李子杨作为泰金财富法人,因其个人商业经营原因同时为北京百车行控股河南百车行公司的监事,并不涉及大同行自融问题。泰金财富及李子杨本人有权在同大同行合作过程中,同其他任何公司发生商业往来。
2.泰金财富作为寄卖行在北京乃至全国拥有多处经营地址属于正常商业活动需要,该情形并未违反国家法律及与大同行之间的合作约定。
3.泰金财富现有团队组成人员均具备典当等民品中介机构的从业经验,其对于民品鉴定及风控能力较强。具备基本商业经营经验的人都应当很清楚,公司注册资本对于公司的资信证明能力是十分有限的,泰金财富没有通过虚高注册资金的方式骗取大同行的合作,才恰恰证明了其十足的商业自信。
(二)北京百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百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平台的车贷债权合作机构,同时作为河南百车行的股东,其涉及关联平台民品债权合作机构泰金财富,并不能说明大同行涉及与其关联并自融,其实际情况体现了,大同行合作的两家债权合作机构具有一定关联。
(三)中亿普惠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中亿普惠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作为我平台的房贷债权合作机构,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董监高均与大同行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四)国鼎日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国鼎日盛同大同行无任何股权关系及商业合作业务往来,汤飞飞出任大同行法定代表人之前,身为商人在业界公司任职并不能说明国鼎日盛同大同行具有关联关系。
(五)汤飞飞、朴玉琅、闫彬等人的问题
1.汤飞飞身为商人在业界公司任职并不能说明该公司必然同大同行具有关联关系或存在自融情况的可能性。汤飞飞身为商人于2015年其以个人名义参加商业活动并发表讲话,其内容不涉及大同行。
2.朴玉琅、闫彬等人均同大同行不存任何股权、任职等关联关系,因此,更不涉及所谓的关联自融等情况。负面报道文章,仅凭一篇网络报道就将相关人员及大同行的债权合作方扯上关系,并借此造谣生事,诋毁大同行作为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创始会员的荣誉和名誉。其行为不但属于污蔑、诋毁行为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综上所述,大同行严格将自己定位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遵从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原则。大同行合作债权机构的商业模式也不能产生自融业务可能性。该篇网络报道,通过捕风捉影,断章取义、臆断猜测等方式,对大同行、大同行合作方、及相关个人进行恶意造谣、污蔑,其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已经严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我公司拟委托律师事务所有关律师并联合相关合作机构及文章涉及的个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大同航(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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