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联商城(云联惠资金盘) 2018.6.6-15:12······女;年龄:43岁;民族:回族;工作单位:无;职务:无······2018年5月17日,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马凤茹参与云联惠网络传销活动,其行为涉嫌构成参加传销之违法行为。本局于2018年5月17日依法立案调查······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云联商城(云联惠资金盘) 2018.6.6-15:12······女;年龄:43岁;民族:回族;工作单位:无;职务:无······2018年5月17日,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马凤茹参与云联惠网络传销活动,其行为涉嫌构成参加传销之违法行为。本局于2018年5月17日依法立案调查······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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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网】

马凤茹云联惠网络传销案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市监惠处字[2018]73号

当事人:马凤茹;性别:女;年龄:43岁;民族:回族;工作单位:无;职务:无;邮政编码:753200。

2018年5月17日,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马凤茹参与云联惠网络传销活动,其行为涉嫌构成参加传销之违法行为。本局于2018年5月17日依法立案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马凤茹在2016年9月25日通过云联惠APP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参加了云联惠网络传销活动,并通过发展下线以图谋利。以上事实均由当事人陈述、相关笔录及书证等证据证实。

本局于2018年5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石市监惠处告字[2018]7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处罚内容、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当日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并接受处罚。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

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之规定,构成传销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

当事人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七日内,到石嘴山银行缴纳罚款,户名:石嘴山市收费大厅;开户行:石嘴山银行石嘴山分行营业部;账号:6402000105023001026;项目编码:012901。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惠农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惠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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