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投资 2018.8.2-0:02……*ST准油:关于舆情相关事项的自查情况公告……公司核查了过往用印记录、合同台账和银行流水,未发现与安投融签署过任何协议,与安投融之间也从无任何资金往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法律文书,就安投融公告中提到的第一次开庭,公司从未收到有关通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时,公司从未收到过安投融发送的包括“催款通知”在内的任何书面文件……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本次舆情相关事项与中安融金案件的关联性

爱投资 2018.8.2-0:02……*ST准油:关于舆情相关事项的自查情况公告……公司核查了过往用印记录、合同台账和银行流水,未发现与安投融签署过任何协议,与安投融之间也从无任何资金往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法律文书,就安投融公告中提到的第一次开庭,公司从未收到有关通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时,公司从未收到过安投融发送的包括“催款通知”在内的任何书面文件……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本次舆情相关事项与中安融金案件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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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准油:关于舆情相关事项的自查情况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ST 准油 公告编号:2018-06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舆情相关事项的自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舆情事项概述
2018 年 7 月 31 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舆情监
测过程中发现:安投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投融”)先后在其官网
(https://www.itouzi.com/)发布了题为《保障机构代偿项目信息及资产处置诉讼进程公告》
(简称“公告 1”)和《受债权人委托向天津一品堂文化等 41 家企业催款公告(第一批)》
(简称“公告 2”)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告 1 主要内容(仅列示与公司有关的信息)
“我平台受各保障机构委托,决定分批次公布代偿项目及代偿利息(未到期项目,但
已经不还利息了),后期更详细的诉讼进程保障机构会定期公布,以下企业均为应付借款
方:
……
五、企业名称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200729156392B
法定代表人:王金伦
股票代码:002207
借款金额:2000 万元
保证人:秦勇
身份证号:652325196306180213
联系方式:13899982388
保证人: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54556689D
法定代表人:秦勇
联系方式:13899982388
……
以上项目平台出借人端全部代偿工作已完成,目前进入资产处置诉讼进程,以下为具
体诉讼进程:
……
五、企业名称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已诉讼,第一次开庭完成,已保全上市公司银行账户
……”。
(二)公告 2 主要内容(仅列示与公司有关的信息)
“爱投资受保理结构及债权人委托,依据以下公司与其相关借款协议、借据约定,截
止到 2018 年 7 月 26 日 24:00,下述公司、个人未按时归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部分
为保理公司代偿),已采取多种途径告知名单中的公司、个人,现再次发布公告:
请各公司在催款公告刊登后 5 日内及时与我司及负责催收该事项人员联系还款事宜
且主动出具还款计划书,如再迟延,我平台将采取包括且不限于公告更多信息及法律途径
追究各公司的责任。
安投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7 日
第一批企业名单如下:
欠款企业名称 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
…… ……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秦勇
…… ……
”。
二、公司自查情况说明
公司就上述安投融公告所称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前的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核查了过往用印记录、合同台账和银行流水,未发现与安投融签署过任何协
议,与安投融之间也从无任何资金往来。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法律文书,就安投融公告中提到的第
一次开庭,公司从未收到有关通知。
3、知晓该舆情事项后,公司多次尝试与安投融取得联系:(1)该公司网站的预留电
话 4000088100 转人工服务,始终无人接听;(2)通过“企查查”查询到该公司 3 部联
系电话,其中:010-56151382 始终占线,无法接通;010-57744985 语音提示“拨打的
用户已关机”;010-57744990 接通后,对方让留下联系电话,稍后会通知安投融具体对
接的人员与公司取得联系。之后,安投融对接人员与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将委派专人前
往核实相关事实并索要相关材料。
截止本公告发布时,公司从未收到过安投融发送的包括“催款通知”在内的任何书面
文件。
4、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秦勇进行了电话联系,截止本公告发布时,其电话一直处于
关机状态。
三、其他说明
1、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相关事项落
实情况的公告》,公司在兴业银行资金被冻结事由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2017)京 0108 民初 49984 号”,“原告: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被告: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秦勇”。
得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与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融
金”)有关的信息后,公司安排专人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进行
了联系沟通,法院表示因保全程序尚未走完、无法向公司提供任何案件材料,只是要求公
司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
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本次舆情相
关事项与中安融金案件的关联性。
2、公司将继续就该事项进行核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函询原实际控制人秦勇、继续
与安投融联系并索要相关资料、与法院进行沟通等措施,尽快核实相关事实和真相,并根
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公司前期发生的违规担保事项,均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秦勇的个人违法行为
造成,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相关证据证明有关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公司将
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
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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