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合汇 2018.8.7-10:21……关于实施“振鑫计划”进行部分产品调整的业务公告……鑫合汇平台自2014年成立以来,在各位投资人的信任与支持下,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关怀与指导下,有幸成为杭州地区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互金平台……综合考虑当前行业的持续波动对调整顺利进行所产生的不确定影响,以及可能为投资人资金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决定采取更为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速调整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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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振鑫计划”进行部分产品调整的业务公告
鑫合汇服务 2018.8.7
尊敬的鑫合汇平台投资人:
鑫合汇平台自2014年成立以来,在各位投资人的信任与支持下,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关怀与指导下,有幸成为杭州地区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互金平台。
秉承“持续服务实体企业、不断调整投融环境”的初心,鑫合汇借助互联网金融服务起步,积极完善服务投融两端的战略布局,落实打造“企业服务生态”的理念,现已发展成为涵盖企业效能管理、企业员工服务、企业现金流管理服务等系列业务的综合性现代化集团企业。
公司在2018年初已经董事会批准正式将筹备上市工作列入年度发展规划,并制定了系统的实施方案。在上市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各家投资机构均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商业模式和战略方向予以高度认可。
与此同时相关投资机构对鑫合汇网贷业务的合规性也颇为关注。因鑫合汇网贷业务的风控核心在于对资金路径的管控,需委托第三方合作机构直接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服务/产品提供方。该模式在传统持牌金融机构业务实施中是非常成熟且有效的,但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定位及监管框架下,监管要求投资人的资金直接划转至借款人,从长远看此业务模式或将潜在影响投资人的资金安全。鉴于此,公司此前已着手开始调整,监管部门及存管合作银行均就此表示了高度关注、理解与支持,并明确表示给予充分的时间进行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鑫合汇经营管理团队与全体股东经过反复论证,初步确认存管银行后续是否继续支持受托支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将导致业务会脱离资金路径的管控,无法确保投资人资金的安全性,届时业务将不可操作。同时,公司及全体股东对2018年8月4日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安排的文件进行了认真深入的研读,充分理解并完全认同该文件中关于企业应积极自查,边查边整、即查即改的要求。此外,综合考虑当前行业的持续波动对调整顺利进行所产生的不确定影响,以及可能为投资人资金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决定采取更为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速调整进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该文件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要求,公司郑重做出如下决定:
本着“立足长远、合规发展、安全有益”的发展思路,促进公司全面合规发展,公司立刻实施“振鑫计划”,在确保平台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平台现有部分业务、产品及系统进行统一调整,并于调整期间对相应投资资金进行缓释分配。
考虑到当前行业风波持续恶化所带来的极端环境,为确保本次调整能安全、稳定持续开展,同时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影响,公司特向主管政府及省、市、区三级金融办进行汇报请示,并在“振鑫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全体股东联合承诺,实行开放、透明的运营及信息公开机制。欢迎各方关注参与,共同确保“振鑫计划”顺利开展。
现就本次“振鑫计划”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振鑫计划”实施周期
自2018年8月7日0时 至 2019年5月6日24时
二、“振鑫计划”产品调整范围
本次“振鑫计划”调整将主要覆盖平台上部分短期周转类产品,详情可查阅官方APP的相关提示。同时,配合产品的调整,相关系统也会同步进行优化调整。
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中长期等额本息产品将正常运营,即正常募集、正常还款、正常提现。后续相关新系列产品及优化后的产品也将尽快上线。
三、“振鑫计划”缓释分配方案
本计划实施期间,属于计划调整范围内的产品所对应的投资本息统一采用缓释分配的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计划实施期间同一用户在投本金总金额按照以下区间进行划分:
- I类用户:在投总本金小于10000元(含)的用户;
- II类用户:在投总本金大于10000元小于20000元(含)的用户;
- III类用户:在投总本金大于20000元的用户;
2、计划实施期间针对本金的缓释分配开放节点:
- 第一期开放节点日:2018年9月6日;
(对应期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6日); - 第二期开放节点日:2018年11月6日;
(对应期为2018年9月7日—2018年11月6日); - 第三期开放节点日:2019年1月6日;
(对应期为2018年11月7日—2019年1月6日); - 第四期开放节点日:2019年5月6日;
(对应期为2019年1月7日—2019年5月6日);
3、本金缓释分配规则:
- I类用户:任一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均分配对应期已到期项目投资本金的100%;
- II类用户:第一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分配当期已到期项目投资本金的50%,剩余50%本金在第二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进行分配;第二至四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均分配对应期已到期项目投资本金的100%;
- III类用户:
- 第一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分配当期内已到期项目投资本金的5%;
- 第二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分配第一期及本期内已到期产品投资本金累计不低于20%;
- 第三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分配前两期及本期内已到期产品投资本金累计不低于50%;
- 第四期缓释分配开放节点日,分配全部产品的剩余投资本金;
4、利息缓释分配规则:
于各对应开放节点日,足额支付到期项目的对应利息。
四、 “振鑫计划”信息公开机制
1.交流机制:
公司将成立“振鑫计划”现场对接小组负责相关投资人的答疑解惑,该小组在计划实施周期内持续服务。
现场对接小组的办公地点(即交流地址):公司已租用杭州市拱墅区智慧信息产业园H座1楼会议室作为接待答疑场地。
(现场交流时间:每日10:00—17:00)
客服联系方式:关注鑫合汇微信公众号,加入官方QQ群、微信群或联系客服专线电话(400-8218616)。
2.建立多方观察小组:
由政府有关部门、股东代表、存管银行及政府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组成“振鑫计划”观察小组。全时跟进“振鑫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公开发布进度信息。
3. 银行专户监管:
“振鑫计划”对应投资资金的回款将由观察小组指定银行开设专项监督账户,定期向多方观察组发布相关账户信息,确保投资资金安全、计划有序执行。
五、郑重承诺:
鉴于当前特殊时期的特殊环境,考虑到“振鑫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我们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 经营管理团队将确保公司稳定经营、平台持续运作、员工有序工作。
2. 全体股东承诺保障本次“振鑫计划”的顺利实施,并着重做好投资人投资资金安全工作。
3. 公司将针对缓释分配机制,启动对相关投资人收益补偿:
“振鑫计划”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补偿(参照年化5%)。
4. “连鑫计划”在此期间按照原有规则正常执行;二期实施时间及规则另行通知。
再次感谢广大投资人的信任和支持。
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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