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金融 2018.8.24-15:00……8月24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发布两则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金控签署意向函的公告》和《关于全资孙公司运营及管理的钱包金融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奥马电器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赵国栋先生转让5%以上股份给广投金控,本次转让所获得的交易价款优先用于解决公司全资孙公司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融)所经营的钱包金融平台兑付问题

钱包金融 2018.8.24-15:00……8月24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发布两则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金控签署意向函的公告》和《关于全资孙公司运营及管理的钱包金融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奥马电器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赵国栋先生转让5%以上股份给广投金控,本次转让所获得的交易价款优先用于解决公司全资孙公司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融)所经营的钱包金融平台兑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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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关于全资孙公司运营及管理的钱包金融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08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运营及管理的钱包金融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全资孙公司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网金”)运营及管理的“钱包金融”平台业务受近期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导致平台上部分网络借贷项目到期尚未兑付的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投资者关心的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对“钱包金融”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目前根据“钱包金融”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钱包金融”平台的网址为:www.qb-jr.com,手机端APP名称为“钱包金融”,该平台主要业务系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提供导流服务,通过“钱包金融”平台展示第三方互联网借贷平台及中融金自营的互联网借贷平台“好贷宝”(www.haodaibao.com)的网络借贷信息,为相关互联网借贷平台引导流量,以收取相关导流服务费用。

截止2018年8月20日,经“钱包金融”导流的网络借贷产品贷款余额为28.6亿元,平台投资人数为37,807人,其中逾期贷款金额为1.84亿元,逾期尚未完成兑付投资人4,844人。(以上数据已包含公司自营的互联网借贷平台“好贷宝”相关数据,其中,截止2018年8月20日,“好贷宝”平台网络借贷产品贷款余额为0.22亿元,借款人不涉及奥马电器及旗下参控股企业。)

钱包网金所运营的“钱包金融”是导流服务平台,对于经“钱包金融”导流的网络借贷产品,产品借款人是法定的付款义务人。就“钱包金融”平台上部分网络借贷项目到期尚未兑付的情况,钱包网金目前正在与钱包网金合作的互联网借贷平台积极商讨应对方案,并催促互联网借贷平台尽快向逾期网络借贷项目的借款人进行合法催收、追偿,以尽快回收平台投资人借款,以保护平台投资人合法权益、确保平台投资人资金安全,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钱包网金于2018年8月9日在“钱包金融”平台上发布了初步的应对措施,其后2018年8月15日钱包网金在“钱包金融”平台公布了明确的兑付及提现方案。
同时,公司和主要股东正在全力积极采取其他可行措施协助“钱包金融”平台解决上述兑付问题。为解决“钱包金融”兑付问题,赵国栋先生分别于2018年8月15日与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资管”)签署了《意向函》,于2018年8月23日与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签署了《意向函》,赵国栋先生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或联合其他意向方(以下统称“转让方”)向广投资管或广投金控等相关方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赵国栋先生及融通众金通过本次转让所获得的交易价款将优先用于解决“钱包金融”平台所涉及的兑付问题及赵国栋先生其他有关债务。各方方对前述奥马电器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资管签署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金控签署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二、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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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金控签署意向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4日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金控签署意向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意向函》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双方确认,本次转让意向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3、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意向函》签署概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与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资管”)于2018年8月15日签署了《意向函》,赵国栋先生与广投资管就有关转让奥马电器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广投资管签署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2018年8月24日,公司接到赵国栋先生通知,经广投资管同意,赵国栋先生与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系广投资管股东)于2018年8月23日签署了《意向函》,赵国栋先生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或联合其他意向方(以下统称“转让方”)向广投金控或广投金控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以下统称“收购方”)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赵国栋先生确认其及融通众金通过本次转让所获得的交易价款将优先用于解决公司全资孙公司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钱包金融”平台(网址为:www.qb-jr.com,手机端APP名称为“钱包金融”)所涉及的兑付问题及赵国栋先生其他有关债务。赵国栋先生与广投金控就前述奥马电器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转让”)达成了初步意向。

二、交易双方相关情况

(一)收购方

本次转让的收购方为广投金控或广投金控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广投金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479772820

公司住所:南宁市经开区星光大道223号A-5-22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崔薇薇

注册资本:283755.826757万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对银行、证券、保险的投资管理;投融资及金融研究;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及处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

股东结构: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投金控100%股权。

(二)转让方

本次转让的转让方为赵国栋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或联合其他意向方。

赵国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马电器316,944,509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29.24%,其中赵国栋本人持有奥马电器182,029,912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6.79%,赵国栋先生控制的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奥马电器134,914,597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2.44%。赵国栋先生为奥马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意向函》内容

甲方(收购方):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赵国栋

鉴于:

1、截至本意向函签署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316,944,509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29.24%,其中乙方本人持有奥马电器182,029,912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6.79%,乙方控制的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持有奥马电器134,914,597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2.44%。乙方为奥马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以下统称“收购方”)有意向乙方或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意向方(以下统称“转让方”)收购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乙方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或联合其他意向方向收购方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甲乙双方对前述奥马电器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转让”)达成了初步意向。

3、根据乙方与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签署的《意向函》,乙方就本次转让事宜已获得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意。

为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意向,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本次转让意向方案

收购方有意向转让方收购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方有意向收购方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本次转让的具体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奥马电器股票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由双方后续另行协商确定。

双方确认,本次转让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乙方确认,乙方及融通众金通过本次转让所获得的交易价款将优先用于解决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网金”)所经营的“钱包金融”平台(网址为:www.qb-jr.com,手机端APP名称为“钱包金融”)所涉及的兑付问题及乙方其他有关债务。基于此,乙方同意收购方对乙方或融通众金届时用于收款的银行账户进行监管。双方一致确定,待后续双方确定本次转让具体交易方案后,收购方将依据届时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将本次转让价款支付至以转让方名义开设的收购方与转让方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钱包金融”兑付问题及乙方涉及的其他有关债务问题解决后收购方配合解除账户监管。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2.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意向函的义务。

2、甲方保证积极与乙方推进本次转让事宜。

2.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意向函的义务,乙方就本次转让事宜已获得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意。

2、乙方保证,截至本意向函签署日,乙方及融通众金对其各自所持有的奥马电器股票拥有完整的所有权,除已披露的质押外,乙方及融通众金所持有的奥马电器股票上并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亦未设置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3、待双方确定本次转让具体方案后,乙方保证依据具体交易方案协助奥马电器、甲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各项事项,并依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

4、乙方保证积极推进本次转让事宜,本意向函签署后3个月内,未经甲方同意或甲方主动放弃本次转让,乙方不得再就本次转让事宜与第三方(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除外)签署转让、合作或类似性质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三条保密

3.1任何一方只能为实现本意向函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根据本意向函的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及本意向函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或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与本意向函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3.2双方同意对有关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并承诺非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不向任何第三人(但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除外)透露或传达。

第四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4.1本意向函适用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4.2如因履行本意向函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广西南宁青秀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5.1本意向函仅为双方对于本次转让事宜作出的初步意向,本次转让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5.2本意向函的任何变更若非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署,则无效且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3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意向函任何条款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读以下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

1、本次签署的《意向函》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双方确认,本次转让意向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3、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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