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麦金融 2018.8.26-10:57……根据2018年8月1日公布的《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好麦金融”借款人整体兑付方案》以及8月3日发布的补充公告(以下合称《整体兑付方案》),经双方充分沟通对《整体兑付方案》之选择,经过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出借人同意以借款人提供的安徽省滁州市中普城市广场房产抵偿其未收回出借本金,具体房产抵偿的相关手续另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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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表(20日后逾期方案)
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好麦”金融平台兑付方案
出借人信息登记表
根据2018年8月1日公布的《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好麦金融”借款人整体兑付方案》以及8月3日发布的补充公告(以下合称《整体兑付方案》),经双方充分沟通对《整体兑付方案》之选择,经过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内容,以便双方各自遵守。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 话 | 待收本金
(元)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 |
借款人接受《整体兑付方案》之兑付
一、若接受《整体兑付方案》之方案一“现金分期兑付”,具体如下:
1、出借人待收本金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借款人如下兑付方案
2018年8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25%;
2018年9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 35%;
2018年10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40%。
2、出借人待收本金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借款人如下十五期兑付方案:
2018年8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1.5%;
2018年9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 1.5%;
2018年10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2%;
2018年11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2.5%;
2018年12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 3%;
2019年1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4%;
2019年2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5%;
2019年3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 6%;
2019年4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7%;
2019年5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8%;
2019年6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 9%;
2019年7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10%;
2019年8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12%;
2019年9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13%;
2019年10月底前,兑付本金总额的15.5%。
选择《整体兑付方案》方案一:(签字确认)
日期:
二、出借人接受《整体兑付方案》之方案二“房产抵债”,具体如下:
出借人同意以借款人提供的安徽省滁州市中普城市广场房产抵偿其未收回出借本金 ,具体房产抵偿的相关手续另行办理。
选择《整体兑付方案》方案二:(签字确认)
日期:
由于借款人需对兑付方案进行整体资金安排,出借人应慎重选择兑付方案,一经选择,不得擅自反悔,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本登记表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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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表(20日前逾期方案)
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好麦”金融平台兑付方案
出借人信息登记表
(适用2018年7月20日前逾期)
根据2018年7月19日公布的《关于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好麦金融”借款人逾期还款解决方案通知》,经双方充分沟通对兑付方案之选择,经过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内容,以便双方各自遵守。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 话 | 待收本金
(元)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 |
一、出借人若接受2018年7月19日发布的《关于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好麦金融”借款人逾期还款解决方案》之 “现金分期兑付”,具体如下:
2018年8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5%;
2018年9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 5%;
2018年10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6%;
2018年11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6%;
2018年12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8%;
2019年1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8%;
2019年2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 12%;
2019年3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12%;
2019年4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19%;
2019年5月底之前回本金总额19%。
选择《整体兑付方案》方案一:(签字确认)
日期:
二、出借人接受《整体兑付方案》之方案二“房产抵债”,具体如下:
出借人同意以借款人提供的安徽省滁州市中普城市广场房产抵偿其未收回出借本金 ,具体房产抵偿的相关手续另行办理。
选择《整体兑付方案》方案二:(签字确认)
日期:
由于借款人需对兑付方案进行整体资金安排,出借人应慎重选择兑付方案,一经选择,不得擅自反悔,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本登记表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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