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富宝 2018.9.7-16:13……金大鹏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深圳国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快钱支付、易宝支付、易联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累计收到人数众多的投资人转入的巨额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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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鹏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今天
金大鹏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2014年6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何宝东(在逃)伙同犯罪嫌疑人金大鹏、胡小龙(在逃)、熊兵、戴胜刚、何非等人,在未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钱富宝”投资平台发布虚假活期投资标的和虚假定期投资标的,利用深圳国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电视广告、微信、线下推广等方式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群公开宣传,吸引投资者在平台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值,吸收投资人的投资款。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深圳国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快钱支付、易宝支付、易联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累计收到人数众多的投资人转入的巨额款项。
本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涂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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