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贷 2018.9.10-10:17……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由于部分出借人对“确权”概念及还款方案存在误解,特做如下补充说明并同步更新到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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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
2018-09-10
由于部分出借人对“确权”概念及还款方案存在误解,特做如下补充说明并同步更新到官方网站。
本出借人确认并同意:
1、同意由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偿担保机构)代原借款人偿还本人在绿化贷平台的出借款项。最低还款比例暂按《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执行,本次确认不代表《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中的还款方案为最终执行方案。具体还款执行方案,将根据代偿担保机构现金流、资产变现、催收效果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监委每季度将与代偿担保机构及绿化贷平台就上一季度还款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并对下一季度的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还款计划进行协商,在此基础上制定客观可行的还款计划并逐渐优化。
2、在代偿担保机构未能如约还款或者未按公告最保守期限完全还款的情况下,本出借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担保方进行追偿,并追加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无限连带责任。
3、在代偿担保机构按逐渐优化的还款方案规定将全部本息归还本出借人后,本出借人对借款人、担保方、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所有债权、担保权消灭。
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作为《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二)》的补充,同具法律效力,若有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为准,并以对出借人有利为原则,适用于已经完成确权的所有出借人。
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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