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宝 2018.9.22-0:13……已收到累计国金宝出借人报案人数一万余,但和网站数据的待收人数还有很大差据……关于国企两方股东,经侦要求两方配合积极配合,一起推动办案和兑付的进度……关于已被批捕的股东董,确认了在安徽地产情况。最近主办郭警官以及经侦相关大领导已赶赴当地与当地政府协调……关于已被批捕的股东陈,已控制了一定金额现金,其它的主要是债权,处置工作也正在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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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0:12:50
9.21上海经侦四方(经侦丁队、郭警官,国企股东中冶、少民二位代表,我方朝阳142、苏总二位代表)会谈记要:
经过最近我和经侦的良好沟通,以及最近我们在北京和少民法人李荣刚会谈一致意愿,以及苏总和中冶的有效沟通;我们决定趁热打铁,促成了今日下午16点左右四方代表齐聚经侦冾谈。近日我与丁队长电话里多次沟通请求,如之前几次,我方得到经侦的友好接见,但应要求我方人员不得超过2人加上股东合计不得超过5人。合计会谈时间一个多小时,各方沟通顺畅,气氛愉快,可以感觉得经侦切实在推进工作中,股东方也有一定的善意配合!
会谈的几点:
1. 关于报案,郭警官告知,已收到累计国金宝出借人报案人数一万余,但和网站数据的待收人数还有很大差据。确认目前公安部协查已下发,各地派出所应已可接收材料,公安部网站也可进行登记。鼓励大家积极报案、登记,因为最终的兑付到底是以网站数据为准还是以报案为准还要经检察院、法院判定。没有报案的尽量选择邮寄到上海经侦的方式报案,如果已经在派出所上交资料的可以不再邮寄,当地公安部门会统一提交到上海经侦。但考虑到流程的周期和最近上海经侦三大队人员比较充足(有部分新警员、实习警员临时在岗),过段时间后人员会比较紧张,而且办案进度也需要广大难友尽量在10月底前报案、登记时间也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内。
2. 关于国企两方股东,经侦要求两方配合积极配合,一起推动办案和兑付的进度。两方国企股东代表表示,他们不会逃避责任,愿意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关于刑、民责任和兜底兑付,愿意在法律范围内承担。
3. 关于已被批捕的股东董,确认了在安徽地产情况。最近主办郭警官以及经侦相关大领导已赶赴当地与当地政府协调,当地政府目前较配合;所以经侦采取了对出借人较为有利的管控方式,局部控制封压,局部让目前正常运营的现有团体继续开发中,随时监控。后续工作也会合理合法推动。
4. 关于已被批捕的股东陈,已控制了一定金额现金,其它的主要是债权,处置工作也正在跟进。陈经营其间有很多真标(不一定是网站呈现的形式),目前查证估算可能有数百个,这部分经侦会有跟进,陈在各地的财产也正在查封和清理中。另外我再次提到,我们难友自行查证的陈的几个房产之类,郭警官告知,可以接受我们阶段性汇总后一并由我提交给他。请广大难友,积极搜寻,尽快汇总于我!!
5. 关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股东胡,名下资产可观且相对容易变现。
6. 关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一位高管,名下资产正在排查清理中。
7. 关于我上次咨询有关国金宝未到案的高管正在处置办公室等方面的资产的情况,郭警官确认此事。告知我们,经侦下安排高管及陈建三的儿子在处置,处置后的折现可用作兑付。
8. 关于我们和经侦的阶段性沟通,表示欢迎,但要求人员固定,方便承上启下的沟通,下次会面前还是先联系丁队长协调时间。
结语,特别感谢丁队长和郭警官的接待和促成多方会谈,丁队长甚至在临时有会的间隙多次与我主动电话沟通协调、调整时间,主办郭警官在百忙之中热情又耐心的倾听我方诉求,并一一详细作答;也感谢临时接受我们协调时间后如约而至的两方国企股东代表,并很热情和我交换了联系方式;特别感谢北京苏总在百忙之中一周内两次往返京沪与我共同促成此次会谈;也特别感谢一直推动我们合理维权行动并配合提供资料的陈准、林樨、飘、Amber、北京花语、710等等等等志愿者难友!希望所有的难友团结起来,不论地域,不论思路,全部加入为自己要回血汗钱的队伍……一起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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